目 录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二、绩效评价结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建议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三)产出情况分析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有待加强 (二)营养餐浪费现象有待解决 六、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二)增加食品种类、减少浪费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2012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作为全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指导性文件。2019年,澄江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玉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2〕1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天数及补助资金标准的通知》(玉学生营养办函〔2016〕6号)及《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24〕43号)等文件要求,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实施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学生实际在校天数执行)。如遇补助标准调整,严格按上级通知执行。 依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22〕2号)第十四条规定,各学校坚持以食堂供餐为主、企业(单位)供餐为辅的供餐模式,扎实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要求各教育部门和学校定期开展学生健康状况与营养监测,跟踪评估营养改善成效及饮食习惯变化,为科学实施营养干预提供依据。同时,广泛开展营养知识及国家相关政策宣传教育,切实保障项目实施效果。 2024年,澄江市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到位资金共计1,346.04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946.41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62.24万元,本级配套资金237.39万元(本级预算批复261.00万元,按上级资金比例实际应配套237.39万元)。资金实际到位1,346.04万元,到位率1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支出资金1,2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9.15%。 二、绩效评价结论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9.17分,评价等级为“良”。 评价认为:2024年澄江市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坚持“政府负责、部门联动、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的基本原则,在澄江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以澄江市教育体育局为主体,分级负责、多部门协同配合,扎实推进项目实施。成绩方面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惠及学生数量增加,偏远地区供餐保障能力提升;供餐质量显著改善,食材采购渠道规范化建立保障了食品安全,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营养搭配通过专业培训指导得到优化,餐食种类丰富,关键营养素供给达标率提高;资金管理更规范,信息化监管实现了全流程可追溯,专款专用率达100%。 不足方面表现为区域发展不平衡,食材浪费现象因学生营养认知不足而存在;物价上涨使部分地区餐费标准(如5元/天)与食材成本矛盾凸显,制约质量提升;家校协同培养健康饮食习惯的机制尚未健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设置需进一步优化。在年初设定绩效指标过程中,存在指标覆盖不全面的问题。绩效目标应包含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预期完成目标,绩效指标应当具备清晰性、可量化性与可考核性。 营养餐浪费问题仍需加以重视和解决。根据调查了解,目前仍存在营养餐浪费现象。餐食仍以“吃饱”为主,优质蛋白、新鲜蔬果供给不足;农村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专业支撑力量薄弱,餐食搭配科学性与个性化需求(如过敏体质学生)匹配度低;家长对合理膳食认知欠缺,学生挑食、偏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未得到有效改善,营养改善效果受饮食习惯制约;长效监督评估机制待健全,特殊群体(如留守儿童、肥胖学生)精准干预措施不足。 四、建议 在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设置优化方面,需完善指标覆盖范围,确保覆盖核心工作领域、过程管理及结果达成;明确绩效目标构成要素,规范为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预期目标;在营养餐浪费问题解决方面,应优化餐食供给结构,增加优质蛋白和新鲜蔬果比例,减少高油高盐主食,并建立食材溯源机制;加强食堂人员专业支撑,开展营养配餐与食品安全培训,引入营养师制定个性化食谱;改善饮食习惯与家长认知,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学生认识挑食危害,家校联动开展“光盘行动”;健全监督评估与特殊群体干预,建立营养餐质量周报和学生反馈月评机制,针对留守儿童、肥胖学生提供精准干预措施。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 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澄江市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澄财发〔2020〕42号)、《澄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便签〔2025〕17号)的要求,云南云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澄江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委托,于2025年9月至10月对澄江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201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启动实施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作为全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指导性文件。2019年澄江市根据《关于印发玉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2〕11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天数及补助资金标准的通知》(玉学生营养办函〔2016〕6号)、《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24〕43号)文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学生实际在校天数实施),如出现提高补助标准的情况,遵照上级通知执行。 2.主要实施内容。 2024年澄江市教育体育局按文件要求,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5元的营养膳食补助(按在校天数核发)。工作重点包括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参与;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联合市场监管和疾控部门审核供餐方案并监督检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招投标等事项;推进供应配送项目筹备;开展业务培训,对接供餐企业并培训学校人员;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严格资金管理和数据上报;推进大宗食品统一采购;联合检测食材,防范安全风险,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省级资金的通知》(玉财教〔2024〕96号)文件,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160.5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23.17万元,县区级应配套资金237.39万元;根据《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直达资金的通知》(玉财教〔2024〕179号)文件,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85.4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3.24万元,市级资金162.24万元。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预算1,346.04万元,实际到位1346.0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共支出1,2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9.15%。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绩效目标: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具体绩效指标详见表1: 表1: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指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农村学生比例 | ≥100% | 质量指标 | 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对象准确率 | ≥100% | 时效指标 | 发放及时率 | ≥10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9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5%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预算批复绩效目标主要从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农村学生比例、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对象准确率等方面反映项目的资金绩效,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项目实际,但绩效目标不全面,缺少量化、细化的目标描述且目标描述未能体现项目资金与目标的匹配程度及为实现绩效目标要做的具体措施,绩效指标设置可考核、可量化但缺少重点考核指标,从现有指标不能直观体现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评价时,项目组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特点,重新梳理了项目的绩效目标,确定项目年度目标为: 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决策部署,有效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其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学习精力和健康水平;助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助力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资源差距,推进教育公平;减轻农村家庭子女饮食负担,为国家培养高素质劳动力奠定基础,促进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体现国家对农村儿童健康与教育的重视,营造关爱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氛围。具体绩效指标详见表2: 表2:项目绩效评价绩效指标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学校覆盖率 | ≥100% | 数量指标 | 补助学生数覆盖率 | ≥100% | 质量指标 | 补助标准达标率 | ≥100% | 质量指标 | 获补对象准确率 | ≥100% | 质量指标 | 营养餐食品安全合格率 | ≥100%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饮食安全 | ≥100% | 社会效益指标 | 营养餐宣传普及 | ≥90% | 经济效益指标 | 营养餐浪费率 | ≥保障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85% |
具体详见附件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全市营养餐补助工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澄江市营养餐补助工作,负责营养餐补助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督促全市各学校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审核报账资料和支付相关款项;对各学校提供的报账资料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把关,避免造成资金损失;按要求开展抽查、核查或验收工作,及时跟踪掌握各学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避免财政资金违规支用。 2.市财政局。分配及下达年度预算资金,对澄江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的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主要目的是在市教育体育局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按照合理的方法和标准对营养餐补助工作实施后的成效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对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办法健全及执行、营养餐补助工作范围、营养餐补助工作目标完成、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效果实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梳理,客观公正反映项目立项的科学性、相关办法实施的有效性、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并结合实施情况,考察项目实施过程及实施效益。对资金的支出效益进行有效总结的同时起到对项目单位的督促作用,确保资金都花在该花的地方。最大程度保证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在评价最后归纳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的建议,为相关部门推进以后年度营养餐补助项目的决策及办法制定调整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评价的对象为澄江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涉及项目预算资金1,346.0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46.41万元,市级资金162.24万元,县区级应配套资金237.39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公正公开原则。遵循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原则。绩效相关原则。评价工作针对具体支出及产出开展,使评价结论能够清晰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本次评价工作的核心,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围绕工作目标,根据《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投〔2020〕6号)的规定,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指标设置方式,参考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专项资金特点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有三级指标,一级指标4个(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23个。详见附件2。 指标权重:结合项目的实施背景与绩效目标,通过与相关专业人员开展讨论并征求项目实施主管部门意见,综合判断各级评价指标对实现绩效目标的重要程度来确定各评价指标的分值权重。决策指标权重为15%,过程指标权重为25%,产出指标权重为30%,效果指标权重为30%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以材料核查、访谈、座谈、问卷调查、选点抽查为基础,查阅资金文件、资金收支台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招标文件、项目竣工资料、验收资料、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将项目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通过“听、查、看、访”,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澄江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的管理、产出、综合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1)资料查阅与核实。 一是查阅本项目的财政资金批复文件、财政拨款凭证,对照财政资金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评价;二是检查项目账务,对照资金管理办法、财务、会计制度开展评价;三是现场查阅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原始凭证、账表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进行评价;四是根据澄江市教育体育局提供的立项批复文件、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工作总结、项目实施完成相关统计资料数据等,进行核实。 (2)政策分析与研究。 基于澄江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现有政策制度文件、文献资料、网络公开信息等资料,开展相关政策分析研究,结合实地评价工作衡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财政资源配置效果。 (3)公众评判法。 通过调查与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对项目的直接对象进行调查,了解教育部门和学校定期开展学生健康状况与营养监测,跟踪评估营养改善成效及饮食习惯变化,为科学实施营养干预提供依据。同时,广泛开展营养知识及国家相关政策宣传教育,切实保障项目实施显著的满意度等情况。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以《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以及《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玉财投〔2020〕6号)等文件为标准开展评价工作。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绩效评价抽样。 本次评价抽样,抽取了旧城小学、澄江四中等作为实地核查点,实地对澄江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开展营养餐宣传普及内容、保障饮食安全情况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主要为开展前期调研,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会审,方案征求意见及评价试点,实地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会审,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1.开展前期调研:评价工作组与澄江市财政局、澄江市教育体育局充分沟通,准确了解项目概况,多渠道收集项目背景资料,重点收集与评价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行业标准数据。 2.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澄江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并征求澄江市财政局、澄江市教育体育局意见,根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根据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深入部门和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评价,开展调研访谈、现场踏勘、问卷调查,资料收集等,审核及分析部门总体层面数据,为项目分析和评价报告提供客观的数据和相关佐证材料,根据评价工作方案和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4.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汇总相关数据,分析整理绩效评价情况,撰写评价报告。根据澄江市财政局、澄江市教育体育局会审意见修改完善评价报告,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并提交评价相关方征求意见,在充分考虑评价相关方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报告。 5.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按规范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9.17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表3: 表3: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5 | 13 | 86.67 | 过程 | 25 | 22.67 | 90.68% | 产出 | 30 | 25.50 | 85.00% | 效益 | 30 | 28 | 93.33% | 合计 | 100 | 89.17 | 89.17% |
综合结论: 2024年澄江市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坚持“政府负责、部门联动、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的基本原则,在澄江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以澄江市教育体育局为主体,分级负责、多部门协同配合,扎实推进项目实施。成绩方面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惠及学生数量增加,偏远地区供餐保障能力提升;供餐质量显著改善,食材采购渠道规范化建立保障了食品安全,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营养搭配通过专业培训指导得到优化,餐食种类丰富,关键营养素供给达标率提高;资金管理更规范,信息化监管实现了全流程可追溯,专款专用率达100%。 不足方面表现为区域发展不平衡,物价上涨使部分地区餐费标准(如5元/天)与食材成本矛盾凸显,食材浪费现象因学生营养认知不足而存在,制约质量提升;家校协同培养健康饮食习惯的机制尚未健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截止评价日,本项目相关绩效目标未全面完成,11项具体绩效指标中有5项指标已完成,6项部分完成。具体完成情况详见表4: 表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实现情况 | 完成情况说明 | 产出 | 产出数量 | 补助学校覆盖率 | 100% | 完成 | 2024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春季学期46所,秋季学期因澄江六中并入澄江二中,学校数变为45所。 | 补助学生数覆盖率 | 100% | 完成 | 年初计划受益学生人数13389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春季学期46所,受益学生13745人。秋季学期因澄江六中并入澄江二中学校数变为45所,受益学生13728人。 | 业务培训工作 | 100% | 部分完成 | 业务人员培训2次资料,无业务人员能力达标资料,扣0.5分。 | 产出质量 | 补助标准达标率 | ≥90% | 完成 | 补助标准达标率100% | 获补对象准确率 | ≥95% | 部分完成 | 因请假等因素产生的动态异动学生仍然按照标准享受膳食补助,此问题于4月1日起整改到位,扣1分。 | 营养餐食品安全合格率 | 100% | 部分完成 | ①个别学校出现在非营养餐窗口提供火腿肠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明确自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全市所有学校严禁提供火腿肠。二是学校做好宣传、协调工作。三是不定期到各学校进行实地抽查,确保学校食堂不出现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和腊肉等高盐高油高糖食品。此问题于2024年2月26日已整改到位,扣0.5分。②个别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市学生营养办严格要求学校按照食堂食品留样要素、规范留样工作,此问题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扣1分。③部分学校食堂防蝇纱窗破损、扣0.5分。 | 产出时效 | 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部分完成 | ①因请假等因素产生的动态异动学生仍然按照标准享受膳食补助采取的整改措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针对性制定下发通知,明确根据学生个人实际在校天数享受营养膳食补助。(从4月1日接上级通知开始实施按实际补助)②2024全年共计支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200.00万元,扣除优惠率未执行款2.25万元,实际拨付各供应商1197.74万元,其中省、玉溪市补助资金1108.65万元,澄江市本级补助资金89.09万元(澄江市本级资金剩余部分171.91万元用于支付2023年欠拨供应商资金),全年资金于2025年4月拨付完毕。扣1分。 | 效益 | 社会效益 | 保障饮食安全 | 100% | 部分完成 | ①食材采购及加工规范、未发生饮食事故;②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验收不规范,全市统一采用《澄江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本》记录大宗食品及原材料采购信息,确保规范验收、要素齐全。肉类未统一采购,此问题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 营养餐宣传普及 | 及时 | 完成 |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QQ、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开展营养与健康的宣传教育,将营养知识教育纳入健康教育课中,从正面引导学生食用营养餐,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普及科学营养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为顺利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供舆论保证。 | 经济效益 | 营养餐浪费率 | 未造成营养餐浪费 | 部分完成 | 根据监督检查痕迹资料发现,仍有营养餐浪费现象,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形成的饮食习惯和偏重麻辣的口味,营养餐的组配食品无法满足所有学生的口味需求,长期食用造成部分学生厌食的情况。 | 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90% | 完成 | 收回调查问卷95份,受助对象满意度90%以上。 |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5分,评价得分13分,得分率为86.67%,主要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3个方面反映专项资金前期决策的规范性。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指标满分5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5分,得分率100%。主要从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必要性2方面进行评价。 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天数及补助资金标准的通知》(玉学生营养办函〔2016〕6号)文件,项目资金投入方式合理可行。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满分5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3分,得分率60%。主要从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2方面进行评价。项目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描述过于宽泛,未对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定量描述,指标设置不全面,无成本指标,质量指标未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难以对2024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质量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 3.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指标满分5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5分,得分率100%。主要对概算编制科学性进行评价。 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 (二)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指标分值25分,评价得分22.67分,得分率为90.68%,主要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个方面反映专项资金执行过程的规范性。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指标满分14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83.36%。主要从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政府采购规范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进行评价。 澄江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预算1,346.0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共支出1,2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9.15%。 2024全年共计支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200.0015万元,扣除优惠率未执行款2.258653万元,实际拨付各供应商1197.742847万元,其中省、玉溪市补助资金1108.65万元,澄江市本级补助资金89.09万元(澄江市本级资金剩余部分171.91万元用于支付2023年欠拨供应商资金),全年资金于2025年4月拨付完毕。政府采购规范性方面。进行了采购意向公开,按照程序推进。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结合项目单位提供资料和现场核查情况,依据会计核算基本规范,资金使用基本符合项目批复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项目资金支付开支范围符合学生营养改善相关规定。 2.组织实施。 资金管理指标满分11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1分,得分率100%。主要从管理机制健全性、监督检查有效性、档案管理规范性进行评价。提供澄江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澄江市教育体育系统资金使用审批办法》的通知,《澄江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货商评价和退出机制管理办法》、《澄江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财务制度》、《澄江市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等项目按制度实施。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指标分值为30分,评价得分为25.50分,得分率85%。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方面进行评价。 1.产出数量。 产出数量指标满分10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0分,得分率100%。主要从补助学校覆盖率、补助学生数覆盖率、业务培训工作等方面进行评价。 2024年度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春季学期46所,受益学生13745人。秋季学期因澄江六中并入澄江二中学校数变为45所,受益学生13728人。提供业务人员培训会议资料,无法判断业务人员业务能力是否达标。 2.产出质量。 产出质量指标满分15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2分,得分率80%。主要从补助标准达标率、获补对象准确率、营养餐食品安全合格率3个方面进行评价。 补助标准达标率方面。截止评价日,澄江市教育体育局2024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受益学生营养餐是否全部达到要求标准 获补对象准确率方面。因请假等因素产生的动态异动学生仍然按照标准享受膳食补助,此问题于2024年4月1日起整改到位。 营养餐食品安全合格率方面。个别学校出现在非营养餐窗口提供火腿肠、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防蝇纱窗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已完成整改。 3.产出时效。 产出时效指标满分5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4分,得分率80%。主要从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个方面进行评价。 因请假等因素产生的动态异动学生仍然按照标准享受膳食补助,此问题已整改。全年资金于2025年4月拨付完毕,资金拨付稍微滞后。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指标分值为30分,评价得分为28分,得分率93.33%。主要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受助对象满意度3个方面反映项目产生的综合效益。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满分14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13分,得分率为92.86%,主要从保障饮食安全和营养餐宣传普及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保障饮食安全方面。食材采购及加工基本规范,肉类未统一采购问题已完成整改,未发生饮食事故。 营养餐宣传普及方面。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QQ、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开展营养与健康的宣传教育,从正面引导学生食用营养餐,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2.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满分6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5分,得分率为83.33%,主要从营养餐浪费率1个方面进行评价。 年度内根据监督检查痕迹资料发现,仍有营养餐浪费现象,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形成的饮食习惯和偏重麻辣的口味,营养餐的组配食品无法满足所有学生的口味需求,长期食用造成部分学生厌食的情况。 3.受益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此项综合评价得分为10分,得分率为100%。主要从受助对象满意度1个方面进行评价。 受益群体对项目政策知晓情况以及对营养餐改善计划项目开展方式、模式满意度较好。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有待加强 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设置需进一步优化。在年初设定绩效指标过程中,存在指标覆盖不全面的问题。绩效目标应包含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预期完成目标,绩效指标应当具备清晰性、可量化性与可考核性。如增设成本效率指标(如“生均餐食成本控制率”)、质量细分指标(如“营养素达标种类数”)。 (二)营养餐浪费现象有待解决 营养餐浪费问题仍需加以重视和解决。根据调查了解,目前仍存在营养餐浪费现象。餐食仍以“吃饱”为主,优质蛋白、新鲜蔬果供给不足;农村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专业支撑力量薄弱,餐食搭配科学性与个性化需求(如过敏体质学生)匹配度低;家长对合理膳食认知欠缺,学生挑食、偏食等不良饮食习惯未得到有效改善,营养改善效果受饮食习惯制约;长效监督评估机制待健全,特殊群体(如留守儿童、肥胖学生)精准干预措施不足。 六、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在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设置优化方面,需完善指标覆盖范围,确保覆盖核心工作领域、过程管理及结果达成;明确绩效目标构成要素,规范为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预期目标。 (二)增加食品种类、减少浪费 在营养餐浪费问题解决方面,应优化餐食供给结构,增加优质蛋白和新鲜蔬果比例,减少高油高盐主食,并建立食材溯源机制;加强食堂人员专业支撑,开展营养配餐与食品安全培训,引入营养师制定个性化食谱;改善饮食习惯与家长认知,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学生认识挑食危害,家校联动开展“光盘行动”;健全监督评估与特殊群体干预,建立营养餐质量周报和学生反馈月评机制,针对留守儿童、肥胖学生提供精准干预措施。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D1.附件1.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表.xls
D1.附件1.2: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表.xls
D2.附件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1).xls
D3.附件3:抽样点发现问题汇总表-澄江市教育体育局.xlsx
D4.附件4:调查问卷结果汇总表-澄江市教育体育局.xlsx
D5.附件5: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单位)-澄江市教育体育局(盖章).pdf
云南云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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