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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4-08-23 15:41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及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涉及有关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http://www.yncj.gov.cn/yxgovfront/newDepartmentContentds.jspx?path=cjxzfxxgk&channelId=17958&pageNo=1予以公开。也可以到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查阅(办公地址: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仙湖路东12号)。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澄江市凤麓街道办事处仙湖路东1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6767166

传真号码:0877-6767166

邮政编码:652599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澄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子邮箱cjstyjrswj@163.com提交申请,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云南省政府信息已申请公开系统”(网址: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State?bmid=8751b5f0-ba99-46ca-a30c-8629f320d592&pid=17440b2f-05f8-4f16-a97b-d4a8201914f9),按照“公民”和“企业法人”的区别直接点击进行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出如下处理:

1.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做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合理补正期限和拒绝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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