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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内设股室职能职责的通知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4-17 16:29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内设股室职能职责的通知

 

 

各股室、监测站、执法大队:

根据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简称三定方案为全面统筹好全局各项工作,提高岗位职责和部门职责效力,结合各股室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经研究,对机关各股室、监测站、执法大队职能职责明确如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机要、信息、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工作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内部审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中共澄江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系统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合法性审查。责党群、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各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负责各项制度的起草及制度的监督执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市局办公室、财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澄江市各部门办公室

行政审批(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统筹协调局内行政审批事项修订权责清单,牵头制定有关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承担自然保护地、三线一单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其他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等工作。指导全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并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澄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编制和项目申报。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市局生态保护科、行政审批科

水生态环境股负责全市水生态环境监管及污染防治等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行政管理。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督促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负责河长制、水生态环境目标考核及入湖河道水质目标细化考核。负责涉水、涉抚仙湖及流域等规划编制和项目申报。承担十二五、十三五及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办公室职责,负责完成本局承担的已建环保工程验收。做好国有企业的改制,负责指导、督促禄冲污水处理厂、九村污水处理厂的运维。牵头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有关工作。参与湖泊革命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市局水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农村污水治理)、澄江市水利局、河长办

大气土壤核辐射防生态环境股:负责全土壤、大气、核辐射、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组织拟订全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承担澄江低碳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及出口、固体废物进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创卫、创文、创美等专项创建工作的本局职能工作协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市局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科

保护督察办:按照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规划,统一组织、协调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平台日常巡检工作。负责辖区内全部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牵头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定期进行例行检查,重点检查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涉嫌不正常运行、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或者有弄虚作假等违法情况的排污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限期整改。承担澄江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中央、 省级、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组织抓好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负责本局法规宣传教育。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市局保护督察办、法规宣教科、市污染源在线数据信息中心(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中心)

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工业、建设项目“三同时”、污染源在线监控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责;依法对行业管理部门移交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依法调查;负责监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协调、组织开展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负责扫黑除恶、综治维稳、信访投诉、平安创建、禁毒、反邪教、反恐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部门:市局执法支队、澄江市政法部门

监测站:抓好全市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管理,及时解决环境监测网络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对现实环境监测工作实施质量管理;承担辖区内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承担辖区内制定的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系统的比对监测;承担突发环境污染时间的应急监测,为污染防治纠纷仲裁提供监测数据;负责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工作;负责自动监测设备的周边环境排查;参与湖泊革命相关工作,做好监测职权范围内监测数据的分析、上报及预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单位:市局监测科、市局分析中心、澄江市水利局、河长办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202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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