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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来源: 澄江市统计局 时间:2026-07-21 16:35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澄江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基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

 

一、文化产业的基本情况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显示,2023年末澄江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15户,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多31户,同比增长16.8%其中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5户,规模以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10从业人员期末人数1881人,资产总计321946万元。

(一)按单位性质分组: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即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89户,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52户,同比增长38.0%。从业人员期末人数1705人,其中女性823人,资产总计318346万元,营业收入75956万元。文化及相关产业事业(社团)单位,即公益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6户,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19户,同比下降42.2%。从业人员期末人数176人,其中女性99人,资产总计3600万元,营业收入2508万元。

(二)按领域分组:文化核心领域133户,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2户,同比下降1.5%。文化相关领域82户,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33户,同比增长67.3%

(三)按行业类别分组:新闻信息服务10户,内容创作生产30户,创意设计服务45户,文化传播渠道8户,文化投资运营4户,文化娱乐休闲服务36户,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66户,文化装备生产1户,文化消费终端生产15户。

(四)按产业类型分组:文化制造业法人单位5户,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多3户,同比增长150.0%。从业人员期末人数285人,其中女性103人,资产总计21255万元,营业收入27600万元,利润总额368万元。其中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法人单位2,从业人员期末人数216人,其中女性57人,资产总计20337万元,营业收入26232万元,利润总额71万元;规模以下文化制造业法人单位3户,从业人员期末人数69人,其中女性46人,资产总计917万元,营业收入1368万元,利润总额297万元。

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23户,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多7户,同比增长43.8%。其中规模以上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0户;规模以下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23户。从业人员期末人数102人,其中女性49人,资产总计4216万元,营业收入3828万元,利润总额689万元。

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187户,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多21户,同比增长12.7%。从业人员期末人数1494人,其中女性770人,资产总计296476万元,营业收入47036万元,利润总额6837万元。其中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3户,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多2户,同比增长200.0%。从业人员期末人数118人,其中女性38人,资产总计223867万元,营业收入16043万元,利润总额52万元。规模以下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158户,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多38户,同比增长31.7%。从业人员期末人数1200人,其中女性633人,资产总计69009万元,营业收入28485万元,利润总额6785万元。文化及相关产业事业(社团)单位26户,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少19户,同比下降42.2%。从业人员期末人数176人,其中女性99人,资产总计3600万元,营业收入2508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业发展不均衡

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文化服务业法人单位数占比分别为2.3%10.7%87.0%,文化服务业占比较大;文化制造业虽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增长150.0%,但总体占比太小;文化批发零售业整体动能不足,行业转型压力大。

)发展模式待转变

文化产业仍处在规模扩张发展模式需突破传统路径转向质量效益优先的发展模式;推动内容创作提质,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兼具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精品力作;优化产业结构,减少低水平同质化供给,向数字文化、文化创意等高端业态集中

(三)产业协同不足

文化产业与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的跨界融合有待加深,乘数效应未能充分释放;部分项目重技术展示、轻文化表达,未能真正实现技术与文化内涵的有机统一,跨界协作缺乏统一标准与长效协同机制。

三、对策与建议

(一)深挖资源,做活产业。立足抚仙湖与帽天山两大世界级核心资源,推动文化产业差异化、精品化发展。业态融合方面,从“文旅+”拓展到“文旅体商”多元融合,如赛事文旅、商业文旅、康养文旅等新业态加速涌现;品质提升方面,从“数量扩张” 转向“质量提升”,注重文化内涵挖掘、服务质量优化、消费体验升级,避免同质化竞争;跨界协同方面,打破地域、行业、部门界限,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商业等领域资源共享、政策协同、市场联动,形成全市文旅发展格局。

(二)强化认定,应统尽统严格对照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结合澄江化石文旅、非遗传承、湖滨研学、农文旅融合特色业态,厘清行业归属、界定统计边界。健全文旅、市场监管、税务、统计部门联动机制,精准甄别文化法人、个体及新兴文创主体,规范新业态归类审核,确保文化产业单位应统尽统全面真实反映澄江文化产业发展规模。

(三)加强宣传,依法统计。密切关注月度和年度新入库文化产业企业,开展新企业“一对一”统计服务,深入企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指导企业规范化统计,督促企业规范统计台账,及时了解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和行业发展动态,确保企业统计人员指标理解准确、如实填报,提升统计规范化水平,助力澄江市文化产业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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