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476300000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0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六、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七、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四、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部门职能:主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属政府工作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17.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17.23万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56.71万元,较上年增加1256.71万元,增长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0.52万元,较上年增加60.52万元,增长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9日挂牌成立,无2019年预算,仅有10万元公用经费批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17.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17.23万元,增长100%,其中:本年收入1317.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17.23万元,增长100%,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6.71万元,较上年增加1256.71万元,增长100%,(本级财力1256.71万元,较上年增加1256.71万元,增长100%,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0.52万元,较上年增加60.52万元,增长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9日挂牌成立,无2019年预算,仅有10万元公用经费批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17.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17.23万元,增长100%。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17.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17.23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337.93万元,较上年增加337.93万元,增长100%,项目支出979.3万元,较上年增加979.3万元,增长10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6.29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社会保障和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卫生健康支出151.03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卫生医疗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60.52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中心两保接续工作,住房保障支出19.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工资福利支出226.8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4.06万元,津贴补贴44.07万元,奖金19.04万元,绩效工资53.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97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9.5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18万元,其他社会缴费1.17万元和住房公积金18.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1.06万元,差旅费8.88万元,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1.84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工会费2.45万元,福利费3.06万元和其他交通费用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4.8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48.13万元,抚恤金31.41万元,生活补助162.75万元,医疗费补助121.00万元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1.57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2.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7万元,较上年增加0.7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万元,较上年增加0.7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70人次。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9日挂牌成立,无2019年预算,仅有10万元公用经费批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参战退役人员、出国参战民兵民工专项经费:按时、按质发放参战退役人员、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有效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专项经费:住院治疗后,按规定比例报销(或补偿)后的个人负担部分(不含个人自费部分),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助。优抚对象一年内可一次或多次享受住院补助,但年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2200元。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澄政办发〔2014〕140号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项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当年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含退役士官),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选择免费参加由政府及安置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专项经费: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24号)。第一、高度关注、高度关爱、高度关心重点优抚对象,切实增强做好解困帮扶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当前,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传统的优抚保障模式与中央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各项要求,与优待抚慰工作的发展趋势和服务对象日趋多元化的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坚持以人为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切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是保障抚恤优待工作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使抚恤优待标准与人民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有效途径,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加强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设身处地为重点优抚对象排忧解难,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专项经费:(玉政办发〔2014〕24号)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住房困难、医疗困难等临时救助。对因灾害、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专项补助经费:云民优〔2015〕3号。1、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民优〔2015〕3号),为全面落实国家优抚政策,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伤残抚恤专项经费:根据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民政局<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澄政办发〔2002〕21号)第二条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逐步达到或略高于当地人民群众平均生活水平。 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专项经费:兵役法 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专项经费:根据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民政局<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澄政办发〔2002〕21号)第二条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逐步达到或略高于当地人民群众平均生活水平。 双拥优抚安置业务专项经费: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定规定做好双拥、安置工作,营造拥军优属良好氛围,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创建双拥模范城。通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时期退役军人安置、烈士褒扬、烈士公祭、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推动社会经济和国防军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退役士兵安置专项资金:云政办发〔2012〕135号给予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一次性货币安置补助,扶持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规范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解决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困难,促进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健康发展,营造拥军优属良好氛围,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烈士陵园管理人员专项经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死亡抚恤专项经费: 有效改善优抚对象生活条件,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解决他们的生活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2万元,均用于办公经费,与上年对比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9日挂牌成立,无2019年预算,仅有10万元公用经费批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2019年决算批复后才能确定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60.52万元为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服务中心两保接续工作。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42200476300111
241014229axy.doc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0年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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