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476300000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干部、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上报烈士评定材料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和优抚安置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澄江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优抚政策落到实处。 2.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制定、审核及发放工作。 3.全面优化拥军优属工作,常态化开展“春节”“八一”期间拥军优属系列活动。 4.完善军休服务管理,认真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 5.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大力弘扬英烈精神,有效激发了爱国主义情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1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18.5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2.60万元,下降16.12%,主要原因为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专项资金、双拥优抚安置业务经费、澄江市烈士陵园抢险加固项目、澄江市武警中队篮球场建设项目、澄江市国防动员建设规范化建设等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18.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18.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8.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72.60万元,下降16.12%,主要原因为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专项资金、双拥优抚安置业务经费、澄江市烈士陵园抢险加固项目、澄江市武警中队篮球场建设项目、澄江市国防动员建设规范化建设等项目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18.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1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86万元,增长15.08%,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离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和无军籍退休人员退休费;项目支出999.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7.45万元,下降24.67%,主要原因为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专项资金、双拥优抚安置业务经费、澄江市烈士陵园抢险加固项目、澄江市武警中队篮球场建设项目、澄江市国防动员建设规范化建设等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0.0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3.“2080801”死亡抚恤10.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 4.“2080802”伤残抚恤34.9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定期抚恤金。 5.“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9.8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6.“2080805”义务兵优待301.9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7.“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198.4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参战退役人生活补助、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生活补助。 8.“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286.7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一次性货币安置补助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 9.“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63.2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军休所无军籍退休职工退休费(基本退休金中央财政承担,其余地方承担)。 10.“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8.27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支出。 11.“2082801”行政运行94.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烈士陵园管理人员经费和双拥优抚安置业务相关支出。 12.“2082804”拥军优属55.59万元,主要用于节日慰问、慰问信制作、军烈属及复退军人座谈会和送喜报相关支出。 13.“2082850”事业运行103.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4.“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6.41万元,主要用于澄江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所运行维护项目支出。 1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19.“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90.4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20.“2210201”住房公积金24.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1.“2210203”购房补贴1.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购房补贴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66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6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85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169号)的要求,2024年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共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99.98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00万元。分别是: (一)项目名称:2024年节日慰问、业务经费及工程项目等专项资金60.00万元 项目目标是:1.春节和八一节前,对重点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5个驻澄江部队进行入户走访慰问,按标准发放慰问金,赠送慰问信,组织烈属及复员退伍军人召开座谈会,传达节日问候,切实开展节日慰问活动;2.做好澄江市国防动员规范化建设,对办公类秩序规范、战备库室秩序规范、内部文化氛围营造、文印室装修改造、民兵训练器材购置、爱国主义教育氛围营造、书籍购置等装修升级改造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信息化系统集成建设;3.做好双拥优抚安置相关业务工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军事知识、政治思想等,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4.建成澄江市武警中队篮球场,保证审批手续合规,工程质量合格,资料收集完全,资金使用合法;5.对烈士陵园地面进行改造,更换青石板;广场及过道外围安装青石栏杆;局部栽种绿化清香木及松柏;第一排墓穴后加设排水沟(排险需要);园区内铭牌(烈士英名墙)改造;“松柏长青”墙面更新;6.加强烈士陵园日常管理和修缮,组织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烈士纪念等活动。 (二)项目名称: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专项资金939.98万元 项目目标是:1.做好优抚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工作,原则上实行按月发放,保证每月15日前及时发放,确保国家抚恤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权益;2.接收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并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积极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3.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4.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省、市、县配套,县级财政统一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局打卡发放到义务兵家庭个人账户,由个人支配使用;5.坚持专款专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0万元、差旅费5.5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0.66万元、工会经费2.01万元、福利费2.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3万元,下降22.4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上级有关政策,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较上年适当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23.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4万元,固定资产119.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16万元,下降27.59%,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42200476300111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doc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