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干部、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上报烈士评定材料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因退役局机构设置情况涉密,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澄江市军队干休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优抚政策落到实处。 2.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制定、审核及发放工作。 3.全面优化拥军优属工作,常态化开展“春节”“八一”期间拥军优属系列活动。 4.完善军休服务管理,认真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 5.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大力弘扬英烈精神,有效激发了爱国主义情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因退役局人员编制情况涉密,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77,856.7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47,856.7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430,0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555,878.26元,下降20.56%,主要原因是减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移交地方集中供养病退士兵医保费用、节日慰问经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所专项经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47,856.77元,其中:本年收入9,447,856.77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47,856.7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70,878.26元,下降22.04%,主要原因是减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移交地方集中供养病退士兵医保费用、节日慰问经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所专项经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77,856.7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447,856.77元,其中:基本支出3,140,532.3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7,202.66元,下降22.41%,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经费、军休干部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无军籍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生活补助通过特定项目申报预算,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6,307,324.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63,675.60元,下降21.85%,主要原因是减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移交地方集中供养病退士兵医保费用、节日慰问经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所专项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8,943.68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2080801”死亡抚恤105,348.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 3.“2080802”伤残抚恤348,3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定期抚恤金。 4.“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72,542.4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5.“2080805”义务兵优待1,1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现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6.“2080808”褒扬纪念30,000.00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支出。 7.“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010,372.00元,主要用于发放参战退役人生活补助、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及困难退役军人解困帮扶支出。 8.“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5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 9.“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448,2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军休所无军籍退休职工退休费(基本退休金中央财政承担,其余地方承担)。 10.“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80,03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支出。 11.“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75,000.00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复员干部基本医疗补助、大病补充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2.“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两保接续经费、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补助经费。 13.“2082801”行政运行982,179.8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4.“2082804”拥军优属300,500.00元,主要用于节日慰问、慰问信制作、军烈属及复退军人座谈会和送喜报相关支出。 15.“2082850”事业运行1,063,652.5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1,091.07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8,423.46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1,485.0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1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356.8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20.“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300,0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21.“2210201”住房公积金223,584.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2.“2210203”购房补贴19,848.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购房补贴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2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28.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6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6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8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优抚补助(一卡通)专项资金1,597,874.40元 项目目标是: 1.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_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2026年做好优抚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工作,实现优抚资金精准发放率100.00%,无错发、漏发情况,原则上实行按月发放,保证每月15日前及时发放,确保国家抚恤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权益; 2.根据玉溪市民政局、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指导意见》,2026年做好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有效改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条件,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解决他们生活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问卷调查,年底优抚对象对资金发放及时性、便捷性的满意度达95.00%以上。 (二)优抚对象节日普遍慰问经费192,000.00元 项目目标是: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的通知》、玉溪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意见》,玉溪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节日活动方案的精神(方案会于本年春节和八一节前下发),2026年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前,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向1,6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按标准发放慰问金,进一步掌握优抚对象实情,深入细致做好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工作,宣传优待抚恤政策,切实帮助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想方设法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增强优抚对象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 (三)退役军人上级帮扶援助(自有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元 项目目标是: 帮扶援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及时传递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切实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退役军人家中,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崇,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开展帮扶慰问,激发了广大军民的爱国热情,增强了全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进一步彰显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推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稳步健康向上发展。 (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300,000.00元 项目目标是: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及《澄江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要求,2026年开展887名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帮助符合享受全额资助的优抚对象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帮助14名一至六级伤残军人缴纳年度医疗费,通过优抚对象住院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按50.00%给予救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医疗贵的问题,保障优抚对象及一至六级伤残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预计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覆盖率达100.00%,政策知晓率提升至85.00%以上,年度群众满意度测评达90.00%以上。 (五)节日走访慰问项目经费108,500.00元 项目目标是: 1.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前,澄江市级领导对重点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97人进行入户走访慰问,了解实际困难,送去节日问候与关怀。 2.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前,澄江市级领导走访慰问5个驻澄部队,切实开展节日慰问活动,扎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大力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3.六个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在春节、八一节前组织军烈属及复员退伍军人召开座谈会,营造节日氛围,传达节日问候。 4.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为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去喜报和奖金,激励军人建功立业,激发官兵矢志强军的积极性,营造尊崇氛围,形成“一人立功、全家光荣”的社会风尚,提升军人职业的社会认同度。 (六)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补助经费30,000.00元 项目目标是: 1.采取量化评分、计分排序、自主选择、阳光安置的方式,高质量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2.妥善安置退役军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保障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专项经费500,000.00元 项目目标是: 1.完成退役士兵档案接收、信息录入与资格初审等工作,审核并提交符合条件的受益对象名单及信息,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争取一次性经济补助。 2.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解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创业、就业初期的资金需求问题,缓解其转型期经济压力,降低社会安置风险,提升退役军人归属感和满意度,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3.推动国家和省级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在县区层面有效落实,彰显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怀,提升政策公信力。 (八)优抚补助专项资金2,006,720.00元 项目目标是: 1.根据《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提高成建创出国参战民及民工生活补助领取通知》,2026年开展245人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解决出国参战民兵“生活补助标准低、医疗负担重、权益咨询无渠道”的问题,保障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基本生活水平; 2.根据《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军分区动员处转发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2026年,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地方政府对其家庭发放的优待金,解决现役军人(含义务兵、士官、军官家庭)家庭因“成员服役导致收入减少、赡养老人及抚养子女负担加重”的问题,激励军人建功立业,激发官兵矢志强军的积极性,营造尊崇氛围,提升军人职业的社会认同度; 3.根据《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项目和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2026年开展优抚对象“解三难”及困难退役军人解困帮扶工作,解决优抚对象及困难退役军人“生活困难、医疗困难、住房困难“三难”问题,立足济难解困,体现尊崇优待,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退役军人及其家庭的特殊困难,提升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着力提高退役军人的服务保障水平,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关怀和关爱,促进社会稳定、长治久安。 (九)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专项经费180,030.00元 项目目标是: 1.通过开展形式多样、载体多元、全员覆盖、精准高效的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积极传递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帮助退役士兵尽快掌握政策、拓展视野、调适心理、启迪思维、优化观念,及时帮助退役士兵衔接好就业指导和职业推荐、学历提升和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政策扶持,努力帮助退役士兵尽快融入社会发展,发挥自身特长,实现高质量就业和成功创业。 2.认真落实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要求,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提升就业竞争力。为澄江市未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预计40人,适应性培训70人。 3.培训后学员平均月收入较培训前提升不低于1,500.00元;带动多学员实现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培训启6个月内,有就业意愿的学员就业率不低于80.00%;有创业意愿的学员创业成功率不低于30.00%。 (十)澄江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所专项经费30,000.00元 项目目标是: 1.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2026年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理和修缮,加强烈士陵园日常管理和修缮,预期提高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水平,提升服务品质,绿化环境干净整洁,烈士纪念设施完好率达100.00%,无安全隐患与破损情况,为社会公众提供庄严肃穆的纪念环境。 2.根据《烈士公祭办法》及烈士纪念日相关活动方案要求,2026年开呢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活动,预期达到活动参与满意度达95.00%以上,通过活动覆盖至少8,000人次,有效提升社会对英烈精神的认知与传承,相关宣传报道阅读量超2,000余次。 3.根据《玉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_玉溪市公安局_玉溪市财政局_玉溪市交通运输局_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2026年开展烈士亲属异地祭扫活动,通过入户走访,了解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的需求和实际困难,为烈士亲属制定异地祭扫服务方案,提前与烈士安葬地的烈士管理所联系,确保烈士亲属异地祭扫服务顺利推进,祭扫归来后及时报销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费用,保障烈士亲属合法权益,预期达到烈士亲属异地祭扫需求满足率达100.00%,亲属对祭扫服务的满意度达90.00%以上,切实减轻亲属经济与时间负担,让英烈亲属感受到政策温度。 (十一)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专项经费392,200.00元 项目目标是: 1.不断提升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水平,落实军队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等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项目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按照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政策要求,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所需生活待遇,符合规定的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属医疗和生活保障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工作,原则上每月10日前及时足额发放,保持服务对象队伍基本稳定; 3.保障符合规定的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属医疗待遇,按年及时缴纳离休干部医疗费,按月缴纳退休干部医疗费,对于符合规定报销的医疗费用不定期实报实销,工作人员针对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身体状况、家庭变故等突发性情况,结合实际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服务管理机构正常运转; 4.按月发放军休保障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经费使用规范和移交政府安置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政策要求,做好离退休干部组织建设、思想引领、拓展养老社会化保障服务。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每年春节、“八一”建军节、“老年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外出活动,适时组织开展文娱、教育学习活动;定期做好服务保障场所的文化建设和办公场所水电、房屋、环境等公共区域硬件等实施的日常维护,确保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各项工作有序正常开展。 5.坚持专款专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通过项目实施,让军队离退休人员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这一群体安全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5,542.8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600.00元、水费400.00元、电费3,600.00元、差旅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6,600.00元、工会经费22,942.80元、其他交通费用59,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335.44元,增长36.58%,主要原因是2026年新调入公务员1人,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07,438.62元,其中,流动资产146,985.17元,固定资产260,453.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359.2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244.0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21,02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xlsx
澄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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