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办发〔2021〕20号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澄江市2021年抚仙湖流域农业面源 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澄江市2021年抚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澄江市2021年抚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实施方案 为巩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查整改成效,持续推进抚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改善流域生态环境,促进乡村振兴,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战役,结合澄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突出补短板、调结构、转方式,坚决打赢抚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统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探索“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产业融合、乡村美丽”的湖滨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抚仙湖流域环境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抚仙湖流域生态环境大幅改善。调整产业结构,采取综合措施,大力削减现有污染物排放量,推动抚仙湖流域农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 (二)坚持政府引导综合防治。贯彻“政府引导,综合防治”的方针,切实履行好顶层设计、政策引导、投入支持等方面的职责,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群众参与抚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正确处理远景与近期、整体与局部、建设与保护、治理与利用的关系,确保按时间节点将抚仙湖流域面源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实。 (三)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抚仙湖流域保护管理监督考核和生态补偿制度,综合运用行政监督、法制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跟踪问效、严格考核、严厉追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抚仙湖流域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持续推进抚仙湖流域坝区5.8万亩耕地休耕轮作,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实现坝区无商品蔬菜种植。持续推进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工作,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1%,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42%、50%以上;化学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得到有效削减。 四、主要技术措施 (一)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从源头上减少化肥施用 加大抚仙湖流域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作物推广种植力度。在龙街街道仙湖路以西、横大路以北,建立1万亩蓝莓标准化产业园区。建设1.2万亩绿色优质烤烟示范区,其中:右所镇0.6万亩、龙街街道0.4万亩、路居镇0.2万亩。建设0.4万亩绿色水稻种植基地,重现澄江鱼米这乡,其中:龙街街道0.2万亩、右所镇0.05万亩、路居镇0.15万亩。在北片区环湖路、仙湖大道、澄阳路等主干道两旁100—200米,打造荷藕观光带,主要涉及龙街街道、右所镇,南片区路居镇集中连片打造一片荷藕种植区,引进企业、专业合作社,按照“荷藕+景观”的原则,建设0.4万亩荷藕基地,其中:龙街街道0.2万亩、右所0.1万亩、路居0.1万亩,降低耕地复种指数,还原澄江本色。在龙街街道龙街社区发展金丝皇菊0.05万亩。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市蓝莓产业办公室 责任单位:龙街街道、右所镇、路居镇 (二)巩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成果,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精准施肥水平 以技术示范引领、实施项目补贴等方式,根据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和肥料效应,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完善肥料施用数量、施肥时期和施用方法,提高肥料利用率。在抚仙湖全流域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8万亩次,减少化肥施用。其中:完成取土化验样品200个,开展肥料利用率试验2组,减肥增效试验2组,同田对比测产点10组。根据化验和试验结果完善已有4个作物配方,制作施肥建议上墙43份到村,实现抚仙湖流域村组全覆盖,配方肥施用2万亩。推进农企合作,支持涉农企业及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产、供、销、服务“一条龙”的新型配方肥加工销售网络。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市蓝莓产业办公室 责任单位:龙街街道、右所镇、路居镇 (三)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 改变施肥结构,转变施肥方式,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一是实施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通过示范引领,项目补贴等方式,在抚仙湖流域实施商品有机肥替代0.6万亩,推广实施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行动。其中:施用商品有机肥示范0.6万亩。二是实施作物秸秆还田行动。采用机械收获,把作物秸秆直接粉碎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土壤活力,实现农业生产良性循环。结合种植水稻、蚕豆、小麦、烤烟等作物,推广实施农业废弃物(秸秆)还田2万亩。通过增施有机肥和秸秆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供肥能力,减少化肥使用量,提升耕地质量。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九村镇、路居镇 (四)开展耕地轮作制度试点,从提高耕地质量上减少化肥施用 建立1.2万亩的烟后、稻后豆类种植,其中:龙街街道0.4万亩、右所镇0.5万亩、海口镇0.2万亩、九村镇0.1万亩。开展肥料利用率试验3组,推广优良品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统防统治技术。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九村镇 (五)推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切实削减化学农药用量 推广应用抗病虫害品种、作物结构优化、健康种苗培育等生态调控技术,光诱、色诱、性诱、食诱等病虫害物理防控技术,以虫治虫、以菌治虫及生物农药应用等生物防控技术。建立绿色防控设施长效管护机制,2021年在抚仙湖流域耕地内新增太阳能杀虫灯30台,推广黄蓝板30万片,新增玉米草地贪夜蛾性诱防治面积0.5万亩,蓝每果蝇性诱防治面积0.5万亩,推广生物农药3.7万亩,全年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55万亩次。鼓励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集成示范综合配套的技术模式,逐步实现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的规范化作业。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玉溪市烟草公司澄江分公司,龙街街道、右所镇、路居镇、海口镇 (六)建立化肥农药减量示范区,引导农户开展农药减量行动在水稻、玉米、蓝莓、烤烟上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农药、光诱、性诱、色诱等与统防统治融合,开展农药减量示范区(绿色高效示范区)6个,其中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2个,示范地点:龙街街道1个,示范面积0.17万亩;路居镇1个,示范面积0.03万亩;玉米绿色防控示范区2个,示范地点:海口镇松元村委会1个、九村镇七江村委会1个,示范面积各1000亩;蓝莓绿色防控示范区2个,示范地点:海口镇蓝莓种植片区1个、龙街街道左所蓝莓种植片区1个,示范面积各600亩。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玉溪市烟草公司澄江分公司、市蓝莓产业办公室 责任单位:龙街街道、右所镇、路居镇、海口镇、九村镇 (七)开展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减少农业污染源 对农药包装废弃物使用、收集、回收等进行引导,鼓励供销合作社、专业化服务机构和个人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通过建设回收设施、建立定期回收机制等,在抚仙湖流域核心区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试点1万亩。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路居镇、海口镇 (八)巩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成效,持续推进畜禽粪污治理,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按照《澄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玉溪市抚仙湖保护范围限制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和《澄江县抚仙湖径流区限制畜禽养殖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在划定为畜禽禁养区的抚仙湖径流区范围内,禁止畜禽规模、水产养殖。二是完善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设施设备。澄江市仅有两家规模奶牛养殖场(禁养区外),2021年完善2户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集中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不断巩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实现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龙街街道、九村镇 (九)加强生产秩序管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 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法规标准为依据,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建立“绿色食品牌”质量追溯和监管体系,实现农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査证、责任可追究,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行业自律和消费者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流通行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上注册企业11户。加大农产品安全抽检力度,抽检率达1.5%,完成农残定量检测270个,农残快检1000个。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龙街街道、右所镇、路居镇、海口镇、九村镇 (十)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从减少假冒伪劣农资上降低化肥农药施用强度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监管,采取农药、化肥、种业联合执法监管的方式,结合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及春秋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执法监管4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高毒、高残留农药生产销售、无证生产经营等严重违法行为,达到立案查处的坚决立案查处,应移交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加大对径流区内种植企业的巡查,督促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记录、投入农资使用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等制度,保持生产环境整洁,生产档案与农资管理规范。 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龙街街道、右所镇、路居镇、海口镇、九村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抚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抚仙湖流域大幅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协调抓总的职责,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道)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抚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制定管控建设工作年度实施计划,主要领导**抓,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农科结合,强化监测 加强与云南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玉溪市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合作,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体系及监测体系,实现监测与评价、预报与预警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地表径流氮磷流失提供依据。深化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控制农业用水,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节水、节肥、节能、节材、节劳的生态循环农业,为抚仙湖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三)整合资源,多方投入 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加大对化肥农药禁用、限用及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资金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整合农业、抚管、生态环境、烟办、科技等部门的项目资金,用于抚仙湖流域农药化肥投入品管控工作。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工商资本、金融信贷资金等社会资本投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社会化服务和标准化农产品基地建设。 (四)建立制度,加大执法 建立资源补偿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政府无偿和有偿扶持相结合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云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抚仙湖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投入品管理、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等规章和标准,依法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破坏、浪费农业资源和污染农业生态环境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五)宣传引导,推动工作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突出成果和先进典型,对不按要求实施面源污染治理和非法排污、使用高度、高残留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开展“科学施肥用药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抚仙湖流域农药化肥投入品管控政策及科学施肥用药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考核,严格追责 把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澄江市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任务目标落实情况进行随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督促检查结果。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印发
相关链接:澄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对于《澄江市2021年抚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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