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办发〔2021〕26号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澄江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街街道办事处、右所镇、海口镇、九村镇,市直有关单位: 《澄江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澄江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用地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保障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精神,结合澄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完善的原则;坚持以被征收土地计提的专项资金为主要资金来源,以土地换保障,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的原则;坚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与现行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一体化的原则;通过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领导协调,成立澄江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云海 副市长 副组长:张玉龙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洪黎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范长江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许绍繁 市财政局局长 万 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锐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江红 市统计局局长 杨正旺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志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董子云 龙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昱喜 右所镇镇长 蔡志岗 九村镇代理镇长 李 龙 海口镇代理镇长 高 珊 市社会保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洪黎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工作职责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澄江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的宣传,督促指导市社会保险局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具体业务工作。 (二)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澄江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用地土地的丈量,确保征地补偿标准等征地补偿工作。 (三)市财政局负责对澄江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用地征地补偿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监督。设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财政专户,筹集政府补助资金,管理和拨付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 (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澄江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不同时期承包土地的审核。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澄江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的户口性质,出生年、月、日及家庭成员关系的审核。 (六)市统计局负责核实澄江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人口、土地面积。 (七)龙街街道、右所镇、九村镇、海口镇负责本辖区澄江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的参保工作,督促相关村(居)委会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参保基础工作。 (八)市社会保险局具体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参保补助及个人账户管理等工作。 (九)相关村(居)委会具体实施参保人员的组织参保工作,组织填写参保人员花名册,组织村(居)民小组的参保人员进行审核,审查核实后上报街道办事处。 (十)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对澄江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确保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四、工作措施及步骤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村(居)委会经办人员进行政策的培训学习,解释具体的操作方法。 (二)开展对澄江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 (三)对符合补助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由村(居)民小组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被征地农民农民名册,确定保障对象,提交村(居)民委员会讨论并公示。 (四)公示后若无异议,村(居)委会将公示情况及名册报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管理所、财政所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名册报市人社部门实施参保补助。 (五)市社保经办机构根据人社部门提供名册,以及参保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给予参保补助,完善个人账户记录。 五、相关要求 (一)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以方便办理相关审批事宜;相关镇(街道)及村(居)委会要确定一名领导主抓此项工作,明确具体经办人员,并将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名单报市社会保险局备案。各级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对一级负责。各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澄江市2021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统一部署,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二)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龙街街道办事处、右所镇、海口镇、九村镇要确保每位被征地农民的资料完整、齐全,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汇总表,并按时限要求报送市社会保险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 联系人:杨旭,联系电话:15758029710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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