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办发〔2021〕31号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澄江市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澄江市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澄江市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创建实施方案 慢性病示范区创建是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2014年澄江市被云南省卫健委命名为“云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017年通过了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为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澄江”建设,提升我市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确保我市2021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慢性病防控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打造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澄江建设。 二、工作内容 (一)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巩固和推进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加快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在社区、行政村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提供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检测,乡镇、街道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开展15分钟社区健身圈建设。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体育场地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健身和竞赛活动,建立工间操制度。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确保在校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开展烟草控制,落实禁止烟草广告相关要求,全面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降低人群吸烟率。 (二)整合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疾控部门、妇幼保健机构、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市疾控中心设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二级及以上医院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配备专职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加强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好辖区慢性病防控工作。 (三)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全民健康教育,开展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社区、行政村开设健康教育活动室、健康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与技能,鼓励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小组活动,提高群众重点慢性病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开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的健康教育课。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定期开展政府支持、多部门组织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四)加强慢性病全程管理。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及控制率。在儿童等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为符合适应症的适龄儿童提供窝沟封闭服务,有效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各镇(街道)卫生院设置中医综合服务区,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各镇(街道)卫生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五)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评估。利用省、市、县(市)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及时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规范开展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定期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1月—2021年3月)。制定澄江市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和完善相应组织机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组织督察和指导工作。 (二)预评估阶段(2021年4月—8月)。各成员单位进行创建工作自查,于12月30日前收集整理上报2021年度资料、7月5日前上报2018—2020年、2021年上半年资料,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综合评估,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完善创建长效机制,并形成全市创建工作报告,邀请省、市创慢办专家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预评估。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1年9月—12月)。按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方案各项指标要求,于12月30日前,收集整理上报2021年度资料,形成电子版资料上报省创慢办,做好检查前各项准备工作。邀请国家、国家级评估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保通过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四)巩固阶段(长期坚持)。巩固创建成果,推广先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模式,建立健全全民健康长效管理机制,争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促进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指标显著提升,幸福指数全面提高。每年12月30日前上交当年的创建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成立本部门慢病综合防控领导小组,将慢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计划,融入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健身竞赛活动、健康体检、工间操活动,积极创建无烟单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落实经费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完善相关政策支持创建工作,加大对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投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积极发挥群团及各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在社区中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组织,并在师资培训、宣传材料、劳务成本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加强督导考核,落实各项措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落实。市创卫办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检查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 澄江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 澄江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澄政办发(2021)31号 附件.doc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印发
政策解读:http://www.yncj.gov.cn//cjxzfxxgk/zcjd3218/20210605/1269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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