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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政办发〔2021〕36号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07-19 00:00 点击率: 2942打印 】【 关闭

         

 

 

 

 

 

 

澄政办发〔202136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澄江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澄江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630

(此件公开发布)

澄江市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编制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和2021年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办投资202123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内涝治理,提升城市内涝治理能力,保障城市供排水运行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全面加快城区内涝治理,提高城区防灾减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形成内涝治理系统化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成立内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内涝治理 设施建设的指挥、调度和协调。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李志昌    副市长

副组长:尹文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员:王  增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田永泉    市财政局副局长

任晓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彦华    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环境监测站站长

何国强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李亚山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伟    市水利局副局长

 力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马建兰    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李伟刚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兵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张锦鹏    凤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欢    龙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付    右所镇副镇长

孙绩红    海口镇副镇长

 辉    九村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尹文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晓克同志兼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的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二)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内涝治理工作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题。

2. 组长:负责城市内涝治理全面工作。

3. 副组长:按照组长对城市内涝治理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组织好各相关部门涉及城市内涝治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检查、督促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责成相关单位抓好建设工作贯彻落实,确保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并完成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 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衔接协调,督促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 成员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以及内涝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完善细化具体措施,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构建高效的城市内涝治理体系;坚持规划引领、急用先行,加快城市易涝点综合整治;坚持分类施策、蓄排并重,逐步完善城市内涝治理体系;坚持工程措施和生态恢复相结合,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持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并举,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二)主要目标。近期20212025年重点消除易淹易涝点,实现排涝设施基本达标,基本消除城市内涝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现象;雨水管网服务面积普及率达95%。中远期20252035年目标统筹雨污分流等多个项目,构建和完“源头减排、雨水蓄排、排涝除险”的城内涝治理系统体系。

三、具体任务

(一)加强防洪排涝、内涝治理

1. 加快大型排涝工程建设。要根据城市内涝防治要求,合理确定河道、沟渠排涝闸泵站强排能力并加快建设,河道水闸要根据水位控制要求加设泵站或提高泵站能力,避免汛期河道水位顶托对城市排水管道排水能力造成影响。

2. 增强河道行洪排涝能力。要结合小流域治理等工作,加快城市河道整治,促进城市河网水系有效连通,提高河道行洪排涝能力。要对河道沿岸雨水排放口进行全面疏通,特别要对已被破坏填埋的雨水排放口予以恢复,确保排水通畅。要建立并完善河道监控机制,根据河道不同功能要求明确定期清淤的工作制度。

3. 要加大河道违章建筑拆除力度,市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各镇(街道)等部门排查影响河道行洪排涝的桥涵、围堰及其他阻水设施,结“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及时拆除沿河违章建筑,改造影响河道防洪洪排涝的阻水桥梁、管线等设施。

4. 完善城市排水管渠系统。实施雨水管网改造、河道改造工程、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新建低影响开发设施四大类项目,进一步完善城区内涝治理综合体系,结合道路建设、市政设施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项目,逐步落实断头管网整治工作。

(二) 限期完成易涝隐患点整治

加强雨天巡查,制定逐年新发现积涝点整治方案。每年根据降雨要重点摸排各低洼点和排水出路,复核汇水面积,对于实际汇水面积超过设计汇水面积等问题,要明确整改计划、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汛期积水涝点信息征询和公开制度,落实易涝点档案和易涝点整治工程月报定期报送制度。

(三)加强源头径流控制

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结合城市自然特点,综合考虑景观美化和蓄水、内涝治理等功能,增加人工湿地、下凹式绿地、植草场、可渗透路面、透水性广场和停车场等,提高城市蓄水、滞水和渗水能力。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中,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道、步行街、公园广场停车场、建筑室内等硬化地面应尽量使用透水铺装。

积极推进可透水地面应用、雨水蓄滞系统设置、中水回用等技术利用;对现有的人行道彩砖、大理石板根据铺装年限、铺面的状况等因素,每年均应计划安排一定数量对现有的硬化地面逐步透水性改造,提高对雨水的吸纳和蓄滞能力;并按照市海绵办对海绵城市分解任务进行落实。

(四)加强排水设施维护和保护

1. 全面完成排水管沟清疏。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制定排水管道、暗渠、箱涵等排水设施全面清疏计划,优先对内涝积水频繁发生区域的排水设施进行清疏,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现排水管网设施清疏两年全覆盖。重要区域或经常淤积的排水管网必须定期疏竣。

2. 加强排水设施日常维护。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排水管沟定期维护和清淤机制,按照排水设施不同管养频率要求,清淤工作要适时完成。进行排水管网维护、应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间作业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避免人员中毒、伤亡等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雨天巡查,发现积涝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排涝措施。加强检查井盖巡查,及时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的井盖;落实检查井安装防坠网的规定,防止发生行人坠落伤亡事故。逐步提高排水设施机械化维护水平,配置与内涝治理设施数量相匹配的管道检查、疏通等先进机械设备,推广应用闭路电视检测系统、声纳等现代化检测技术,及时、准确发现管道病害,提高排水设施完好率。

3. 加大设施保护和损毁处罚力度。要加大对堵塞排水设施、随意填埋河道、损坏排水管网设施和盗窃窨井盖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各项建设工程工地施工管理,严禁将施工泥浆、砂浆废水等排入城市河道、排水管网;要重点加强对轨道交通、大型市政设施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沿线排水管网的检查监管,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并做好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作业管理,避免垃圾堵塞雨水口和砂土进入雨水口

完善内涝治理应急体系

加强预警预防。各相关单位应组织制订或完善城市内涝防治应急预案,重点加大排水排涝泵站、重要供水供电设施和供水排水设施用电保障,以及应急抢修通道保障力度。

要加强汛前汛期城市水系综合调度,水利部门和各镇街 在汛前汛期合理调度城市外围流域、水系、水库、水闸,控制水库和城市河道水位。河道和湖水库等管理部门要编制不同预警等级的水位控制操作预案,严格组织实施,并建成城市内涝防治监控系统。

提升应急抢险能力。各相关单位要落实排涝应急抢险队伍,配备足量抽水泵、移动泵车、等应急抢险设备。同时,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电源车和固定发电机,确保停电状态下排水泵站的正常运行。加强易涝区域警示标识设置,完成对所有城市下穿通道、城市低洼地设立水位标尺、水位警示线、LED显示牌、视频监控等警示标识。对于在建或拟建的道路的下穿通道,在设计、施工阶段应同步配套建设双电源及积水预警系统(含水位标尺、水位警示线、LED显示牌、视频监控等警示标识设施)。

要提升基层防御能力,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各镇(街道)内涝防治管理能力建设,落实配备人员、物资、设备,建立和完善社区、小区物业等基层防灾联动机制,提升基层自我防御和自助自救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由市政府牵头统筹协调城区内涝治理,按照任务分工,内涝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具体实施;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水利局等部门项目审批单位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限期办结;市自然资源局优先保障内涝治理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城市内涝治理

(二) 定期调度,加快推进

建立城市内涝治理工程两级调度机制,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协调推进;澄江市内涝治理指挥部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工作台账,每月上报工程进展,实行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全部建成运行。各镇(街道)要将任务落实到位,明确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 落实资金,强化督查

市级各单位、各镇(街道)内涝治理工程列入年度市级投资大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多渠道融资解决;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加强项目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进行通报。

(四)加强设施管护,完善应急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内涝治理设施运营维护,加强河道水系的疏浚和管理,定期开展排水管渠清淤,及时组织排涝泵站设备大修、检修,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完善城市内涝治理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配备抽水泵、移动泵车、移动电源车等应急抢险设备,提升应急抢险能力。加强对城市交通干道、下穿桥、低洼地带、危旧房屋、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的防范预警,必要时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并建立应急值守制度。

 

 

 

 

 

 

 

 

 

 

 

 

                                                        

澄江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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