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办发〔2023〕5号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抚仙湖流域农田尾水减量及收集治理 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抚仙湖流域农田尾水减量及收集治理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仙湖流域农田尾水减量及收集治理 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调研玉溪“三湖”保护治理工作时提出“要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来一次农业生产方式的革命”指示,坚决执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22号)中“治农田灌溉尾水”有关要求,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田尾水减量及收集治理导则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2〕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抚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围绕农田尾水“源头减量、过程削减、末端净化、精细管理”四个方面,全面梳理抚仙湖流域内已建工程措施、田间管控措施成效,制定《抚仙湖流域农田尾水减量及收集治理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抚仙湖高质量保护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底限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抚仙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以尾水减量、收集处理、循环回用为目标,强化顶层设计和管理调度,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和布局,坚持源头控制与过程防治相结合,不断恢复农田生态功能和湖滨生态功能,逐步形成与湖泊流域水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相协调的农田尾水收集治理体系。 三、基本原则 ——节水减排。坚持节水优先,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广高效节水灌溉、考核灌溉有效利用系数目标等,大力推动流域农业灌溉节水,提高流域农灌设施覆盖率,实施地表清污分流,保障清水入湖,从源头最大限度减少农田尾水排放量。 ——应收尽收。结合农田尾水排放的时段特征,充分利用生态沟渠、旁侧湿地、调蓄带等调蓄容积,提高流域收集、拦蓄能力,对降雨初期的高浓度农田尾水做到“应收尽收”,为能用尽用创造条件。 ——能用尽用。结合周边农田灌溉、公共绿化、道路浇洒、库塘湿地生态需水,市政杂用等用水需求,充分挖掘农田尾水的可用之处,做到能用尽用,高水高用,就近实现农田尾水的资源化利用。 ——应治尽治。科学合理确定农田尾水治理目标,以农田尾水的排放去向及用途,来确定具体处理技术和方式。坚持从实际出发,优化利用已建工程措施,选择使用的改造治理技术、生态种养模式、管理运行模式等,集中力量解决突出农田尾水污染问题,做到应治尽治。 ——需排则排。加强对农田尾水的水质监测,根据不同时段内末端拦截带、农灌沟渠水质浓度情况,科学果断选择处理方式,能截则截、能蓄则蓄,需排则排,保留农田沟渠排放通道。 四、总体目标 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出发,打破农田尾水仅仅产生在田间的惯性思维,以地表农田尾水减量及收集治理为核心,以重构生态“水”循环系统为纽带,强化管控“清水”源头和“污水”源头,强力削减农田尾水污染负荷,构筑入湖最后一道生态安全屏障。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科技支撑,围绕系统治理、全域治理,推进农业生产方式革命,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五、重点技术措施 (一)改变传统用水模式,构建水循环利用体系 1.减少清水入田,推进农业用水替代。 实施清污分流。加强抚仙湖流域内地表径流清污分流措施,全面排查摸清流域内清水产水区和清水水源分布情况,对有条件实施清水疏导的水源,通过建设渠道或管网将清水直接导入河湖,实现地表径流清污分流,从源头减少进入农田区域清水量,间接减少农田尾水水量。抚仙湖流域内水质较好泉眼出流地下水疏导至河流、湖泊,实现农田区域的地表清污分流,从源头避免大量清水进入农田。实施期限:2022年—2025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启动澄江市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取水口核查登记,摸清全市取水口现状,掌握已知取水口和未登记取水口的数量、取水口的合规性和取水口的监测计量现状,形成取水口信息“一张图”;依法整治存在的问题,规范取用水行为,建立问题整改“一本账”;健全水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取用管理。完成小型农灌工程问题整改,农业类取水口问题基本清零,转变传统的直接由田间地头取水模式,减少地下水使用,优化水资源配置。实施期限:2022年—2023年。(责任单位:市抚仙湖管理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路居镇) 实施智能水肥一体化设施农业。将坝区5.8万亩流转耕地进行单元格管理,布设点位149个,因地制宜配备中心机房、主管网、污水处理网等设施,在低洼地带建设尾水收集池,将农业汇水、尾水调至中心机房供农业用水,构建农田尾水循环利用系统。实施期限:2022年—2025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市抚仙湖管理局、市林草局、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路居镇) 2.实施农业节水增效,改变用水方式 编制高效节水灌溉总体规划,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供水管网及田间“毛细血管”管理,推进滴灌设施全覆盖,实现精准用水、节约用水,推动规范化管理向智慧化管理转变。修复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进一步完善修复已建、破损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明确运行主体,改造工程设施,全面提升运行能力,充分发挥高效节水减排工程效益。开展灌区节水改造,完善灌区节水配套设施,加强设施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打造农业高效节水示范区,推进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信息化等工程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农业高效节水示范区,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及运行管理服务水平。实施期限:2022—2025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路居镇) 3.发挥调蓄带功能,强化水资源循环利用。打通污水处理、农田灌溉尾水、中水回用设施与调蓄带协调联动通道,构建“调蓄带—泵站—管网—农田—沟渠—调蓄带”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的闭环。根据水质监测结果,通过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对旱季和汛初期农田尾水、初期雨水截留收集、再利用。按照“分区清、适度腾、保底控、科学用”的工作思路和“农业灌溉就近回用一点、生态廊道绿化调用一点、高浓度尾水进厂处理一点、清淤扩容增蓄一点、应急处置转输一点”的原则,实现拦蓄带农田尾水的分类处置。实施湖外农业用水循环工程,将坝区富余农田尾水、初期雨水及中水抽提到抚仙湖东岸缺水山区,利用现有库塘储存农田尾水、初期雨水及中水用于坝区农业用水、山区农林灌溉及山区旱改水需水量。结合供水替代项目,贯通流域管网及污水处理厂,连通外部水系,优化流域内水资源配置,做到南北互补利用,实现农业用水替代。实施期限:2022年——2023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抚仙湖管理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路居镇)。 (二)强化用水管理机制,推动农业用水总量控制 1.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一是合理核算农业供水成本。参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的有关规定,合理测算农业供水成本。加强供水成本监审,充分利用节水改造腾出空间,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丰枯程度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农业用水价格并适时调整。供水价格原则上不低于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确有困难的地方要尽量提高并采取综合措施保障工程良性运行。水资源紧缺、用户承受能力强的区域,农业水价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有条件的村组可探索协商水价机制,努力实现农业水价的微利水平。以抚仙湖调蓄带为水源的农业供水工程,调蓄带建设投资及其运行成本不纳入成本核算范围,其成本主要包括提水、调蓄、渠系配套设施建设及其运行维护成本。 二是分级制定农业水价。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具备条件的可由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协商定价;小型灌区、自流灌区,可实行政府定价,也可实行协商定价;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供水工程,鼓励实行协商定价,也可以实行政府定价。实行政府定价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成本监审,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合理制定供水工程各环节水价。实行协商定价的,由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原则确定。 三是积极推行分类水价。农业供水按照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和其他用途分类,在终端用水环节逐步实行分类定价。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要高于其他用水类型,其中,粮食作物用水价格应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一般经济作物用水价格应达到完全成本水平,高附加值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和养殖业等用水价格应达到一定盈利水平。 四是逐步推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行农业用水定额(计划)管理,以定额(计划)内用水量作为基准,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推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促进农业节水。各类作物采用《云南省用水定额》(2019年版经云水发〔2019〕122号发布),对超定额(计划)的农业生产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其中,超定额(计划)用水10%(含)以内的部分加价20%;10%~30%(含)以内的部分加价50%;30%~50%(含)的部分加价100%;50%以上部分加价200%。实施期限:2022年—2023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路居镇)。 2.建立再生水利用激励机制 再生水是经过污(废)水再生处理系统充分可靠的净化处理、满足特定用水途径的水质标准或水质要求的净化处理水。运用价格杠杆和手段,建立再生水利用的激励机制,推进再生水利用产业的市场化。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的,免征水资源费。再生水价格应低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用水主体树立节水观念,提高节水自觉性,推广使用再生水,重点推动园林绿化、道路清扫、消防、生态补水等公共领域使用再生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实施期限:2022年—2025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路居镇)。 (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 实施土地集中管理,打通面源污染控制堵点。澄江市持续抓好土地流转及产业结构调整,径流区17.58万亩耕地,已流转14.6万亩(其中:水田8.6万亩、山地6万亩),按照政府+平台+龙头企业+新型主体模式,实施休耕轮、建设森林抚仙湖。通过加强土地管理和经营集约化,确保种植作物,生产管理的标准化,有力带动了流域绿色农业生产方式,农民从原有的直接土地使用方变为农业产业工作人员,确保相关控水、减污等措施得到落实。实施种植结构调整,解决源头减量难点。开展种植结构调整,降低单位面源营养负荷。制定《抚仙湖流域“十四五”种植结构调整方案》,理顺5.8流转土地经营权管理,统一规划布局,制定种植正负面清单,大力发展生态保育型和环境友好型作物,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推广绿色有机种植。全面推广以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为主的绿色种植模式,建立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对耕地质量进行动态监测,提高肥料综合利用率,减少化肥施用量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清洁田园行动,实现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地膜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田园清洁行动。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示范区。大力发展水肥一体化,实现节水节肥,不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精准化灌溉水平,促进农业绿色转型发展,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期限:2022年—2025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烟草产业服务中心、蓝莓办、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路居镇) (四)深化农业用水权改革,引入市场机制 一是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的水权分配机制。根据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农业生产发展实际需求和节水技术应用等情况,以澄江市政府批准的镇(街道)用水总量为依据,确定农业用水定额,然后将农灌用水分配到户。 二是探索建立水权收储交易机制。积极探索多种形势的水权交易流转方式,搭建水权交易平台及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探索建立抚仙湖省级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区域间水权交易和纵向转移支付弥补澄江市节水改造、污染治理、非常规水源利用、生态用水保障等投入成本,及产业发展发展受到限制邹城的机会损失。鼓励用水户转让当年节水量,支持水权交易,水权当年有效,次年自动清零、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是,农业水权一并流转使用,严禁分开流转。 三是建立长权明晰的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机制。成立农业用水合作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创新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大户田间工程自建、自管、自运营管理模式和大户田间工程购买专业化服务模式。建立灌溉系统管护模式,水库由市水利局管理,主管到田间水表之前由运营公司管理,田间由农户管理。实施期限:2022年—2025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路居镇)。 (五)建立农业大数据平台 建设一个体系,两个中心、三张网、多个业务应用,结合水利部门河湖长平台监测点流域区域内的污染点、污染源等数据,在农业数据一张图的基础上,完善基础数据库,以应用场景为导向,通过管理系统和分析系统进行采集和清洗后,生成抚仙湖流域水资源分布、利用“一张图”,以图形化的方式全貌展现区域重点种植区水资源的时空分布,水资源的实时利用情况;重点监控污染源区水质情况等实时内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市抚仙湖管理局、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凤麓街道、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路居镇)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澄江市分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水利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镇(街道)镇长(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抚仙湖农田尾水减量及收集治理。 (二)强化资源统筹。协调行业内外两种资源,以区域关键环节与问题为导向,争取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资源,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内部资源,协同推进、提高整体农田尾水减量及收集治理技术水平。 (三)强化技术指导。以科研院校合作,积极邀请有关专家对抚仙湖农田尾水减量及收集治理技术开展现场指导,组织开展各类先进技术支撑的交流学习活动,学习先进技术和成熟模式,逐步构建农田尾水减量及收集治理技术体系。 (四)强化宣传培训。不断更新提升农田尾水减量及收集治理技术与知识体系,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内容,加快先进技术、成熟模式的推广。培育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农民实施农业清洁生产方式、种植环境友好型及生态保育型作物,从生产源头控制农业污染,实现清洁投入、清洁产出,成为绿色田园的建设者和管理者。 (五)强化运维管理。加强末端拦截带、库塘湿地、沟渠农田尾水水质监测,场次降雨地表径流浓度变化监测,合理制定农田尾水去向,提高农田尾水减量及收集治理效果,农田尾水减量和收集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是关键。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创新,探索适宜的运维管理方式,形成行之有效、可持续的管理规章制度,要将农田尾水减量、收集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治理的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落实。 (六)强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高效节水灌溉减排、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绿色食品牌”打造等项目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治污。拓宽市场准入,以项目为载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田尾水减量及收集治理工作。 政策解读:抚仙湖流域农田尾水减量及收集治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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