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办发〔2024〕11号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澄江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澄江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责任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澄江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结合澄江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澄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为促进澄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任务分工 (一)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坚持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党组织建设,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2.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每年对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其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以各镇(街道)、各部门自行培训为主,不少于20学时;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以行业系统培训为主,合计不少于40学时。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2024年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计划于2024年3月22日前报送市司法局。轮训工作要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市司法局牵头组建由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律师、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等组成的行政执法培训讲师团,各部门自愿选择讲师团成员辅导授课,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要参加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对承担多个部门行政执法事项人员的培训,鼓励跨部门联合开展。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3.强化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执法人员报名参加网上资格考试,未按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完成全国统一标准样式的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对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暂扣、收回或者注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各执法部门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4.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乱作为不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监督,纠正滥用行政执法权的行为,清理过多过泛的涉企行政检查,让企业有更多时间精力专注生产经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梳理形成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情况于2024年6月底前报送市司法局汇总,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双重领导并以上级部门领导为主的部门,汇总本部门的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情况后报送上级部门并抄送市司法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突出问题清单要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9月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并及时报送专项监督情况。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5.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以及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等行业领域开展全省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落实情况,聚焦行政审批“中梗阻”和卡、拖、慢等问题,不断加强个案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案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6.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云南省、玉溪市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管理工作,积极推动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为重点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要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7.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树立柔性执法理念,完善执法监管模式,推广“综合查一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8.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职能,加强专业执法力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设置,推进执法资源和力量向一线下沉。市司法局要督促指导本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于2024年底前研究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近5年未发生、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清理。 责任单位: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9.做好镇(街道)赋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镇(街道)部分市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镇(街道)执法职责权限。市司法局要加强对赋权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的法制审核,对拟予清理的行政执法事项不再赋权镇(街道)。组织对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2024年底前,市司法局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已经下放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1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 责任单位: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10.加强行政执法协作联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依规依纪依法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11.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体制、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体系等内容。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及时办理反馈“中国法律服务网”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平台反映问题,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12.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借鉴新平县戛洒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市、镇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司法所协助澄江司法机关开展各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13.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积极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审计、财会、统计、行政复议监督实现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监督力度。市司法局要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数据汇总分析、评议考核、案卷评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各级各部门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机构,要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总结和深化特邀法制督察制度经验做法,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不断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社会监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实现信息共享。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五)加强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14.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建设的统一安排部署,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目标,积极推广使用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充分运用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力争实现市、镇两级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网上公示,通过试点工作,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15.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推进有关信息系统行政执法数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更新统一,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数据共享机制,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运用,加快推进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系统与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按照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的要求,推动数据汇聚共享。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 (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 16.强化人员保障。根据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逐步调整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结构。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统筹调用机制,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17.强化职业保障。落实和优化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心理健康服务等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根据上级建立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责机制抓好贯彻落实,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推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升执法权威。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18.强化经费保障。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级预算予以合理保障,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聚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增强行政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采取针对性、系统性、整体性的有效措施推动落实,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评估 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本方案任务分工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共性问题,按照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强统筹和安排部署,认真研究、突出重点,明确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落实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为确保工作衔接顺畅、有序推进,便于沟通联动,建立联络员机制,请各级各部门务必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司法局。 (三)抓好宣传培训,科学总结评估 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加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宣传,注重引导舆论正面宣传,及时收集网上舆情、来信来访等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化解因行政执法工作产生的社会矛盾。对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深入挖掘、总结推广。本方案落实情况将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指标,强化结果运用。市司法局要按时间节点牵头组织开展2024年中期评估、2025年终期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上报玉溪市司法局。各镇(街道)、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别于2024年9月15日、2025年9月15日前报送自查自评报告。自查自评报告应当包括贯彻落实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等五个方面。 报送材料均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联系人:张秋平,联系地址:澄江市司法局202法制股,联系电话:0877-691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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