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澄政办发
​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澄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4-08-13 16:30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澄政办发〔202448                    

 

 

 

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澄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维护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澄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812

(此件公开发布)

澄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维护

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澄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澄江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试行)》、《澄江市一水两污专管员制度》等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澄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澄江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其监督管理

农村生活污水是指行政村居民生活活动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排水,不包括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废水。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或分散收集处理的设施,包括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农户墙内部分由农户自行维护管理。

第三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属地管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实现设施完好、管理规范、运行稳定、治理达标的目标。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建立健全澄江市级负责、各镇(街道)落实、农户配合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

第五条  (街道)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应当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村(社区)委员会、村民、运维单位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定本(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方案),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并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制定并落实辖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方案),落实运行维护管理人员,积极筹措运行维护资金,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农户参与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二)对污水处理设施巡检发现的问题、损毁设施及较严重的如路面沉降等可能影响排水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和维修。

(三)落实相关机构和人员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指导、落实、协调、监督、考核”等相关工作。

(四)领导各村社区)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可以聘请有一定设施管护知识、责任心强的村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具体工作。

(五)指导开展设施运行日常巡查、检测、维修和设备更换等巡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督促新建房屋污水接入,组织村民自觉管理院内户管、化粪池,避免污水乱排乱放和乱泼乱倒,及时清理村内及周边环境卫生等引导农户主动检查自家化粪池厕所水、厨房水、卫生间水、洗涤水等四水接入状况,做好化粪池、接户管、户用检查井渗漏、堵塞和破损等的维修更换,自觉管理房前屋后污水管网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类设施的防盗和防护工作

第六条  澄江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并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的监督管理。

(二)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管理;推动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

(三)澄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农村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街接

(四)澄江市财政局负责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纳入澄江市财政统筹保障,根据考核结果足额拨付运行维护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五)(街道)指导各社区、村委会在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收集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农村地区,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探索建立污水处理付费制度。

 

第三章 运行维护

  各镇(街道)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责任部门,应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工艺、运行维护要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运行维护方式各镇(街道)、村(社区)自行维护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具体工作。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运行维护单位承担运维工作的,应签订运行维护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运行维护服务合同应明确运行维护范围、期限、巡查检查、清渣清淤、设备检测维修出水水质等具体要求、违约责任等内容。

运行维护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服务合同约定,落实运行维护管理队伍,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养护巡查,合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水生植物、污泥、垃圾等,及时排除污水处理设施故障,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运行维护单位应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每年至少一次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出水水质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3/T 953-2019)要求,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

第九条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一)对污水收集管网、格栅、检查井、化粪池、调节池、处理工艺主体和出水井等构筑物进行全面巡查检查,检查各类井盖的完整性、安全性,发现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二)对污水收集管网、格栅、检查井、化粪池、调节池、出水井进行清渣清淤维护,发现设施管道堵塞的应及时进行疏通

(三)对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及电力电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出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

(四)对进出水水量、水质进行观察记录,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排查检修

(五)对出现较严重情况,如地面沉降、路面拓宽等可能影响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问题,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

(六)加强对村落管网巡查、检查,发现跑冒漏滴、漏接、错接、混接、未接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逐级上报,避免出现黑臭水体。

(七)应当在适当位置公示运维范围、标准、巡检时间、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责任人监督电话等内容,以便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条  (街道)应当将运行维护情况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存放,以备检查;并每季度向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报送《XXX(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开展情况报告》(包括:运行维护管理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运行维护台账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运行维护报表(含处理水量、耗电量、巡查记录、设备完好率、设备养护记录等)

(二)污水收集管网严重漏损及采取工程措施修复情况

(三)处理系统出水水量、水质出现异常等情况

(四)设施设备大中修等情况

(五)可能影响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的自然或人为因素等情况。

 

 监督考核

第十  玉溪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会同澄江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季度一次(街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局拨付管护经费重要依据;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澄江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内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运行维护单位的,由各镇(街道)自行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并于每季度最后一周将考核结果分别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

第十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每年不少于一次全市集中式污水处理(日处理规模在二十吨及以上设施出水水质开展监测。日常检查、季度考核和监测结果向各镇(街道)通报,同时抄送澄江市人民政府澄江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第十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台账,定期向各镇(街道)报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应在村(社区)适当位置公示运行维护范围、标准、巡检时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村民监督。

 

资金保障

第十四条  建立多元化运行维护资金投入机制,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参与、村级自筹、群众交费等方式,多方筹措运行维护资金,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同分担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缴费制度,综合考虑经济社会承受能力、污水处理成本、农户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各镇(街道)积极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费收取工作,收取费用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维修管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澄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澄江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要按照中央、市级财政资金的申报要求,积极申报高质量项目,多渠道争取级财政资金补助。

第十  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辖区内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市财政局根据每季度考核结果拨付管护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管护资金。

第六章  

第十  本办法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负责解释。

第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政策解读:

《澄江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 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滇公网安备 53042202000011号 备案号 滇ICP备11001977号 网站标识码 5304220003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207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