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澄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 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 澄政发〔202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玉溪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高质量发展。现将《澄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澄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结合澄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要求,围绕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的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为推进澄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1.市场主体多起来。在2020年末实有市场主体1.79万户的基础上,年均增长11.60%,到2025年末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11万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79户以上。市场主体中企业数在2020年末2276户基础上,年均增长20.21%,到2025年末达到5713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33户以上。 2.市场主体大起来。在2020年末,“四上”企业在库105户的基础上,年均增长23.29%,到2025年末新增193户,在库达到297户。 3.市场主体活起来。到2025年末,澄江市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以上;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例超过50%;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3.94万个左右。 4.市场主体强起来。到2025年末,澄江市企业在上榜国家500强上取得突破,澄江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9户,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0户;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795件,“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64个。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审批程序 1.简化登记注册流程。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用好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建立健全企业开办部门协同机制,确保在1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企业开办。在发放实体证照的同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等,提升企业网上办事便利度。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全面推广“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以及“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澄江支行,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推进“照后减证”,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重点产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推进数据互联、信息共享,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制度,实现投资项目审批“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动态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深入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改革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林草局、市气象局,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提升涉企服务效能 1.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创新招商方式,用好招商引资大数据服务中心平台,发展网络招商;利用社会化力量开展招商引资,加强以商招商。强化项目落地率、资金到位率、统计入库率等指标考核,提高招商项目成功率。(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提升财政金融服务水平。健全完善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制度。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一对一”、“面对面”等融资协调机制。实施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积极搭建银政企协作机制,建立市场主体贷款便捷通道,鼓励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市场主体培育。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澄江支行;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提升“纳税”便利度。深入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行全程网上办税。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流程和手续。开展税费合并申报,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掌上办理,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90%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澄江支行,市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贯彻落实《玉溪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5.强化要素保障。统筹推进“多规合一”,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有效解决土地供给不足问题。支持市场主体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使用土地。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与激励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公开公用企事业单位服务标准、简化报装手续,向市场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实现各项成果资料共享互认。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供电局,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6.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协同平台建设。形成数据共享、智能监测、精准施策、主体共育的机制,持续推动将一批中大个体培育成准纳规纳限企业、将中小企业培育成“四上”企业。(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评价机制 1.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服务机制。开展“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搭建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交流平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清理取消对企业的差别化待遇,切实打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严厉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乱摊派行为。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开展事中公共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加强分级分类结果应用。完善事后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全面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澄江支行,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5.抓好惠企政策兑现。认真落实稳增长促发展的系列服务措施,全面落实好惠企政策,帮助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继续减税降费,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准确掌握和及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狠抓产业发展 1.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和规范抚仙湖径流区5.8万亩流转土地经营权管理,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规范土地承租人经营行为,大力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种植个体工商户规范提升行动,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推动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责任单位: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投资促进局,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培育壮大工业企业。围绕构建澄江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培育引进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配套企业,扶持引进一批低能耗、高附加值工业企业,加快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形成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生态良好的产业集群和企业集群。实施工业企业成长工程,完善工业企业成长升规常态化支持政策,加快项目投产纳规。(牵头单位: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3.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加快实施城市更新改造、美丽县城建设,依托大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建筑施工企业,配套发展一批装修装饰、安装、监理咨询、设计等企业。2025年末,争取指导澄江市内2家以上企业晋升一级资质,5家以上企业晋升二级资质。鼓励建筑业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落户澄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运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培育壮大商贸企业。培育壮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加强限额以下商贸企业跟踪培育,确保达限企业及时纳入统计。鼓励支持在澄江市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注册落地,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5.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加快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着力打造一批货物运输、仓储物流、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积极引进康养服务品牌落地,培育一批骨干型康养企业。抢抓数字经济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全力推进数字澄江建设,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数字经济企业。紧紧抓住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工程,提升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培育一批品牌物业服务业企业,推动形成一批城市更新、智慧社区运营、住房租赁等领域服务业企业。加快养老、托育、家政等家庭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的家庭服务业企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民政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澄江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运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投资促进局,中国人民银行澄江支行、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6.培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聚焦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培育,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强化中小企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作用,落实落地稳增长有关政策措施,优化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用工等方面突出问题。落实“个转企”优惠政策,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引导新注册的市场主体经营建材销售、珠宝首饰销售、餐饮住宿、餐饮(10桌以上)、住宿(30个床位以上)以及规模种植(50亩以上)的,登记注册为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澄江支行,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澄江市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制定配套措施。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牵头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国家政策、发展现状、未来目标,细化工作措施,于本实施方案印发1个月内制定出台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市直有关单位、各镇(街道)、澄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政策落地。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发布各级涉企政策,汇聚各级惠企政策信息,精准匹配、精准服务、精准落实惠企政策,积极引导各类主体进入市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发改、工信、农业农村、文旅、市管、税务、统计等部门要定期组织研究解决培育市场主体和“四上”企业工作中相关情况和问题。 (四)强化督办考核。将市场主体培育指标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建立通报机制和约谈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1.澄江市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 2.澄江市市场主体培育主要目标任务分解 澄政发(2022)11号 附件.docx
关于《澄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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