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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10-21 16:55 点击率: 529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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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等行业标准和规范;负责编制辖区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辖区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负责城市管理方面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承担辖区市容景观、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承担辖区市容环卫设施、市政设施、城市绿化设施综合运行维护管理职责;以及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工作。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承担辖区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职责;承担对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道路作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城市道路路面、人行道、城市广场、路灯、公共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的管养和维护。指导和监督辖区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作;参与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依据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的征收监管工作。研究制定辖区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绿线管理制度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负责辖区人行道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调车和管理,承担辖区公共停车位的监督管理。负责拟定辖区网格化精细化数字化城市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澄江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组织人员坚守岗位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一是加强行业督导检查,扎实做好防控,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场外、道路上的流动商贩摆摊经营、门店出店经营、马路市场等违法行为进行劝离,避免造成市民聚集,同时,要求所有执法人员佩戴口罩,加强自我防护,上班做好自我每日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如实上报有关情况;二是强化城市公园防控工作。在公园内设置3个疫情语音宣传点,播放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知应会知识、健康知识,并在凤山公园大屏幕、大门口、和侧门3个点设立预防告示牌,播报张贴等宣传公告10余份,同时,加大公园区域范围内巡查劝导力度,定期疾控中心领消毒药物,对公园区域内厕所、长廊、座椅等公共区域进行防疫药物喷洒消毒,通过这些措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劝阻力度,有效减少了群众聚集和遏制疫情蔓延,切实做到守土尽责。

2.开展专项整治,助力创文冲刺。

1)市容市貌整治。一是占道经营整治。集中对擅自超出门店和窗户摆放商(物)品的出店经营行为、临时摊点摆摊经营行为进行整治,2020年以来,责令改正违规行为2672起;规范清理占道经营行为1930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违规物品102件;二是户外广告及门头招牌的整治。对不符合规范的店招店牌下发《整改通知书》,鼓励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组织统一拆除,共下发《店招店牌整改通知书》40余份,拆除店招店牌49个,面积约为550㎡;三是外设拖把池、水龙头及临街雨棚设施整治。根据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澄政办发〔202030>《关于印发澄江市临街居民外设水龙头拖把池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对规范临街雨棚的相关要求,对住户和商户外设拖把池、水龙头高低及参差不齐、破旧不堪及利用雨棚占道经营、乱拉乱挂的行为进行整治,共下发《外设水龙头、水池整改通知书》420份,拆除外设水池114个,拆除外设水龙头480余个,下发《雨棚整改通知书》200余份,拆除雨棚211个;四是非法小广告进行整治。安排专人对城区的非法小广告进行全面巡查、清理,2020年以来,先行登记保存公共场所散发广告11520余份;清理非法小广告牛皮癣29125余份;拆除违规设置布标宣传牌193块。

2)乱停乱放整治。与交警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城区主次干道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共拖离违停非机动车1447辆,规范非机动车停放6200余起,通过整治,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3)道路污染扬尘整治。一是加大建筑工地源头管控力度,主动上门宣传,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硬化出入口、建立冲洗槽等。要求所有建筑工程在开工前,必须提前到我局进行备案,并办理运输车辆《临时入城通行证》,严格落实防护措施,派发宣传资料1800余份。二是实施常态化管理。在重点路段安排人员定点值守,对施工运输车辆违规入城行为坚决打击,同时严格密闭运输规定,严厉查处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和污染路面等行为,共开展货车违规专项整治行动130余次,排查渣土运输车辆1600余辆,查处违规入城货车25辆,督促清理路面污染375余起。

4)临街店铺卷帘门专项整治。根据《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市临街店铺卷帘门规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牵头组织开展了临街店铺卷帘门规范整治工作,共完成临街店铺卷帘门整治488道。

5)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街镇生活垃圾治理。全市6个街镇6个街镇的生活垃圾进行了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00%;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市328个自然村(含城关镇)328个自然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有效治理率为100%;村庄生活垃圾保洁员制度建立。全市328个自然村(含城关镇)328个自然村建立了生活垃圾保洁员制度,覆盖率为100%;村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建立。全市328个自然村(含城关镇)328个自然村建立了垃圾收费制度,覆盖率为100%;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共计6个街镇镇(含城关镇)6个街镇全部实现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00%,污水处理率达100%;城乡治乱治脏。20201月至10月份全市累计共查处整治占道经营3163件,乱摆乱放2669件,乱贴乱画34246件,乱吐乱扔5701件,乱排乱倒1304件,乱搭乱建175件,治理重点区域脏迹情况1900件;农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建立情况。全市累计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73人,行政村覆盖率为100%;澄江市2020年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2020年全市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共计3座,澄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路居镇污水处理厂、海口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已完工;澄江市2020年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2020年全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数共计5个,目前已全部销号;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情况。我市严格执行省市杜绝增量、消除存量的工作原则,重点研究规范管理,20201月至10月全市共计拆除违法违规建筑面2.56667万平方米,查处综数277。自2016年至今全市累计清理排查出各类违规建筑2930宗,累计查处用地面积46.1688万平方米,累计查处建筑面积46.3725万平方米,系统处理率98.93%。按照省市考核目标需在202012月底处理率达到100%;镇区公厕建设情况。2020年厕所革命方面澄江市按照省、市厕所革命整体安排部署,2020年澄江市城镇区厕所革命目标任务42座(其中新改建城市公厕6座、旱厕消除5座,镇区公厕31座)。截止2020年底,已完成42座(城市公厕11座,镇区公厕31座)竣工率100%2020年全市城市厕所革命目标任务2座,已开工2座,竣工2座,竣工率100%。按照省、市对新改建公共厕所管护工作要求,必须出台城镇公厕管理实施办法,截目前,澄江市人居办已起草澄江市城镇公厕管理实施办法上报至政府办,由于此项实施办法涉及法律法规,需要对不符合的条款进行修改。

6)爱国卫生运动“7个专项行动裸露垃圾全消除开展情况。自85日至今,巡查发现7个裸露垃圾堆放点涉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接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现已整改销号,共清运垃圾1000多吨。省住建厅第一轮、第二轮明察暗访共发现澄江市21个裸露垃圾堆放点,人居办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对接各责任单位,现场督促整改,目前第一轮暗访、第二轮明察暗访问题已全部销号,清运各种垃圾共计94吨。

3.精细养护,提升城市宜居水平。一是市政设施平稳运行,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管护巡查185次 ,共投资约160万元修补零星破损路面1118平方米;修复人行道304平方米;修复人行盲道951米;修复破损花坛94平方米;共更换车挡石20组;共更换落水篦94套,窨井盖207套,修复翻新道路限高杆9架,维修更换中央隔离栏116米,维修城市道路路名牌2块;修复翻新标识标牌8块;修复人行道座椅197组;二是抓好路灯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新装路灯60盏,更换电缆1120米,维修路灯750余盏;三是精细化绿化日常养护,完成城区绿化及凤山公园社会化招标管护养护招标工作,完成凤翔路、龙溪路、梁王大道、澄波路等11条道路绿地移交事项,投入经费340万元,对城区范围内对长势不佳的地被进行更换,维护了我县优美的城市景观形象;四是城市公园常态化管理,对公园内公共基础设施和绿化景观进行修补。

4.提升公共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严格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及放管服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减税降费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行本单位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将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审批窗口统一受理,并制定了《服务指南》、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2020年以来临时入城通行证2861辆,临时入城证明1012辆,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审批办理213起,施工占道审批9起,道路挖掘审批5起;二是受理各类信访投诉来件32件,其中网上信访16件,来电信访13件,登门信访3件;三是案件质量持续提升。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导向,以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为抓手,强化执法监督,2020年办理共办结一般程序16起,简易程序11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起;四是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澄江市城市管理局作为主办单位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7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5件。所有建议及提案督查室均在20201021日按照要求办理回复完毕,其中,A类正在处理的有3件,B类正在处理的有1件,处理完成的有3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满意度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澄江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行政单位是澄江市城市管理局(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澄江市城建综合执法大队,事业单位是澄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澄江市城市路灯管理所,澄江市西浦公园管理所共3家。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72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5.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20年本年收入1725.82万元,与上年2119.28万元对比减少393.46万元,下降18.5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涉改单位,2020年机构改革,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目删减,涉及金额249.44万元,同时节能环保项目支出金额减少101.7万元,其余支出均有调整,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共减少393.4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72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1.51万元,占总支出的54.55%;项目支出784.46万元,占总支出的45.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120.00万元对比减少394.03万元,下降18.59%,其中:基本支出941.51万元,与上年840.20万元对比增加101.31万元,增长12.06%,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为涉改单位,2020年新增人员,办公业务费、差旅费、人员经费、水电费等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01.31万元;项目支出784.46万元,与上年1,279.81万元对比减少495.35万元,下降38.70%,主要原因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目删减,涉及金额249.44万元,同时节能环保项目支出金额减少了101.7万元,其余项目均有缩减,导致项目支出共减少495.35万元(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1.5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5.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80%。基本支出941.51万元,与上年支出840.20万元相比增加101.31万元,增长12.06%其中:人员经费745.69万元,比上年682.10万元相比增加63.59万元,增长9.3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新增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奖金等经费支出增加,涉及金额共63.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95.82万元,与上年157.37万元相比增加38.45万元,增长24.4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办公业务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经费支出增加,共涉及金额38.4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城市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4.46万元。与上年1,279.81万元相比减少495.35万元,下降38.70%,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目删减,涉及金额249.44万元,同时节能环保项目支出金额减少了101.7万元,其余项目均有删减,导致项目支出共减少495.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0.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5%与上年2119.28万元相比减少418.31万元,下降19.74%,其中:基本支出941.51万元,与上年840.20万元对比增加101.31万元,增长12.06%,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0年新增人员,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总额增加101.31万元;项目支出784.46万元,与上年1279.81万元对比减少495.35万元,下降38.70%,主要原因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目删减,涉及金额249.44万元,同时节能环保项目支出金额减少了101.7万元,其余项目均有缩减,导致项目支出共减少495.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0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8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4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1%,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62.40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84.33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4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9%,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72.4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415.38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60.5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支出95.05万元、城管执法支出442.03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23.42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0.00万元,购房补贴4.09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5万元,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预算的4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预算的6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预算执行。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2万元,下降3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2万元,下降3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的次数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涉及金额为1.6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8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8万元,开支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87万元,与上年137.27万元相比增加30.60万元,增长22.2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新增人员,人力物力成本不断增加导致办公费和工会福利费等支出较上年均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67.8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0.13万元,水费0.16万元,邮电费1.04万元,差旅费11.30万元,培训费1.88万元,劳务费110.65万元,委托业务费1.87万元,工会经费7.80万元,福利费9.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澄江市城市管理局资产总额312.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3.53万元,固定资产198.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4.5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4.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0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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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我部门对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工作,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

我部门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为:2020年项目没有超出预算,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支付,支付时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资金使用用途,实行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行为。按照项目完成情况及时、规范支付资金,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支出。通过对项目的实施,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整体绩效目标已完成,达到预期的效果,综合评价为优秀级别。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自评项目8个,资金合计965.1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0.00万元,本级安排965.12万元。自评等次为8个,0个,0个,0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42200347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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