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631501000 澄江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澄江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澄江县司法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受县人大和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制订本县法制宣传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公证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司法助理员、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初任法官资格、初任检察官资格,取得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司法考试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法学教育;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培训;承办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的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澄江县司法局主要围绕以下来开展: 1.依法履行部门职责,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和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对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2019年共组织开展重大决策听证8项,重大项目涉法事项审核22次。积极推行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出台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县26个县直部门,6个镇(街道)均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规范化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及其制定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责任,做好行政执法职权职责清理工作,经审核公布,司法局行政执法职权职责共38项,其中:行政处罚29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检查2项、其他行政职权5项。全面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认真开展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职能38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310项,“追责情形”238项,并向社会进行公开。建立“放管服”工作机制,严格贯彻《玉溪市司法局推进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发布“双随机”抽查机制,提升了监管工作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强化业务培训,组织了全县49名执法考试人员参加了2019年的行政执法人员考试。 2.不断推进全民守法和依法治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多措并举。一是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2019年3月1日,重新组建县司法局,并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标志着全县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开启了新篇章、迈上了新征程。2019年,县依法治县办对标对表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制定出台了《中共澄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共澄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细则》《信息报送机制》《依法治县工作联络员联动机制》《办公室、协调小组人员组成》《澄江县2019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深入贯彻实施宪法,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优化政府服务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扎实抓好法治社会建设,推进“七五”普法行动,全面落实“信访维稳九条”实施意见,推进乡村治理“自治、法治、德治”协同,依法维护网络良好秩序。二是稳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今年,是澄江县“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的第四年,也是确保我县“七五”普法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能否圆满完成的关键之年,结合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创建及机构改革工作,认真对照“七五”普法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下发《2019年澄江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澄治县办〔2019〕2号),明确年度法治宣传教育重点部门、重点人群及重点宣传内容。经过三年多来的努力,截至2019年10月,“七五”普法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完成率已达到90%以上,为明年总结验收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认真组织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宣传及实施。确保了抚仙湖雷霆行动148个整改问题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8件转办件全部办结,对沿湖16户企业退出整改及11个片区2.8万人生态移民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氛围。一年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6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播放抚仙湖保护条例100余小时。其次是利用“8.26”抚仙湖保护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4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围绕扫黑除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等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场次11场,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册、法律知识读本500本,宣传围裙2000条,受教育人数1.1万余人;加大对新修订宪法的普及宣传力度,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宪法进万家”系列宣传教育活动6场,发放宪法宣传手册1000余册,宪法读本200本;元旦、春节、“3・8”妇女维权周、综治维稳月、“3・15”维权日、安全生产月、国家安全日、立夏节、“6・26”禁毒日等重大节点为契机,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1场,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四是积极申报建立省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近年来,澄江县青少年法治宣传工作不断健全教育网络,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始终缺少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法治宣传教育场所,制约了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上报2019年度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澄江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现实需求,积极向省司法厅递交申报材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多方努力,获得省司法厅20万专项经费支持,依托澄江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立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3.全面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全县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认真开展惠民工程各项法律服务工作。2019年澄江县司法局积极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资源,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县已建成县级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45个,实现了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澄江县司法局组织全县570余名人民调解人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澄江县已实施办理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事项等法律服务2283件,镇、村两级已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51个微信群,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共解答法律咨询10729人次。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截至2019年10月17日,全县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38件,全部录入智慧法援平台。其中刑事诉讼案件132件,民事诉讼案件103件,非诉讼案件3件,涉及农民的146人次,残疾人的7人次,未成年人的45人次,老年人的22人次,少数民族的41人次,妇女的40人次,受援人总数242人次,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26人次。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澄江县法律援助中心2019年,共受理指派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9件79人次,其中劳动争议案件案件2件,确认劳动关系案件1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76件,已结案75件,成功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41.12万元。三是认真做好律师、公证工作。加大律师队伍的管理力度,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律师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依法依规办理案件。4个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908件,其中刑事案件184件、民事案件612件,行政案件20件,非诉讼代理28件,担任法律顾问73家,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17件,提供法律咨询4383人次。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提升公证服务水平。澄江县公证处不断完善服务规范,提高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2019年,澄江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事项339件,其中:国内公证324件、涉外15件,涉及标的额85381万元。四是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县6个镇(街道)共设立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8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33个村(居)设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示牌,截至9月,5个法律服务所办理案件313件,其中涉及贫困村案件8件,未涉及建档立卡户,代理诉讼170件,代理非诉讼143件;调解纠纷7件,涉及贫困村案件3件,未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1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48家,其中担任贫困村法律顾问6家;解答法律咨询6762人次,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56.17万元,有效维护了澄江经济的健康发展。 4.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抓好特殊人群管控、人民调解和扫黑除恶工作。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2019年,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6名,解除矫正对象60名。截至目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43名,解除矫正对象786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57名。其中,缓刑对象155名,假释对象2名;危害公共安全罪51名,破坏经济秩序7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57名,侵犯财产罪6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4名,贪污受贿罪7名,渎职5名,其他罪10名;城镇户口20名,农村户口137名;男性矫正对象151名,女性矫正对象6名;年龄18-35岁的69名,年龄35-45岁的43名,年龄46-60岁的33名,61岁以上的12名;汉族149名,少数民族8名;大专以上文化14名,高中或中专文化23名,初中及以下120名。目前,在管社区矫正对象中8人因涉嫌漏罪被公安机关处以强制措施而暂停监管,1人因涉嫌吸毒被九溪戒毒所拘留。二是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近年来,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县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配合和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及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9年,在册安置帮教人员696名(其中3年内的321名,5年内的375名),并根据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底数清楚、台账明晰、协调安置、及时帮教。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调解预防矛盾纠纷的功能,突出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做到“应调尽调”。2019年截至9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134次,调处纠纷966件,调解成功965件,调处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99.8%,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94件,邻里纠纷116件,房屋宅基地纠纷85件,合同纠纷19件,损害赔偿纠纷67件,山林土地纠纷99件,征地拆迁纠纷44件,医疗纠纷2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1件,其他劳动争议纠纷4件,其他纠纷133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按照澄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成立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2019年共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截至2019年9月,共组织排查活动899次,调解员参与人数2916名,排查人数3006人次,组织调解宣传活动993次,查阅卷宗716份。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2019年,澄江县4个律师事务所17名律师共委托代理涉黑涉恶嫌疑人65人,切实有力的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延伸开展。扶正祛邪,弘扬正气,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2019年共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截至2019年9月,共组织排查活动899次,调解员参与人数2916名,排查人数3006人次,组织调解宣传活动993次,查阅卷宗716份。 5.认真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打造过硬队伍。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建立“周一学习日”、澄江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治轮训等制度,组织党员常态化的集中学习和自学,创新学习载体,通过云岭先锋手机APP、QQ群、微信群、法治澄江微信公众号等定期宣传党员教育学习材料,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19年,澄江县司法局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10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10次。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思想政治和专业技能培训,2019年组织党员学习培训30余次500余人次参训。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党工委文件要求,组织9名支部党员按时参加培训及考核。二是认真抓好“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司法局党组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召开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制定《澄江县司法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澄江县司法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任务细化分解清单》,细化反腐工作,夯实反腐责任。抓好警示教育工作。2019年,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3次。创新机制,积极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2019年3月,认真研究廉政文化宣传栏内容,在司法局大门墙壁制作廉政文化宣传展板2块。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局党组班子成员定期对各司法所长、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 6.注重法律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花。一是倾力推进扶贫工作。澄江县司法局2019年普法乡村行助力澄江县脱贫攻坚工作,以实际行动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共发放宣传围裙150块,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00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5余人次。抓好法制道德教育。七个法制村主任到定期到贫困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建立了七个微信群,要求四个律所不定时的在群里推送正能量的知识或者经典案例,在微信群推送普法内容150余条,解答法律咨询200余次。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及“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由律师当任贫困村“法治村主任”,鼓励贫困群众遇到法律难题时可以通过现场咨询、打电话、微信等多渠道与“法治村主任”、司法所联系解决。 一年来,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队伍建设方面还需加强,存在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理论根基不牢固,宗旨意识不牢,掌握工作不透彻的情况,在开展依法治县及其他司法行政工作时,导致工作出现纰漏。主要原因队伍管理不严,工作落实不细;目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在市级成立了秘书科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但在我县未批准设置秘书股,目前由局里的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制股共同负责此项工作,股室工作职能与市局专门科室出现交叉,工作机制还存在不顺情况。二是司法局人员编制不足。随着依法治县和县政府法制办工作职能的划入,我单位人少事多问题明显。目前我单位共设有6个司法所,6个科室(股),现有编制数为27人,现在职人数为24人,部分工作人员又长期抽调县棚改办、创文办等工作组,在岗人员还要兼顾做好“森林抚仙湖”植树、截污治污治理、创文网格化等专项活动,人少事多情况愈加突出。二是用法治助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为进一步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县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提高市民创文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我局2019年每周抽调4人开展文明劝导、宣传活动。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走访仪凤社区居民七组宣传创文知识,用实际行动助力创文,充分提高了社区居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了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文明礼仪教育,让文明创建意识入家入户,调动了大家参与“创文”的积极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16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制品1.4万余份,受教育人数1.2万余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澄江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澄江县司法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澄江县司法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县司法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02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5.29万元,占总收入的97.0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66万元,占总收入的2.99%。与上年843.46万元收入对比增加182.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5.29万元,比上年843.46万元增加151.83万元,增幅15.25%,其他收入30.66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30.6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县司法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00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53万元,占总支出的60.19%;项目支出399.90万元,占总支出的39.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836.27万元相比增加168.15万元,增幅20.11%,其中:基本支出604.53万元,与上年支出657.08万元减少52.55万元,减幅为7.80%,主要为人员减少,压缩日常支出;项目支出399.9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79.20万元增加220.7万元,增幅为123.16%,主要为新增上级部门安排部署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4.5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35%。基本支出604.53万元,与上年支出657.08万元减少52.55万元,减幅为7.80%,主要为人员减少,压缩日常支出,人员经费493.58万元,比上年538.56万元减少44.98万元,减幅8.35%,是因为人员减少;日常公用经费110.95万元比上年118.52万元减少7.57万元,减幅6.39%,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的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9.90万元。项目支出399.90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79.20万元增加220.7万元,增幅为123.16%,主要为新增上级部门安排部署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县司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3.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1%。与上年支出817.11万元相比增加176.38万元,增幅21.59%,其中:基本支出604.53万元,与上年支出637.91万元减少33.38万元,减幅为12.73%,主要为人员减少,压缩日常支出;项目支出388.96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79.20万元增加209.76万元,增幅为117.05%,主要为新增上级部门安排部署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1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1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5%。主要用于2040401 行政运行2.01万元,2040601行政运行398.3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20万元,基层司法业务56.42万元,普法宣传21.18万元,法律援助99.14万元,法制建设10.00万元,其他司法支出211.9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7.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0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7.05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县司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实际执行,合理安排。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41万元,增长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0万元,增长22.2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工作业务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繁,导致公车运维费同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万元,占53.13%;公务接待费支出2.21万元,占46.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扫黑除恶活动导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县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95万元,与上年99.35万元相比减少11.6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的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澄江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132.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66万元,固定资产1,078.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9万元,其他资产0.0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5.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9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865.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734.06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17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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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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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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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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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 | 1,132.54 | 53.66 | 1,078.067 | 0 | 0 | 0 | 1,078.067 | 0 | 0 | 0.79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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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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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澄江县司法局按照澄江县财政局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制定了《澄江县司法局绩效管理办法》,通过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进行绩效管理和评价,认真完成2019年澄江县司法局整体和项目目标和1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加强项目的运行监控。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19年,澄江县司法局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指导、管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设防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基层四法律服务工作等核心业务,认真完成了年初设定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各项职能目标,年度职能目标任务考核为满分。 2019年澄江县司法局纳入预算绩效自评项目15个,资金合计264.43万元。评价等次为“优”的15个。 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是部分项目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推进;二是项目资金下达时间多为年底,导致当年工作跨年度安排,资金跨年度支付,项目绩效进度相对滞后。 下一步措施:一是澄江县司法局将按照财政局要求,更加规范、高效地完成预算资金管理相关工作。二是督促项目进度的加快推进;三是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预算;四是在设定量化细化的绩效目标时,更加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挺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真正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 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 澄江县司法局“医疗纠纷调处中心业务经费”医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该项目已完成。(1)全县45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的工作,做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好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宣传好人民调解工作,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的建设。(2)分两次对全县的民间矛盾纠纷调解的工作质量、人民调解卷宗制作是否规范、是否把纠纷调解情况录入云南省司法厅的基层人民调解系统等工作情况进行审核。(3)落实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必接必送和日常管控的走访工作。建设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解决安置帮教对象暂时的生活困难。(4)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参与医疗纠纷的预防和调解,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下一步措施将以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目标,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有效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医疗服务环境。 项目二 澄江县司法局“澄江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2019年运维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该项目已完成。用法治助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澄江县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授课大于3场次,切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实地项目的测评。下一步措施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相关要求,精准推荐实地测评点位,顺利通过测评,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仗。 项目三 澄江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中央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该项目已完成。2019年,全县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38件,全部录入智慧法援平台。其中刑事诉讼案件132件,民事诉讼案件103件,非诉讼案件3件,涉及农民的146人次,残疾人的7人次,未成年人的45人次,老年人的22人次,少数民族的41人次,妇女的40人次,受援人总数242人次,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26人次;共受理指派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9件79人次,其中劳动争议案件案件2件,确认劳动关系案件1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76件,已结案75件,成功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41.12万元。下一步工作计划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引导群众理性维权,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司法人权保障,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四 “法律援助窗口律师值班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该项目已完成。 2019年安排律师值班天数大于250天,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诉人及来访人员等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等法律帮助,降低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下一步工作措施围绕开展法律援助及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组织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提升法律服务人员素质,适应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变化,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以优质的服务满足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项目五 澄江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该项目已完成。2019年澄江县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批、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40件,受援人243人,为受援助人取得利益或挽回损失130万元,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42.7万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来访人员解答法律咨询231人次,引导群众理性维权,保障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应当继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为澄江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好法律保障。 项目六 澄江县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普法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该项目已完成。截至2019年12月,“七五”普法规划确立的目标任务完成率已达到95%以上,为总结验收奠定了坚实基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对象人数大于等于22万人次,有利于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下一步措施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项目七 “社会矛盾纠纷“一案一补”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该项目已完成。2019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134次,调处纠纷966件,调解成功965件,调处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99.8%,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94件,邻里纠纷116件,房屋宅基地纠纷85件,合同纠纷19件,损害赔偿纠纷67件,山林土地纠纷99件,征地拆迁纠纷44件,医疗纠纷2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1件,其他劳动争议纠纷4件,其他纠纷133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下一步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 项目八 澄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该项目已完成。2019年,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6名,解除矫正对象60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43名,解除矫正对象786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57名。目前,在管社区矫正对象中8人因涉嫌漏罪被公安机关处以强制措施而暂停监管,1人因涉嫌吸毒被九溪戒毒所拘留。下一步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加强监管执法检查和教育矫正质量评估,加快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社区矫正职能部门的正规化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动态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水平,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处置,切实防范发生社区矫正人员重大恶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 项目九 澄江县司法局“中央、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该项目已完成。2019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134次,调处纠纷966件,调解成功965件,调处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99.8%,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94件,邻里纠纷116件,房屋宅基地纠纷85件,合同纠纷19件,损害赔偿纠纷67件,山林土地纠纷99件,征地拆迁纠纷44件,医疗纠纷2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1件,其他劳动争议纠纷4件,其他纠纷133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9年,全县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38件,全部录入智慧法援平台。其中刑事诉讼案件132件,民事诉讼案件103件,非诉讼案件3件,涉及农民的146人次,残疾人的7人次,未成年人的45人次,老年人的22人次,少数民族的41人次,妇女的40人次,受援人总数242人次,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26人次;共受理指派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9件79人次,其中劳动争议案件案件2件,确认劳动关系案件1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76件,已结案75件,成功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41.12万元。下一步工作措施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打造智慧司法所,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维稳事务,建设信息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项目十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该项目已完成。2019年,全县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38件,全部录入智慧法援平台。其中刑事诉讼案件132件,民事诉讼案件103件,非诉讼案件3件,涉及农民的146人次,残疾人的7人次,未成年人的45人次,老年人的22人次,少数民族的41人次,妇女的40人次,受援人总数242人次,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26人次;共受理指派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9件79人次,其中劳动争议案件案件2件,确认劳动关系案件1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76件,已结案75件,成功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41.12万元。下一步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制度完善法律援助惠民政策,扩大援助事项范围。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和政府主导的群众维权工作,在镇(街道)、村(社区)逐步建立规范化法律援助窗口,规范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一站式服务,让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平等获得法律保护。积极搭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接待来访、心理疏导、协助立案等工作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 项目十一 澄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编外人员生活补助”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该项目已完成。完成我县15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和500余名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防止再犯罪现象发生,完成在管不低于150名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下一步工作计划对单位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做好我县15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和500余名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防止再犯罪现象发生,提高全县公民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为我县的和谐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项目十二 澄江县司法局“扫黑除恶重点项目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该项目已完成。2019年共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次。截至2019年9月,共组织排查活动899次,调解员参与人数2916名,排查人数3006人次,组织调解宣传活动993次,查阅卷宗716份。4个律师事务所17名律师共委托代理涉黑涉恶嫌疑人65人,切实有力的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延伸开展。下一步工作计划坚决扫除黑恶势力,是老百姓能安居、安业、安心,带着满满的幸福感步入小康社会。 项目十三 澄江县司法局“2019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该项目已完成。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包含人民调解办案补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全国全省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提升建设经费,贫困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2019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134次,调处纠纷966件,调解成功965件,调处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99.8%。下一步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要求,以筑牢底线安全观、做优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全面过硬队伍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工作任务。 项目十四 澄江县司法局“2019年司法救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该项目已完成。围绕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开展工作。下一步工作措施深入保护弱势群体基本人权,完善现有的司法救助制度,并配合其他社会制度共同作用,以提高我县的司法文明水平。 项目十五 “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该项目已完成。2019年,联合全县多家部门,以我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为基地建设依托,建设完成一个全面的、开放的、功能齐全的青少年法治宣传基地。下一步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42200631501111
澄江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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