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631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澄江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受市人大和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4.制订本市法治宣传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5.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公证工作。 6.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司法助理员、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初任法官资格、初任检察官资格,取得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司法考试工作。 9.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法学教育,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培训。 10.承办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的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2.紧扣市域现代化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责,全力抓好惠民服务。 4.突出党建引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中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工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澄江市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澄江市司法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澄江市司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澄江市司法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司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443,483.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43,483.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09,546.28元,下降11.1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困难,部分应在本年支出的财政资金无法保障,造成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项目经费压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司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443,483.07元。其中:基本支出5,715,178.83元,占总支出的88.70%;项目支出728,304.24元,占总支出的11.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33,748.96元,下降14.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86,363.02元,下降15.97%;项目支出减少47,385.94元,下降6.1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困难,部分应在本年支出的财政资金无法保障,造成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项目经费压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15,178.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07,309.36元,占基本支出的84.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7,869.47元,占基本支出的15.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8,304.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0元,用于业务办公费用支出。 2.澄财预〔2022〕1号依法治市工作经费10,000.00元,用于编印依法治市相关材料业务费用支出。 3.澄财预〔2022〕1号2021年人民调解“一案一补”市级补助经费65,900.00元,用于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调解人员的补助经费。 4.澄财预〔2022〕1号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普法经费7,500.00元,用于支付双树社区驻村工作经费。 5.澄财预〔2022〕1号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7,600.00元,用于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办公业务经费。 6.澄财预〔2022〕1号市级补助-社区矫正协勤人员工资市级补助132000.00元,用于支付社区矫正人员工资。 7.澄财预〔2022〕1号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258.00元,用于社区矫正业务办公经费。 8.澄财预〔2022〕1号法律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经费4,960.00元,用于法治政府办公业务经费。 9.澄财预〔2022〕1号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经费82,300.24元,用于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日常管护监管费用。 10.澄财预〔2022〕1号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91,386.00元,用于乡村法律服务机器人80,000.00元、2020年下半年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11.玉财行〔2021〕190号2021年法律援助补助经费38,700.00元,用于法律援助顾问及业务办公费用。 12.玉财行〔2021〕95号2021年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6,700.00元,用于2020年下半年及2021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13.玉财行〔2021〕95号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建设经费50,000.00元,用于支付路居下坝法治场所示范点建设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38,083.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6%。与上年相比减少944,717.78元,下降12.9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上级有关政策,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尽力节约行政成本;二是本年度财政困难,部分应在本年支出的财政资金无法保障,造成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7,7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704.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810,227.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665,463.39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0元、基层司法业务90,606.00元、普法宣传7,500.00元、公共法律服务321,186.00元、社区矫正336,826.00元、法治建设4,960.00元、其他司法服务支出373,686.24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1,85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19,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2,259.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7,27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98,485.6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8,784.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1,0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23,374.00元、住房补贴27,64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00.00元,支出决算为28,1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5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1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1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00.00元,支出决算为28,1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1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上级有关政策,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尽力节约行政成本。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358.00元,增长2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500.00元,增长80.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42.00元,下降52.6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疫情影响,减少外出,本年相关部门业务增加,致使本年开展业务增加外出车辆维护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司法业务、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活动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司法业务工作产生的接待20批次136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市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7,869.47元,减少81,779.11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困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会议培训、压减办公费、差旅费等人员日常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7,897.07元、差旅费19,602.00元、培训费1,784.00元、公务接待费4,619.00元、劳务费497,650.00元、工会经费54,110.40元、福利费49,90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98,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澄江市司法局资产总额12,221,681.94元,其中,流动资产93,690.05元,固定资产12,111,291.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7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2,419.64元,下降5.30%,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减少86.07%。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200631501111
澄江市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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