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631501000 澄江市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受市人大和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参与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4.制订本市法治宣传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5.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公证工作。 6.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司法助理员、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初任法官资格、初任检察官资格,取得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司法考试工作。 9.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法学教育,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培训。 10.承办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中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工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统筹组织开展好“八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夯实普法基础,增强法治意识、实现普法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覆盖,并辐射带动全市面上形成氛围,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有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意识。 2.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宣传培训,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依法行政相关知识学习宣传,使依法行政理念成为每位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自觉意识。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强化举措,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减少行政执法争议。 3.继续抓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抓好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等工作,完善和规范行政复议审理工作。 4.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业务素质,推进“以案定补”机制,加强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的建设,积极参与信访问题化解,防范“民转刑”。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巩固和加强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全面提高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业务培训,拓展法律服务面向农村、面向群众的服务领域,全面开展法律服务业务。 4.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对未成年人、农民工、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强化公证监管,提升公证服务效能。 5.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管理 加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培训力度,有效提升工作人员执法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各级矫正委员会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并精准发力,使社会力量能更多地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杜绝因监管不到位造成的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进一步推动智慧矫正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继续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排查活动,每半年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6.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弘扬司法行政职业精神等方面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从强化能力和业绩导向、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大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改进作风等方面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完善工资待遇制度、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夯实基层基础方面大力加强职业保障制度建设。 7.持续抓好各项综合性事务工作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抓好深化改革、保密工作、统一战线、平安建设、消防安全、疫情防控、河长制、生态环境保护、禁毒等项工作,全力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美丽县城各项事务,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澄江市司法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澄江市司法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司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711,342.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6,342.07元,占总收入的99.1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5,000.00元,占总收入的0.8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3,463.04元,增长3.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8,463.04元,增长2.91%;其他收入增加55,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澄江市司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6,711,299.57元。其中:基本支出6,093,295.36元,占总支出的90.79%;项目支出618,004.21元,占总支出的9.21%;无上缴上级;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3,420.54元,增长3.7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6,042.58元,增长3.50%;项目支出增加37,377.96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且司法业务增多,使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93,295.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62,106.16元,占基本支出的94.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1,189.20元,占基本支出的5.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澄江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8,004.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117,118.71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业务专项经费等业务支出。 其他司法支出项目经费445,928.00元,主要用于市级补助-社区矫正协勤人员工资市级补助132,000.00元、人民调解“一案一补”市级补助经费66,000.00元,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47,928.00元。 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经费54,957.50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自有资金业务经费54,957.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澄江市司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6,342.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8%。与上年相比增加188,463.04元,增长2.91%,完成年初预算的98.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5,304,682.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4,741,635.8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7,118.71元、其他司法支出445,92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且司法业务增多,致使项目支出增加,公共安全(类)支出超出年初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2,46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完成年初预算的69.5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2,464.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考核奖和离休人员减少,致使核算社保基数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59%。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2,160.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完成年初预算的86.5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60,533.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0,664.8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962.7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考核奖和离休人员减少,致使核算医保基数减少,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7,033.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完成年初预算的76.2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98,025.77元、购房补贴19,008.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考核奖和离休人员减少,致使核算公积金基数减少,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00.00元,决算为8,6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447.69元,下降42.5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00.00元,决算为3,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50%,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00.00元,决算为5,69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50%,完成年初预算的27.5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579.69元,下降7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132.00元,增长264.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132.00元,增长264.1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00.00元,支出决算为8,6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447.69元,下降42.5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00.00元,决算为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00.00元,决算为5,6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579.69元,下降77.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32.00元,增长264.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132.00元,增长264.1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办理、调研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司法业务办理、调研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澄江市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189.20元,比上年减少18,999.91元,下降5.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8,850.20元、公务接待费5,696.00元、工会经费6,54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57,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澄江市司法局资产总额8,931,258.65元,其中,流动资产63,250.40元,固定资产8,868,008.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0,657.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9,854.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200631501111 澄江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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