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431400000 澄江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澄江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澄江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级与行政机关脱钧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工作。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澄江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开展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级彩票公益金。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澄江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澄江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业务上受玉溪市民政局领导。澄江市民政局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综合业务股。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危机意识,抓紧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把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松劲,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织密防疫安全网,坚决守护好“一老一小”,切实做实做细民政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战成果。持续实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低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临时救助补短板和“扫盲区”作用,做好防止返贫和即时救助的有效衔接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3、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认真落实《玉溪市开展覆盖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级《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三级一有”目标,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各项试点工作的持续推进。加大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力度,加大扶持政策宣传力度,深度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我市的养老服务,进一步深化公办养老机构供给侧改革,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抓养老服务质量提升。 4、聚焦特殊群体,全力做好基本民生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基本生活有保障、救助内容分类别、对象标准分层次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服务机构监管,强化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加大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力度,完善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养育和保障政策,健全留守儿童、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5、聚焦群众关切,全力做好基本社会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持续深化殡葬制度改革,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加强殡葬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持续整治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积极稳妥推进设镇、设街道、设社区等工作,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地名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依法整治不规范地名。加强区域界线管理,完成州市级界线和市内县级界线年度联检工作。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进一步规范福彩公益金绩效管理。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不断提升登记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6、聚焦激发活力动力,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建立健全议事协商和民主决策制度,着力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推进“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强化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加强志愿服务监管,完善“社工+志愿者”服务体系。 7、聚焦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建管用并举、软硬件齐抓,探索推进安全生产“分级防控、网格管理”新机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扎实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53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34.1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5599.96万元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1065.8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殡仪馆整改经费及撤县设市工作已经完成,所以补助经费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34.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34.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34.12万元(本级财力4534.1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5599.96万元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65.8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殡仪馆整改经费及撤县设市工作已经完成,所以补助经费相应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559.93万元对比减少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34.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3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17万元,与上年3708.91万元对比减少3156.7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我单位今年所有的困难群体人员补助经费全部归属在我单位的项目支出里面,所以基本支出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3981.95万元,与上年1891.05万元对比增加2090.9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我单位今年所有的困难群体人员补助经费全部归属在我单位的项目支出里面,所以项目支出经费相应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57.5万元,主要用于:154.8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2.7万元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5.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65.57万元,主要用于:202.93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10.8万元用于民政信协理员生活补助,35.28万元用于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16.56万元用于公墓管护人员工资。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慰问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慰问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交部分。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17.4万元,主要用于:孤儿生活补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25.78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1093.21万元,主要用于:500万元用于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108.49万元用于殡仪馆回购资金,484.72万元用于火化补助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360万元,主要用于:300万元用于福利中心建设经费,12万元用于农村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48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12.9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7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195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7.2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7.8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26.5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5.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8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5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2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13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3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2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7万元,项目支出157.9万元)用于办公费15.6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5.2万元、差旅费16.56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劳务费76.92万元、委托业务费77.2万元、工会费4.01万元、福利费5.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1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万元,项目支出2915.56万元)用于离休费4.74万元、退休费40.86万元、生活补助658.86万元、救济费2311.4万元。 资本性支出90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08.49万元)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3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500万元、资本性支出108.49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39万元,较上年减少0.41万元,下降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2021年预算财政压缩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澄江市民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澄江市民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9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175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2021年预算财政压缩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澄江市民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7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2021年预算财政压缩三公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1年澄江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使得澄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事业环境大大改善,满足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需求,同时改善澄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办公条件,进一步保障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正常活动的开展,改善孤儿与弃婴收养,三无老人收养及家庭无力照管的老人寄养,为贫困家庭提供生活保障,为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关爱服务,同时确保有关人员的健康、安全、医疗条件,澄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的建立将为澄江市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同时项目的建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社会下岗女工再就业提供条件。 (二)2021年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保障我市32名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 (三)2021年离职村办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保障我市75名离职村办干部定期生活补助。 (四)2021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保障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活动场所正常使用。 (五)2021年澄江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保障我市困难残疾人正常领取生活补助。 (六)2021年特困供养人员本级生活补助及丧葬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完成年度预定工作目标任务,规范特困供养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对特困人员的为其提供照料护理服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优化政策供给,完善特困供养人员保障制度,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特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七)2021年澄江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经费。项目实施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切实保障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流浪儿童、三无人员的生活和医疗救助、无主遗体处理。 (八)2021澄江市惠民殡葬火化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在农村推行殡葬改革,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改革旧的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如用遗体告别仪式来代替发丧,用献鲜花代替封建迷信用品,用戴黑纱或白花代替披麻戴孝等,死亡人员的遗体进行火化,将骨灰葬于经营性公墓或公益性墓地,或者不保留骨灰进行生态葬,其核心就是禁止乱埋乱葬,节约土地和林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九)2021年临时困难救助本级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支教助学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急难”的临时救助,加大临时救助帮扶力度,衔接使用好相关救助资源,最大限度地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十)澄江市2021年度殡仪馆项目回购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规范殡葬改革成果,压缩成本,群众受益。 (十一)2021年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经费。项目实施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实施,不断提高孤儿救助和保障水平,使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孤儿在吃、穿、住、教得到进一步保障。 (十二)2021年农村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项目实施绩效目标: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农村敬老院)建设,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提高床位使用率,充分释放农村劳动力,助力脱贫攻坚。 (十三)2021年澄江市区划地名管理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施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有利于维护澄江社会和谐稳定。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县知名度和抚仙湖保护力度,对促进我市实现国际旅游城市、国际健康养生城市、国际会议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门牌编码使我市门牌达到编码科学化、门牌序列化、规格标准化。 (十四)2021年春节慰问活动专项经费。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保障困难人群春节期间生活。 (十五)2021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降低丧葬成本,减轻丧属成本。 (十六)2021年村(社区)民政协理员生活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充实基层民政队伍,解决长期以来基层社会救助领域力量薄弱问题。 (十七)2021年农村公益性公墓管护人员工资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保障公墓管理人员工资发放,确保农村公益性公墓正常运行。 (十八)澄江市民政局2021年殡仪馆减免海关海镜社区群众火化费偿专项经费。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改革旧的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改革愚昧落后的办丧习俗,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对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十九)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优先、优待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二十)2021年农村居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本级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十一)2021年城市居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本级补助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6.17万元,具体为: 办公费15.6万元,与上年5.8万元相比增加9.8万元,增长168.97%,主要原因分析为开展行政区划调整业务工作,办公经费增加。 差旅费16.56万元,与上年15.84万元相比增加0.72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增加。 邮电费5.2万元,与上年3万元相比增加2.2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增加及办公经费细化调整。 培训费3万元,与上年3.18万元相比减少0.18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变动导致。 公务接待费1.69万元,与上年1.8万元相比减少0.11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分析为财政预算压缩三公经费; 劳务费13.32万元,与上年13.32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无增减变动。 工会经费4.01万元,与上年4.24万元相比减少0.23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变动导致。 福利费5.01万元,与上年5.29万元相比减少0.28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变动导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与上年5万元相比减少0.3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分析为财政预算压缩三公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7.08万元,与上年7.08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无增减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安排政府性基金0万元,主要用于:无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监督索引号53042200431400111 澄江市民政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澄江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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