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431400000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预算表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工作。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澄江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开展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级彩票公益金。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澄江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综合业务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救助服务中心。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党建工作。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铸牢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外监督机制,做到有效预防民政腐败。加大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地方债,统筹福彩公益金使用,重点加强民政养老服务设施和兜底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专项资金正确使用、有效管理、安全运行。 2.狠抓基本民生保障。一是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归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二是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三是进一步落实好因病、因残、因学和农村低保对象就业成本等刚性支出扣减规定;四是对于通过就业创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做好救助“渐退期”工作。 3.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九村镇七江村委会、路居镇三百亩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建设。 4.大力提升儿童福利和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二是健全儿童福利保障体系,继续实施“孤儿助学”、“添翼计划”等孤残儿童保护项目;三是充分运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主动发现和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办理两项补贴。 5.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治理。一是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推进城乡社区协商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三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四是继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6.大力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一是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真正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二是大力培育发展服务类、慈善类社会组织。夯实镇(街道)社工站基础建设,加快社区社工室建设步伐;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各领域的作用;四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幅提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 7.全力做好基本公共社会服务。一是稳步推进抚仙湖保护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按分步走的既定原则完成阶段性任务。二是继续做好全市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四是着力推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8.紧抓疫情防控安全防范不松懈。一是精准抓好排查。全面清查摸底民政领域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相关情况,扩大检测范围,做到应检尽检、愿接尽接,确保不漏一人、不留盲区。二是抓好宣传引导。在民政领域服务机构经常性发布健康提醒,引导广大服务对象及干部职工加强自我防护,营造共同抗疫的良好舆论环境。三是抓好责任落实。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担当,积极做好殡葬、救助、养老、婚姻登记等场所管控、人员管理、物资保障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总收入2,84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45.82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4,096.21万元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1,250.39万元,下降30.53%,主要原因分析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及工作经费因财政资金紧张,所以补助经费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45.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45.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45.82万元,(本级财力2,845.82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1,250.39万元,下降30.53%,主要原因分析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及工作经费因财政资金紧张,所以补助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45.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4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38万元,与上年470.43万元对比减少4.05万元,下降0.86%,主要原因分析是绩效减少,所以基本支出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2,379.44万元,与上年3,625.78万元对比减少1,246.34万元,下降34.37%,主要原因分析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因财政资金紧张,所以项目支出经费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201”行政运行165.85万元,主要用于:117.97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47.88万元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9.97万元,主要用于:157.97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等人员支出,2.00万元用于深化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经费。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慰问金、公用经费支出。 4.“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慰问金、公用经费支出。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交部分。 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交部分。 7.“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18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 8.“2081001”儿童福利16.68万元,主要用于:孤儿生活补助支出。 9.“2081002”老年福利296.16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助支出。 10.“2081004”殡葬475.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火化补助资金。 11.“2081006”养老服务181.0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12.“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24.0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13.“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4.“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0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5.“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40.1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16.“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7.“20825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4.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8.“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70.4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 19.“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2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3.“2210201”住房公积金34.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4.“2210203”购房补贴2.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助。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393.24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92.28万元,“30102”津贴补贴55.51万元,“30103”奖金18.16万元,“30107”绩效工资100.53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36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17.72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54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03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2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4.63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66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30.88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5.00万元,“30202”印刷费1.70万元,“30207”邮电费2.70万元,“30211”差旅费14.30万元,“30216”培训费3.1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69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20万元,“30228”工会经费4.14万元,“30229”福利费5.17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7.08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1.1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1.70万元,其中:“30201”离休费0.18万元,“30302”退休费19.50万元,“30305”生活补助1287.92万元,“30306”救济费914.1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39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澄江市民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9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6次,共计接待178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7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澄江市(本级)社会救助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食宿、救治,解决精简老职工生活困难问题,保障困难人群基本生活。 (二)澄江市(本级)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保障我市107名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 (三)澄江市(本级)残疾人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保障我市困难残疾人正常领取生活补助。 (四)澄江市(本级)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及慰问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实施,不断提高孤儿救助和保障水平,使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孤儿在吃、穿、住、教得到进一步保障。 (五)澄江市(本级)惠民殡葬火化补助专项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在农村推行殡葬改革,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改革旧的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如用遗体告别仪式来代替发丧,用献鲜花代替封建迷信用品,用戴黑纱或白花代替披麻戴孝等,死亡人员的遗体进行火化,将骨灰葬于经营性公墓或公益性墓地,或者不保留骨灰进行生态葬,其核心就是禁止乱埋乱葬,节约土地和林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六)澄江市(本级)深化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经费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开展以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改革旧的丧葬陋习。 (七)澄江市(本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保障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活动场所正常使用。 (八)澄江市(本级)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优先、优待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0万元、差旅费14.30万元、邮电费2.70万元、培训费3.10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工会经费4.14万元、福利费5.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8万元。与上年62.06万元相比减少14.18万元,下降22.85%,主要原因分析是经费细化调整,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减少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澄江市民政局资产总额1,632.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8.52万元,固定资产11.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763.2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无。 监督索引号53042200431400111 澄江市民政局部门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澄江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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