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431400000 澄江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澄江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澄江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级与行政机关脱钧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工作。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澄江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开展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级彩票公益金。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澄江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综合业务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澄江市民政局(本级)。 2.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3.救助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高救助服务水平。加强培训,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水平,进一步细化低保对象收入核对。依托省市搭建的核对平台,对申请对象及时进行信息比对,提高工作效率,掌握全面信息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使广大群众充分理解救助政策,做到不“误读”、“错读”,真正使党的“民生工程”成为解决群众困难的“民心工程”。 2.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完成全市6所敬老院消防达标改造,促进敬老院安全健康发展。在2024年6月前,完成5所敬老院消防改造。全面开展敬老院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安全水平,对院内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升级改造,提升消防安全条件,完备消防设施。坚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治理思想,着力压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把安全工作放到首要位置,切实保障好敬老院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增强老年人安全感、归属感、幸福感,做到多巡查、多检查,避免出现安全漏洞,从而造成安全事故。二加快推进2023年未完工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进度。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及2023年未完工养老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建成投入运营使用,保障养老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深化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积极推动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提升综合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建设标准、服务规范、评价体系。引领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四是深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补齐农村养老短板。2024年继续选取实施点人口密度大、老年人占比高、村落集中的村(社区)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让各级政府惠民政策,真正惠及最迫切最需要的家庭,逐步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五是继续引入专业化的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加快探索建立综合性、功能性的社区日间照料养老服务机构,同时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以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服务为出发点,实现“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老人受益”的和谐社区,逐步补齐智慧养老服务短板。促进信息化建设,加快以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者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养老事业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引入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建成覆盖城市主城区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嵌入式养老机构,重点对行动不便、空巢和失独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同时,鼓励村社区利用个人、村集体空置房或空闲地,通过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出资的办法,探索建设老人互助养老组织,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要。 3.抓实社会事务。一是坚持不懈,常态化抓好未成年人相关工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为核心的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工作宗旨,完善特困儿童、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养育和保障政策,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困境留守儿童排查,分类施保,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或孤儿救助保障。切实履行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兜底保障、兜底监护的职责任务,有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深化殡葬改革,继续保持遗体火化率、骨灰入墓安葬率100.00%。严格按照省、市殡葬改革要求,强化管理责任,继续保持和巩固遗体火化率、骨灰入墓安葬率100.00%目标。大力推行骨灰处理多样化,加强绿色殡葬宣传工作,以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为重点,推行绿色殡葬,创新骨灰安葬方式,逐步推广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等节地葬法等不保留骨灰方式,实现骨灰安葬多样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殡葬设施年检制度为抓手,定期对市殡仪馆、公墓(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进行检查,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完善管理规章制度。积极请示汇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根据各公墓安葬和墓穴剩余情况,指导各街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三是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范围,确实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料护理困难。按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五主动”的工作要求,坚持每月核对火化、安葬名册,新增退出低保、特困人员名册、新办残疾证名册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继续查缺补漏,将2016年以来纳入“两补”范围3,000余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到“两补系统”中。 4.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一是推进以党建为引领的村(社区)自治体制建设。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发挥“自治强基”作用,持续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及村(社区)多方议事协商制度,加强便民服务体系软硬件更新、改造,大力完善便民服务点服务内容、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强化村规民约约束力和执行力,推广省级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经验。二是继续加大力度引导村(社区)信息化建设。持续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更新录入,为村(社区)的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做好平安村(社区)及“民族团结”等示范创建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巩固“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成果,按照统战部创建方案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社区(村)”创建活动。按照“乡村著名”方案推进相关工作,以右所镇为试点逐步开展旅游景点、公共设施等实体著名,打造亮点形成可复制经验,在政策的支持下不断深化著名工作,2025年前争取将著名工作覆盖澄江。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抽查审计、督促指导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继续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抽查检查,加大抽查检查比例,明确抽查检查重点,提升抽查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等。持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管,巩固拓展脱钩工作成果;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把关,严格业务范围相同相似的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审核,持续优化结构布局,进一步减轻行业协会商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和党群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巩固和扩大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坚持“应建必建、应派必派”原则,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真正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 5.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和问题“回头看”,始终坚持领导靠前指挥调度、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做到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到位,“一老一小”关爱帮扶到位,流浪乞讨人员搜救管理到位,民政社会事务服务到位。高标准抓好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快速反应和信息报送机制,确保协调协同、畅通高效,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的发展环境,筑牢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的铜墙铁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总收入2,18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80.57万元,政府性基金3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2,845.82万元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665.25万元,下降23.38%,主要原因是惠民殡葬火化补助因财政资金紧张,所以补助经费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80.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80.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65.25万元,下降23.38%,主要原因是惠民殡葬火化补助因财政资金紧张,所以补助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80.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8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1万元,下降0.8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上级有关政策,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尽力节约行政成本;项目支出1,717.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1.54万元,下降27.80%,主要原因是惠民殡葬火化补助因财政资金紧张,所以补助经费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201”行政运行140.7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机构运转等支出。 2.“2080206”社会组织管理2.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专项资金支出。 3.“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18.1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人员支出170.27万元,敬老院运营及管理人员经费、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经费、水利大楼(政务服务中心)运转经费等支出47.86万元。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8.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慰问金、公用经费支出。 5.“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慰问金、公用经费支出。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交部分。 7.“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交部分。 8.“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 9.“2081001”儿童福利6.60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支出。 10.“2081002”老年福利174.22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助支出。 11.“2081006”养老服务60.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12.“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38.1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13.“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7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4.“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0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5.“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10.75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16.“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7.“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4.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8.“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4.3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 19.“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2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3.“2210201”住房公积金35.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4.“2210203”购房补贴2.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助。 25.“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 26.“2120816”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200.00万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火化补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39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澄江市民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澄江市民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9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178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澄江市民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7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澄江市(本级)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在2024年度,继续完成我市24名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及73名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 (二)澄江市(本级)社会救助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食宿、救治,解决精简老职工生活困难问题,保障困难人群基本生活。 (三)澄江市(本级)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保障我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注销清算等审计经费。 (四)澄江市(本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保障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活动场所正常使用。 (五)澄江市水利大楼(政务服务中心)运转经费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按照市政务管理局、民政局、水利局三方协定,2024-2025年由民政局负责水利大楼(政务服务中心)运转经费项目的实施管理,该项目实施为进驻办公单位职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整洁的办公环境,为到一楼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的广大群众提供一个便捷的处所。把水利大楼物业统一集中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节省政府财政支付,降低工作成本,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创造就业岗位。 (六)澄江市(本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保障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满足丧属需要,保障群众的基本殡葬权益。 (七)澄江市(本级)深化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经费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开展以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改革旧的丧葬陋习。 (八)澄江市(本级)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优先、优待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九)澄江市(本级)敬老院运营及管理人员经费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传承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老人,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将尊老爱幼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让敬老院内的老人们吃好穿暖,获得安全感、幸福感。 (十)澄江市(本级)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及慰问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通过该项目实施,不断提高孤儿救助和保障水平,使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孤儿在吃、穿、住、教得到进一步保障。 (十一)澄江市(本级)惠民殡葬火化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在农村推行殡葬改革,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改革旧的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如用遗体告别仪式来代替发丧,用献鲜花代替封建迷信用品,用戴黑纱或白花代替披麻戴孝等,死亡人员的遗体进行火化,将骨灰葬于经营性公墓或公益性墓地,或者不保留骨灰进行生态葬,其核心就是禁止乱埋乱葬,节约土地和林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十二)澄江市(本级)残疾人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保障我市困难残疾人正常领取生活补助。 (十三)澄江市(中央、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生活补助、临时困难救助、特困供养、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适度提高保障金额,对受助困难群众逐年提高救助金,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8万元、差旅费12.10万元、邮电费4.3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工会经费4.01万元、福利费4.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8万元。与上年47.88万元相比减少7.81万元,下降16.31%,主要原因是经费细化调整,办公费、福利费、差旅费、培训费减少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澄江市民政局资产总额2,065.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4.40万元,固定资产177.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074.2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3.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6.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澄江市民政局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42200431400111 澄江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doc
澄江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