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431400000 澄江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澄江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澄江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级与行政机关脱钧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工作。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澄江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开展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级彩票公益金。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澄江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综合业务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澄江市民政局(本级)。 2.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3.救助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按照扩围增效工作要求,扎实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做到精准施保。二是强化部门间社会救助信息比对共享,构建信息查询跨部门共享平台建设,提高对象认定精准性。三是管好用好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加强专业知识和政策业务培训,培养一批基层社会救助骨干人才。四是组织各镇(街道)开展民政政策业务培训,强化好救助对象认定工作,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困难群众主动申请社会救助。五是严格资金发放制度。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使用“一卡通”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老龄、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等资金,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到每一个保障对象,杜绝了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或套取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资金。 2.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快推进2023年、2024年未完工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进度。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澄江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及未完工养老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建成投入运营使用,保障养老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深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2025年继续选取人口密度大、老年人占比高、村落集中的村(社区)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三是积极申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通过新建或提质改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幸福食堂,提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四是继续引入专业化的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五是持续开展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工作。主动对接开发商,新建住宅小区项目竣工验收后,严格按照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配建标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移交工作。六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养老服务培训,提升养老人才队伍服务水平和能力。七是落实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做好百岁老人家庭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工作;在春节、敬老月开展百岁、贫困、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困难和灾区老年人走访慰问活动;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内容;加强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宣传,扩大宣传的范围和覆盖面。 3.促进社会事务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扩大群众知晓面。二是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和残疾人福利政策,确保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三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福彩公益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依法依规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五是深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完善主动发现、主动救助、主动协调机制,健全市、镇、村三级救助体系,做到城乡救助工作全覆盖。 4.推动殡葬改革不断深化。一是严格按照省、市殡葬改革要求,强化管理责任,继续保持和巩固遗体火化率、骨灰入墓安葬率100%目标。二是加强绿色殡葬宣传工作,创新骨灰安葬方式,逐步推广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等节地葬,实现骨灰安葬多样化。三是巩固殡葬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成果,定期对市殡仪馆、公墓(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进行检查,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四是积极请示汇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根据各公墓安葬和墓穴剩余情况,指导各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补足墓穴不足短板,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五是优化调整惠民殡葬补助政策,确保殡葬改革工作持续深入;出台澄江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 5.加强“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家庭、学校、基层党组织各司其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服务体系。坚持专题会议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做好“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工作。二是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将“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工作纳入党建引领网格化服务管理,建立领导干部包保制度,结合“仙湖民情大走访”活动,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每季度深入帮扶对象家中探访,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困难老人等特殊群体走访关爱帮扶服务。三是优化“一老一小”服务设施布局,健全完善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社工站(室)、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建成一批集社区公共服务、养老托幼服务、文体教育服务等综合服务阵地,为“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提供坚实保障。四是加大探访频次,及时了解留守老人子女赡养情况,掌握留守儿童父母动向信息。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和云南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民政、教体、各(街道)等部门定期统筹相关部门开展数据比对核实,统一口径,对符合条件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按照程序及时录入系统进行管理和关爱帮扶。五是全方位开展“一老一小”关爱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关爱“一老一小”的浓厚氛围。六是强化镇、村职责落实,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 6.继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自查自纠,强化问题整改,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持续围绕养老、殡葬、社会救助、婚姻登记领域的专项整治,强化政策落实,对资金发放、殡仪服务和殡葬商品、养老服务等开展整治,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整治推动实现民政各类救助政策供给不断优化、审核审批程序更加完善、资金监管更加有效、养老服务更贴近老年人、殡仪服务满意度大幅提升,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 7.筑牢民政领域安全屏障。一是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民政领域服务机构消防、食品、房屋、地质、道路交通等各方面安全检查。二是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和上级民政部门防控要求,对养老机构、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救助管理站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机构,结合实际,优化防控措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3辆。超编原因是2024年澄江市殡仪馆回购完成,固定资产入账后特殊专用车辆增加。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3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31.03万元,政府性基金3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2,180.75万元对比增加450.28万元,增长20.6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2022年-2024年惠民殡葬火化补助资金预算到本年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31.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31.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2,180.57万元对比增加450.46万元,增长20.6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2022年-2024年惠民殡葬火化补助资金预算到本年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31.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3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65万元,与上年462.67万元对比增加21.98万元,增长4.75%,主要原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146.38万元,与上年1,717.90万元对比增加428.48万元,增长24.9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2022年-2024年惠民殡葬火化补助资金预算到本年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201”行政运行189.1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机构运转等支出。 2.“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86.5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人员支出162.57万元,水利大楼(政务服务中心)运转经费等支出24.00万元。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8.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慰问金、公用经费支出。 4.“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慰问金、公用经费支出。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交部分。 6.“2080801”死亡抚恤3.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补助支出。 7.“2081001”儿童福利4.45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支出。 8.“2081002”老年福利237.48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助支出。 9.“2081004”殡葬699.70万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火化补助支出。 10.“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08.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1.“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7.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2.“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0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3.“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47.75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14.“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5.“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1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3.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5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补助支出。 20.“2210201”住房公积金32.3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1.“2210203”购房补贴2.0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22.“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0.00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澄江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支出。 23.“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澄江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资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9万元,较上年6.39万元减少0.70万元,下降10.9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澄江市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澄江市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9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5次,共计接181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澄江市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万元,较上年4.70万元减少0.70万元,下降14.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较上年减少0.70万元,下降14.8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0.70万元,下降14.8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经费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澄江市(本级)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经费408.00万元 项目目标是保障我市困难残疾人正常领取生活补助。 (二)澄江市(本级)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及慰问补助资金,经费4.45万元 项目目标是通过该项目实施,不断提高孤儿救助和保障水平,使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孤儿在吃、穿、住、教得到进一步保障。 (三)澄江市(本级)惠民殡葬火化补助资金,经费699.70万元 项目目标是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继续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和林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对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四)澄江市(本级)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资金,经费237.48万元 项目目标是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优先、优待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五)澄江市(本级)社会救助补助资金,经费472.75万元 项目目标是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食宿、救治,解决精简老职工生活困难问题,保障困难人群基本生活。 (六)澄江市(本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经费200.00万元 项目目标是澄江市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补助,保障其正常运行;对全市老龄方面的人才培训、老龄科研、老年文化和基层老年活动场所的补助;通过新建养老服务项目的实施,加大全市老年人活动场所的覆盖率,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因地制宜拓展为老服务内容,为更多老年人提供服务,同时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在满足老人们物质上的需要的同时,更加重视对老年人精神上的关照,让老人安享晚年,共享和谐。 (七)澄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资金,经费100.00万元 项目目标是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早日投入运营,满足澄江辖区内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预计2025年底完成施工进度达80%。加大全市老年人活动场所的覆盖率,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因地制宜拓展为老服务内容,为更多老年人提供服务,同时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在满足老人们物质上的需要的同时,更加重视对老年人精神上的关照,让老人安享晚年,共享和谐。 (八)澄江市水利大楼(政务服务中心)运转经费,经费24.00万元 项目目标是为进驻办公单位职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整洁的办公环境,为到一楼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的广大群众提供一个便捷的处所。把水利大楼物业统一集中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节省政府财政支付,降低工作成本,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创造就业岗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3万元、水费0.70万元、邮电费4.30万元、差旅费1.50万元、培训费0.35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工会经费5.03万元、福利费2.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9万元,下降19.44%,主要原因是经费细化调整,办公费、福利费、差旅费、培训费减少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澄江市民政局资产总额4,436.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6.42万元,固定资产2,378.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241.2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70.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01.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澄江市民政局2025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说明:本报告数据取自2025年预算表,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后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监督索引号53042200431400111 澄江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doc
澄江市民政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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