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澄江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澄江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法规,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工作。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澄江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拟订殡葬管理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开展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级彩票公益金。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澄江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殡葬管理法规与政策,落实殡葬改革要求。 16.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处理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 17.开展殡仪礼仪、遗体整容、骨灰寄存、丧葬用品等延伸服务。 18.配合民政部门办理火化证、殡葬业务监管与统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因民政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涉密,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一是按照扩围增效工作要求,扎实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做到精准施保。二是强化部门间社会救助信息比对共享,构建信息查询跨部门共享平台建设,提高对象认定精准性。三是管好用好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加强专业知识和政策业务培训,培养一批基层社会救助骨干人才。四是组织各镇(街道)开展民政政策业务培训,强化好救助对象认定工作,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困难群众主动申请社会救助。 2.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澄江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及未完工养老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年内建成投入运营使用,保障养老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深化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2026年继续选取人口密度大、老年人占比高、村落集中的村(社区)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三是积极申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通过新建或提质改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幸福食堂,提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四是继续引入专业化的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提高我市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五是持续开展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工作。主动对接开发商,新建住宅小区项目竣工验收后,严格按照养老服务设施用房配建标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移交工作。六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县养老服务技能培训,提升养老人才队伍服务水平和能力。七是落实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做好百岁老人家庭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工作;在春节、敬老月开展百岁、贫困、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困难和灾区老年人走访慰问活动。 3.促进社会事务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扩大群众知晓面。二是全面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和残疾人福利政策,确保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三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福彩公益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依法依规开展婚姻登记工作。五是深入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完善主动发现、主动救助、主动协调机制,健全市、镇、村三级救助体系,做到城乡救助工作全覆盖。 4.推动殡葬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实施设施更新计划,积极申报争取各级资金,计划在2026年启动市殡仪馆火化炉等设施设备及配套电路的更新改造工程,消除安全隐患。长远谋划,科学布局,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殡葬基础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二是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与规范,重点督导路居镇西片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力争2026年上半年启动工程建设。三是强化殡葬领域监督管理,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体系,联合市场监管、发改部门,每季度开展1次殡葬服务市场价格与合同规范联合检查。四是完善殡仪馆内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合理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薪酬增长机制,稳定队伍。动态评估殡葬用品目录,坚持殡葬公益属性,做到惠民利民,探索引入1—2家合规殡葬用品供应商,满足群众基本多样性需求。 5.推动公益慈善规范发展,加强监管与培育。一是推动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本领域从事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联合开展公益慈善项目专项检查。聚焦项目执行合规性与资金使用绩效,深挖问题线索。二是实施培育提升计划,制定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指引,2026年举办1期社会组织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能力建设培训班。全面推进市属社会组织参加省市组织的等级评估。三是提升行业公信力,强制要求慈善组织按项目在政府公开网或指定平台公开募捐情况、资金使用明细及成果,实时更新。 6.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持续围绕殡葬、养老、公益慈善、特殊群体、社会救助等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排查存在问题、加快问题整改进度,扛牢扛实政治责任,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集中整治推动民政各类政策供给不断优化、审核审批程序更加完善、资金监管更加有效、养老服务更贴近老年人、殡仪服务满意度大幅提升,切实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 7.规范殡仪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严格落实遗体接运、冷藏、整容、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等全流程服务,实行一站式办理、明码标价、规范收费,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群众满意度。 8.严守安全底线,确保运行平稳。强化火化设备、殡仪车辆、消防、用电及卫生防疫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与应急演练,坚决杜绝安全事故,保障遗体处置与人员安全。 9.落实殡葬改革,推进绿色殡葬。严格执行遗体火化制度,巩固火化率成果,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文明治丧,推动移风易俗,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10.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岗位流程,加强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严肃行风建设,杜绝违规收费、服务不规范等问题。 11.做好应急保障与协同处置。完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无名遗体等应急处置机制,配合民政、公安、卫健等部门做好遗体核查、交接与善后工作,确保规范有序。 12.坚持环保达标,履行社会责任。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做好废气、废水处理,做到达标排放,维护公共环境与生态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因民政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涉密,按相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048,267.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048,267.3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26,310,252.36元对比减少5,261,984.97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优先使用上级资金,本级预算资金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048,267.39元,其中:本年收入21,048,267.3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48,267.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26,310,252.36元对比减少5,261,984.97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优先使用上级资金,本级预算资金支出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048,267.3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048,267.39元,其中:基本支出5,373,561.79元,与上年4,846,452.36元对比增加527,109.43元,上升10.88%,主要原因2025年新增1个事业单位澄江市殡仪馆,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5,674,705.60元,与上年18,463,800.00元对比减少2,789,094.40元,下降15.10%,主要原因是新增1个事业单位澄江市殡仪馆,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201”行政运行1,350,279.64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机构运转等支出。 2.“2080209”老龄事务95,400.00元,主要用于老年人慰问资金支出。 3.“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646,497.72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人员支出1,464,497.72元,澄江市殡仪馆建设项目服务、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风险评估等项目支出182,000.00元。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6,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慰问金、公用经费支出。 5.“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5,6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慰问金、公用经费支出。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3,586.4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缴交部分。 7.“2080801”死亡抚恤37,824.00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补助支出。 8.“2081001”儿童福利47,194.00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支出。 9.“2081002”老年福利2,691,000.00元,主要用于高龄津贴支出。 10.“2081004”殡葬3,635,729.89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火化补助支出1,981,000.00元;人员经费支出1,043,424.85元;公用经费办公费、邮电费、电费等支出70,305.04元;项目支出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等541,000.00元。 11.“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080,348.0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2.“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08,8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3.“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225,6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4.“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15.“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6.“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25,863.60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294,5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六十年代精简老职工生活补助支出。 1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0,388.24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缴纳医疗保险支出。 1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9,347.20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68,592.23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912.47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医疗补助支出。 22.“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48,324.00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3.“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24,48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7,327.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6,487.05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8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6,900.00元,较上年56,900.00元增加40,000.00元,增长70.30%,主要原因是殡仪馆属于2025年新增事业单位。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澄江市民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澄江市民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9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共计接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澄江市民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00.00元,较上年40,000.00元上年增加40,000.00元,增长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较上年上年增加40,000.00元,增长1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与上年对比增加2辆,增长40.00%,主要原因是新购置2辆殡仪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澄江市(本级)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经费4,080,348.00元 项目目标是切实解决澄江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坚持以人为,本尽最大的努力高看一眼,多爱一分,力争让我市更多的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 (二)澄江市(本级)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及慰问补助资金,经费22,194.00元 项目目标是通过该项目实施,不断提高孤儿救助和保障水平,使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孤儿在吃、穿、住、教得到进一步保障。 (三)澄江市(本级)惠民殡葬火化补助资金,经费1,981,000.00元 项目目标是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继续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和林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对于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四)澄江市(本级)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资金,经费2,691,000.00元 项目目标是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优先、优待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五)澄江市(本级)社会救助补助资金,经费5,762,263.60元 项目目标是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食宿、救治,解决精简老职工生活困难问题,保障困难人群基本生活。 (六)澄江市(本级)养老服务活动补助资金,经费95,400.00元 项目目标是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共享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年群体生活质量,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七)澄江市殡仪馆殡葬事业发展经费,经费182,000.00元 项目目标在于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它是一项关乎民生福祉、文明进步和永续发展的战略性工程。虽然直接经济回报有限,但其在节约长期社会成本、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升级方面带来的间接经济效益巨大且深远。 (八)精简老职工及春节慰问项目资金,经费294,500.00元 项目目标是确实解决精简老职工生活困难问题,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通过项目的实施,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科学合理确定慰问标准,增加基层民众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困难群众平安过冬、欢度春节,把党委政府的慰问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用于春节期间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为确保部分困难群众欢度春节。 (九)澄江市殡仪馆运转经费补助资金,经费541,000.00元 项目目标是根据(澄机编96号)关于成立澄江市殡仪馆的通知要求,殡仪馆履行的职能职责,殡仪馆作为基础殡葬服务载体,需通过运营经费保障服务能力匹配需求,殡仪馆运营需平衡公益性与经济性,侧重社会效益,财政补贴是关键,可以通过延伸服务提升经济效益,2026年继续开展好殡葬领域的“四项”基本服务,满足群众基本服务需求。 (十)澄江市殡仪馆运转经费补助资金,经费541,000.00元。 项目目标是根据澄机编96号关于成立澄江市殡仪馆的通知要求,殡仪馆履行的职能职责,殡仪馆作为基础殡葬服务载体,需通过运营经费保障服务能力匹配需求,殡仪馆运营需平衡公益性与经济性,侧重社会效益,财政补贴是关键,可以通过延伸服务提升经济效益,2026年继续开展好殡葬领域的“四项”基本服务,满足群众基本服务需求。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6,824.2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000.00元、水费0.00元、邮电费42,600.00元、差旅费15,400.00元、培训费0.00元、公务接待费16,900.00元、工会经费36,044.28元、福利费16,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0,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0元、公务用车租用费7,080.00元。与上年322,839.28元对比减少36,015.00元,下降11.16%,主要原因是经费细化调整,办公费、福利费、差旅费、培训费减少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民政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303,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3,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澄江市殡仪馆殡葬事业发展经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澄江市民政局资产总额48,818,499.90元,其中,流动资产13,444,477.73元,固定资产22,639,369.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734,652.51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54,413.5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6,637.86元。主要原因是澄江市殡仪馆购置火化炉、殡仪车2辆,资产入账。增加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增加车辆2辆,账面原值206,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澄江市民政局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澄江市民政局2026年预算表.xlsx
澄江市民政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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