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云南省纪委8个明察暗访组节前到各地督查党员干部如何安全过节
国庆、中秋将至,省纪委组成由省纪委常委带队的8个明察暗访组,奔赴全省各地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9月26日,省纪委第一检查组深入昆明市深查细究,狠刹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 

9月26日,云南网从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获悉,省纪委已印发《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重申节日期间“十严禁”纪律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两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节日期间各级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释放信号,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省纪委此前部署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调研抽查和严禁收送“红包”专项整治两项工作,将列入此次省纪委节日监督检查内容。 省纪委将组成由省纪委常委带队的监督检查组,深入各地、各部门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采取直查快办或移交督办的方式,从严查处。 
●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 ●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 ●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 ●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确保党员干部不破防线、不触底线。 
私人聚会“公款买单”是大忌,私人聚会要特别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还是自觉回避吧。 

办酒席名义繁多,除婚丧嫁娶外,还有购房,升学、开业、立碑、祝寿、谢师、搬家、生孩子……数不胜数,而节假日往往是办酒席的高峰期。这种时候,可要分外警惕! 

每逢节假日,最不能辜负的肯定是旅游二字。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接受招待出国,还是出差“顺便”在国内公款旅游,都会触碰“红线”。 

公车私用要不得!查ETC记录、查加油卡、查相关路段的监控……这些手段哪个都不可小视,心存侥幸是会付出代价的! 

礼品礼金,看似情谊却十分危险。从皮带、包、手表,到珠宝、字画、现金,想要交换的都可能是人民赋予你手中的权力。 

节日期间,违规福利频发且变种繁多。有的开大米、豆油发票,实际发购物卡;有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发放;有的以加班费名义发放……这些都被会纪检监察部门“紧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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