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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一民宿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被罚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0-21 17:14 点击率: 870打印 】【 关闭

入住宾馆酒店,一人一证,实名登记,不仅是旅馆业管理规定,也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澄江市公安局多频次、不定期“拉网式”对辖区旅馆业进行检查,严查“一人登记多人住”、“本人登记他人住”、旅馆业涉“黄赌毒”等各类违法行为。近日,澄江市公安局右所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某民宿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民宿未落实一人一证实名登记入住人员信息,存在安全隐患与疫情风险。民警依法将民宿负责人杨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杨某某对未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澄江市公安局已对违法人员杨某某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整改。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百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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