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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还是盗窃?两戏精上演“伪装者”,冒充维修人员偷电缆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3-15 16:48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光天化日下

他们大摇大摆

冒充工作人员

爬上通信基站“检修”

实则却是心怀鬼胎

将基站的电缆线剪下

再销赃获取非法收益

自以为天衣无

缝殊不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通讯电缆被盗

3月2日11时许,澄江市公安局右所派出所接到辖区某通讯公司维修人员报警,称该公司位于右所镇东大河村两处民房楼顶上的通信基站电缆线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处置。

冒充员工行窃

现场询问得知,维修人员当时正打算对此处通信基站进行日常检修,但房主告知一天前两名男子刚来维修过,俨然一副维修工的装扮,其中一人还出示了工作证,随后带走了一包类似电线的东西。实地查看后,工作人员发现除基站接地线不见之外,其它地方没有修理痕迹,且经核实,3月1日该公司并未派员到此地维修,怀疑是有人伪装成维修人员实施盗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通过走访调查,以及调阅周边视频监控,民警迅速掌握线索。一个多小时后,便在城区庆丰街路段将嫌疑人姚某某、崔某某抓获,而此时两人刚刚以同样的手法再次“成功”盗窃,民警当场缴获赃物和作案工具若干。

经审讯,嫌疑人姚某某交代,因近期生活拮据,便产生了盗窃电缆的想法,利用自己曾在通讯公司工作多年、熟悉情况的“优势”,伪造证件,并伙同崔某某在澄江专门寻找建在居民楼顶上的通信基站进行作案,现有10余个基站被盗,可还未销赃就被抓了,二人对相关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崔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所盗物品全部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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