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摘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全面阐述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定位、新理念、新要求。 2015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提出: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体现,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是最基本的民生。要切实增强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能力,要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从根本上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要把防灾减灾救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制度,提高灾害高风险区域和学校、医院、居民住房、重要基础设施的设防水平,切实改变一些地方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的状况 2016年7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唐山时强调指出,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上提出,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018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上指出,要重点防控那些可能迟滞或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全局性风险,常备不懈,提高防大灾、救大险能力,做好抗击发生像唐山大地震、汶川严重地震、1998年长江洪水那样的重大自然灾害的准备。 2018年5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汶川地震十周年国际研讨会暨第四届大陆地震国际研讨会致信说,今年是汶川地震十周年。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取得举世瞩目成就,为国际社会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有益经验和启示。中国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灾抗灾救灾相结合,全面提升综合防灾能力,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指出,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大事,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必须抓紧抓实。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生态优先,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努力把自然灾害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坚持国际合作,协力推动自然灾害防治。 2019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这是一个基本国情。同时,我国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易发多发,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日益增多。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既是一项紧迫任务,又是一项长期任务。 2020年4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十三次会议上再次强调,必须增强防灾备灾意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大力加强防灾备灾体系和能力建设,要舍得花钱,舍得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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