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澄江市2022年脱贫劳动力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澄巩固振兴组办〔2022〕11号 各镇(街道): 《澄江市2022年脱贫劳动力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澄江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澄江市2022年脱贫劳动力乡村公益性 岗位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中救急难、托底线、助脱贫、保民生的作用,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0〕14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0〕28号)、《玉溪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玉就创发〔2020〕4号)、《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2022〕9号)、《玉溪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巩固振兴组〔2022〕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澄江市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需开发一定数量的扶贫工作信息员、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帮扶脱贫劳动力,特别是通过市场渠道仍难以就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监测户家庭劳动力在村级公益性岗位就业。按照《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玉财农〔2022〕153号),为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救急难、托底线作用,特别是通过市场渠道仍难以就业的监测户家庭劳动力,实现在村级公益性岗位就业增加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2年澄江市乡村振兴局拟完成开发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125个。 二、安置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澄江市16周岁以上、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能胜任相应工作的脱贫人口家庭和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家庭劳动力,重点向家庭情况较为特殊和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户家庭倾斜,每户脱贫户最多只能安置1人到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县级统筹,乡级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筹,各村(社区)在乡村振兴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街道)共同指导下进行开发安置。各镇(街道)、村(社区)要着眼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在辖区合理开发岗位,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脱贫劳动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家庭劳动力就业,并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 (二)就地就近,方便群众。乡村公益性岗位以通过市场渠道仍难以就业的脱贫劳动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家庭劳动力为对象,坚持就近就地就业原则,尽量在本村或附近村安置就业。 (三)程序简捷,公平公正。乡村公益性岗位招用工作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一人一岗原则,一人只能安置在一个乡村公益性岗位,不能重叠安置在同部门或跨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杜绝“优亲厚友”和“人情安置”等问题,杜绝“挂名”、“一人多岗”、“吃空饷”等现象。 四、岗位申请 (一)申报。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过村(社区)向当地镇(街道)申报,提交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 (二)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用人单位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用人单位将拟聘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在确定范围内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五)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聘用人员确定后,各用人单位按岗位类别组织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五、补贴拨付发放程序 各镇(街道)每月对在岗人员上岗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填报《玉溪市澄江市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批表》、《玉溪市澄江市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审批明细表》。镇(街道)根据岗位安置人员履职考核情况向本级财政所申请拨付资金,将补贴资金按月发放至安置人员“一卡通”(社会保障卡),并将发放情况报市乡村振兴局。 六、岗位补贴标准 按照10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各镇(街道)与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上岗前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七、项目规模及资金投入 2022年澄江市乡村振兴局统筹安排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元,用于12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具体分配指标为:凤麓街道2个,资金2.4万元;龙街街道28个,资金33.6万元;右所镇6个,资金7.2万元;路居镇29个,资金34.8万元;海口镇20个,资金24万元;九村镇40个,资金4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