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乡振请字〔2023〕3号 签发人:李锐光 澄江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上报审批澄江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方案的请示 澄江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中救急难、托底线、助脱贫、保民生的作用,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0〕14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0〕28号)、《玉溪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玉就创发〔2020〕4号)、《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2022〕9号)、《玉溪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巩固振兴组〔2022〕8号)等文件要求,继续做好2023年澄江市乡村振兴局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制定了《澄江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澄江市2023年脱贫人口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二、项目概况 澄江市2023年年初共有在册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419户7570人(含边缘易致贫户29户8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58户447人)。2023年继续做好2022年澄江市乡村振兴局完成开发的125个(其中:凤麓街道2个,龙街街道43个,右所镇6个,路居镇14个,海口镇20个,九村镇40个)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按照实际需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防止出现致贫情况。 三、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资金投入 2023年澄江市乡村振兴局计划安排2023年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9.50万元,用于12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具体分配指标为:凤麓街道2个,资金1.8万元;龙街街道43个,资金43万元;右所镇6个,资金6万元;路居镇14个,资金12.7万元;海口镇20个,资金20万元;九村镇40个,资金36万元。恳请市人民政府同意澄江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方案。 当否,请批示。 澄江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业汉冲 0877—6910657 13759063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