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乡振请字〔2023〕4号 签发人:李锐光 澄江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上报审批澄江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方案的请示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玉溪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的通知》、《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2022〕9号)和《玉溪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巩固振兴组〔2022〕8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跨省外出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工作,澄江市乡村振兴局制定了《澄江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澄江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二、项目概况 澄江市现有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2419户7570人,务工总人数3237人,其中省外务工326人。为进一步激发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积极性,增加脱贫户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3年拟计划对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拟补助210人。 三、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资金投入 对跨省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按照跨省务工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年享受1次)。结合澄江市2022年底跨省务工脱贫人口数,2023年拟计划补助210人,需资金21万元。申请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万元。 恳请市人民政府同意澄江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方案。 当否,请批示。 澄江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业汉冲 0877—6910657 1375906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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