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玉溪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的通知》、《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2022〕9号)和《玉溪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巩固振兴组〔2022〕8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跨省外出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工作,澄江市乡村振兴局制定了澄江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澄江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二、项目概况 澄江市现有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2419户7570人,务工总人数3237人,其中省外务工326人。为进一步激发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积极性,增加脱贫户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3年拟计划对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拟补助210人。 三、补助资金来源 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由中央及省级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 四、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资金投入 对跨省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按照跨省务工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年享受1次)。结合澄江市2022年底跨省务工脱贫人口数,2023年拟计划补助210人,需投入中央及省级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万元。 五、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跨省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六、补助标准 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七、补助申请 符合条件的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于2023年4月—12月期间向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外出务工奖补,填报《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个月以上工资流水或用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复印件(空白处写清开户银行全称),提供的社保卡确保已激活。 八、补助发放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跨省务工。享受交通补助的对象必须是到省外务工就业的脱贫劳动力,跨村、跨乡、跨县、跨市务工就业人员不在补助之列。 2、坚持只补一次。对于符合享受交通补助条件的脱贫劳动力,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跨省务工就业交通补助。 3、坚持应补尽补。 九、工作程序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请补助人员的务工情况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2、乡村振兴局加强补助前的身份审核,按照扶持对象精准的原则,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已审核发放对象名册》脱贫劳动力的身份真实性进行审核,努力做到精准施策、应补尽补。 3、乡村振兴局将补助资金支付到申请人一卡通(社会保障卡),并在补贴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将《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明细表》反馈澄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相关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跨省务工就业脱贫劳动力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群众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要加大补助政策宣传力度,努力提高脱贫群众政策知晓率和跨省务工就业积极性。 2、明确任务分工。跨省务工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共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就业情况进行审核。乡村振兴局负责人员身份核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享受交通补助人员名单、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做好交通补助资金安排和补助发放工作。 3、加强档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乡村振兴局要分别建立跨省务工就业人员补助台账,保管好所有与发放交通补助相关的资料,以便经得起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附件:1.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 贴申请审批表 2.个人收入证明 3.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已审核发放对象名册 4.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明细表 附件1 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 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审批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填 写 | 申请人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 银行卡开户银行 |
| 银行卡号 |
| 务工单位 |
| 单位地址 |
| 务工时间 |
| 单位联系电话 |
| 本人承诺:以上申报内容均属实,所提供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现申请 年跨省一次性交通补贴 元。 申请人: 年 月 日 | 公共 就业 服务 部门 审批 意见 | 经审核,符合外出务工奖补对象条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同意补助申请人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 元,(大写: ) 经办人: 审核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
备注:1.此表一式一份,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存。 2.申请人填报此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三个月以上工资流水或用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各一份。 3.填报的银行卡须是申请人本人“一卡通”社保卡。 附件2 个人收入证明 澄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兹证明 ,身份证号码: ,系本企业职工,已连续在本单位工作 (年/月)入职,目前在企业 岗位。近一年内该职工的平均月收入为人民币 元(大写: )。 本企业承诺提供的以上情况真实。 企业地址: 企业联系人: ,企业电话: 实际务工地址: 企业公章或有权部门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已审核发放对象名册 单位:xx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务工单位 | 单位地址 | 务工时间 | 单位联系电话 | 银行卡开户银行 | 银行卡卡号 | 核定补助 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4 玉溪市跨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明细表 单位:xx县(市、区)乡村振兴局(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银行卡开户银行 | 银行卡卡号 | 发放时间 | 发放补助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