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乡振请字〔2024〕3号 签发人:李锐光 澄江市乡村振兴局 关于上报审批澄江市2024年脱贫劳动力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方案的请示 澄江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带动监测对象就业增收中救急难、托底线、助脱贫、保民生的作用,根据《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0〕14号)、《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20〕28号)、《玉溪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意见》(玉就创发〔2020〕4号)、《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2022〕9号)、《玉溪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巩固振兴组〔202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4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2024年乡村振兴局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制定了《澄江市2024年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澄江市2024年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二、项目概况 澄江市2024年年初在册脱贫人口2414户7525人(含脱贫不稳定户44户107人,边缘易致贫户30户90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63户468人)。2024年澄江市乡村振兴局完成开发的65个(其中:龙街街道15个,右所镇8个,路居镇7个,海口镇2个,九村镇33个)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按照实际需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防止出现致贫情况。 三、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资金投入 2024年澄江市乡村振兴局计划安排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4万元(后期视情况如有新增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再安排相应衔接资金),用于6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具体分配指标为:龙街街道15个,资金14.4万元;右所镇8个,资金7.68万元;路居镇7个,资金6.72万元;海口镇2个,资金1.92万元;九村镇33个,资金31.68万元。恳请市人民政府同意澄江市2024年脱贫劳动力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方案。 当否,请批示。 附件:澄江市2024年监测对象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方案 澄江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业汉冲0877—6910657 1375906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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