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2019-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定点保险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玉溪市集中采购机构操作暂行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澄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澄江县2019-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格、合法经营范围、完成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此次采购活动由澄江县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 CJCG2018GK04 2.项目名称:澄江县2019-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招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数量:约300 辆(投保时以各行政事业单位实有公务车辆为准) 5.项目概算:以各行政事业单位实有公务车辆投保时核算保费为准 6.保险服务期限:本次定点保险服务期限为三年,即从2019年1月1日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止。 7.保险的范围:澄江县全县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镇、街道和国有企业留用及使用的所有公务用车,一律纳入统一定点保险范围。属于以上范围公务车辆的车辆保险必须在本项目中标定点保险公司投保,不得在其他公司投保。投保人为县内以上单位。适用保险条款: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指无条件接受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规定的服务和履约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在规定时间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合格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齐全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且保险业务范围必须包括“财产损失保险”。 4.在澄江县内有固定的保险业务经营场所(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人员和相关设施设备,且在澄江县境内开展保险业务三年及以上。 5.如投标人是分公司或是其他分支机构,须提供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6. 参与本次的开标活动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委托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满足上门服务需求。 8.遵守保险行业自律公约。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 11.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 四、投标文件获取: 1.网上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8年12月4日,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录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 注:①投标人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报价只需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证书全省通用)。 ②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保安大厦二楼市政务服务大厅中介超市旁。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务热线:刘女士18869746880(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③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在注册CA时自行下载填写好后在按要求扫描上传即可。 ④投标人可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学习园地】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ml/004/sjsb/tbyh.htm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上午09时0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一副): (1)现场递交地点: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二楼)。 (2)现场递交时间:2018年12月5日上午08:30 ~ 09:00 时。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3)其他要求: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投标人全称,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密封袋拆封完毕,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 六、相关费用 免收招标文件费和中标服务费,收取2000元公证费(由中标人支付)。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号开标室(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系统、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十、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人:澄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女士 0877-6682555 联系地址:澄江县凤翔路北26号 代理机构:澄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师 李师 0877-6919808 联系地址: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 澄江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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