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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玉溪实施新的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3-15 08:41 点击率: 298打印 】【 关闭

3月1日起玉溪实施新的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管理办法


     3月1日起,由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玉溪市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支付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各县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办法规范了评标专家报酬支付管理标准化。办法明确规定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及其相关的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承担,采用代收代付制度,由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代付。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出席评标工作,评标时间在3小时以内的,劳务费按每人400元/次支付,评标时间超过3小时的按每人50元/半小时的标准增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出席评标工作,劳务报酬及异地评审的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按省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办法的施行对维护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的合法权益,规范评标专家报酬支付管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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