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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医疗保障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2-06 10:12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澄江市医疗保障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管理制度

 

为规范部门网站信息的发布,维护网站信息资源的安全性、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与权威性,全面、真实、有效反映医疗保障系统工作,更好地履行为民服务职能,切实为广大群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网站及新媒体日常维护和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实行主任负责制,总编辑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

二、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口令管理,禁止非信息员掌握信息发布管理的登录口令,定期更换账号密码。

三、信息发布实行三审制度 ,分管负责人签发制度,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四、局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发布信息的审核,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及时在网站及新媒体发布并做好相关台账登记工作。

五、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政策,宣扬,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六、接受并配合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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