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九村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依法治省、依法治市规划及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相关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依法执政,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社会治理法治化和推进全民守法,努力提高全镇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法治化水平,依法治镇工作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现在将其中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规范执行村民建设住宅、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村夫妻生育行政审批等行政事项,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及时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了不适应的审批项目。深入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法定化,党委、政府领导分工作了明确界定,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强化协作,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实行AB角协作制。完成了乡镇机构改革,组建了镇属5个办公室和7个事业单位,明确了人员隶属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深入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全镇广泛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将各项权力清单编撰成册,下发到各单位认真遵守执行,同时建立了风险点防控,对要害关键部门加强监督,有效消除了权力寻租空间。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以及全体干部职工,严格对照自己了工作职责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党纪处分条例等法规,认真履职,该做到位的坚决做到,不允许做的坚决不做,坚决防止了不作为和乱作为。加强市场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了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健全了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完善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建立了三重一大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法律顾问、法制审核、合法性审查等制度,确保了决策的正确性和严肃性。镇党委、政府、人大聘请澄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刚为法律顾问,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同时实现了辖区所有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了《九村镇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和控制党委政府联合发文,精简文件,严格执行会签审批发文制度,未经相关领导签批,一律不得发文。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和废止工作。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处置破坏林地违法行为、私搭乱建、人居环境、脱贫攻坚以及环境保护等各项事务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事务,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九村镇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一是建立和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制度。建立了《九村镇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九村镇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制度》,凡九村镇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须经过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过会后方能印发实施;凡是本镇制定的重大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须经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分歧较大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使制定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规定。凡是本镇制定并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镇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后,才能上班子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否则不予上会。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制统一的原则,是否有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等情况。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办公室都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及时予以纠正。对印发后的规范性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发布。三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职责。九村镇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报备职责,做到了有件必备、按期报备、完整报备。报送备案材料完整齐全,备案报告、正式文本、制定说明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电子文本备案同步进行),其中制定说明包括制定的必要性、制定依据、制定过程、主要制度等必备内容,制定过程描述中,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集体审议和决定、主要负责人签署及公开发布等情况。实现九村镇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严格把关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程序,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建立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题审查制,全年召开党委会32次、党政联席会25次。研究出台了《九村镇党委议事规则》、《九村镇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九村镇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以及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对年初排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明确实施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等要求,进一步做好目录事项的起草、决策、实施等工作,确保行政决策有据可依;扩大公众参与,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坚持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听取意见制度,完善利害关系人、公众、专家等列席会议机制,让更多的公众参与到决策中来,使公众合理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法诉求得到充分体现;加强合法审查,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允许提交镇党委政府会议讨论决策。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二是有效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对重大决策进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明确决策执行时间表和工作要求,责任人及时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涉及问题复杂难以解决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落实决策的措施,同时建立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决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严格推行决策纠错,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及部门责任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九村镇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保证了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有效落实到位。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九村镇组织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推动九村镇行政执法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提升执法人员学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九村镇管理和执法难点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规避执法风险,做到有规必执、执规必严。九村镇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实际建立《九村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九村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九村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了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处理。建立并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建设规划、土地征用、重大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民生问题,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和便捷渠道向社会和群众进行公示,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镇人大对执法单位执法情况进行年终评议,纪检部门对执法人员的操守、自律行为进行专门监查,落实了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九村镇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保护主义,完善容错纠错,严惩执法腐败行为。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建立了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风险点制度,加强对重点风险的监督,有效防止了权利的滥用。高度重视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每年组织召开人代会,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对扫黑除恶、烤烟生产、平安建设、依法治理、普法等工作开展人大视察,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完善了投诉举报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指定纪委部门和综治中心负责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设立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纪委、信访等举报箱,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认真核实,积极解决到位。建立健全政府及部门责任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九村镇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了专门监督的相关制度和机制,确保审计、监察等部门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镇政府及全镇4个村社区实现了审计、专项巡查全覆盖,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全面推行政务党务公开,提高了信息化水平。坚持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制度,几年来,全镇未涉及法定代表人应诉的情况。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优化一支队伍,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量。九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紧贴基层实际,积极完善矛盾纠纷调处队伍体系,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综治中心、派出所、(村)社区人民调解室和辖区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人员作用,再充分吸纳“法律明白人”、乡贤志士、退休老干部、网格调解员等力量,目前九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已组建起一支覆盖镇、村、组三个层级,由72人组成的矛盾纠纷调处队伍,并动态更新调解员信息库。镇政府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对调解队伍的政策、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升队伍调处各类矛盾和纠纷的素质能力,重视加强培养年轻调解力量,突出综合信息化运用能力,保障网络、线上调解力量,队伍建设朝着精准化、专业化、人性化方向发展。 二是整合一套资源,做实纠纷平台建设。夯实实体平台,延伸拓展线上平台,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调度精准度、服务便捷度,在镇、村(社区)建立了5个人民调解服务微信群,实现“互联网+人民调解”模式的再升级,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搭建方便、快捷、高效的平台,微信群吸纳了村(社区)治调主任、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工作人员、九村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等成员,当群众在微信群里提出纠纷申请时,群内值班工作人员10分钟内作出回应,简易纠纷调解员线上第一时间调解,节省了群众的时间,提高了调解效率,复杂矛盾纠纷安排通知调解员及时介入化解纠纷,推动了信息化手段与调解服务的深度融合,保证线上服务“不打烊”,提升调解的便捷性。 三是推进一线化解,减少纠纷上行。立足于“纠纷化解在一线”目标,深入开展社会维稳重点纠纷集中摸底排查调处整治行动,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摸排调工作,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介入、第一线调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压紧压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排查专报、直报和重要时期每日“零报告”制度,在排查的基础上,对重难点和复杂疑难纠纷,实行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包案工作机制,逐个制定调解方案,集中化解了一批如几十年历史遗留土地问题群体性上访、工业园区征地赔偿、因工死亡家属聚众讨说法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了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特别是针对征地款、租地款、土地复耕重点问题,加强与县相关部门的协调,争取进快到位资金,支付给群众。针对不合理诉求敢于说不,在调查核实后,做好合理解释疏导工作,对于一些无理取闹、提过分要求的坚决予以纠正。通过工作开展,实现了积累的矛盾纠纷大幅度减量,群众诉求得到了及时回应。 四是织就联调联动“一张网”。完善非诉讼纠纷的机制对接,探索非诉讼纠纷化解清单化管理。拓展“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联动调解机制,九村司法所与辖区公安派出所每个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梳理本地区矛盾纠纷概况,研判矛盾纠纷发展趋势和规律,抓好高发性问题源头管控,对可以调解的简易民事纠纷分流移交司法所进行调解,有效缓解派出所的警情压力,对涉及违法犯罪治安纠纷,在固定证据后,由处警民警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在可调解范围内进入公调调解程序。同时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牵头,融合综治办、信访办乡镇机构,以县、镇、村和小组调解网络为基础,打造“四纵四横”调解网络,调解网络各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既分工化解又联合调处,互相支撑支持,共同绘制基层矛盾纠纷“作战图”,严防各类“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 五是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九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和谐九村的建立,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新阶段的乡村振兴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九村镇各级调解组织三年来共接受各类矛盾纠纷394件,调解成功394件,涉及当事人数1098人,调调解排查率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协议履行率达到100%,辖区3年来无一民间纠纷激化。未发生因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而使矛盾激化转为刑事案件发生,在人民调解案件回访中群众满意度达100%。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确保九村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九村镇成立了《九村镇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政综治办,负责全镇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传达九村镇党委、政府指挥中心的指示精神;负责事件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负责指导现场指挥组按照处置原则,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负责将工作及其处置情况向党委、政府指挥中心报告;负责协调有关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把好培训关今年共开展了3次法治学习,对民法典、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知识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严格学习,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二是定期对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内容主要有:强化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作风;学习上级文件、规章制度和执法手册,贯彻依法行政理念和原则;组织与执法七大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掌握执法技能和技巧;三是处置破坏林地违法行为、私搭乱建、人居环境、脱贫攻坚以及环境保护等各项事务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事务,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九村镇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镇党委对依法治镇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镇工作,将依法治镇工作列入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书记、镇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九村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并严格贯彻落实,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镇工作,分解细化年度工作计划,适时对各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部署和检查考核,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镇、村两级组建了依法治镇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门工作机构,落实了专门的工作经费并足额保障到位。二是加强和改进执政方式。健全了党委支持人大、政府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机制。不干预政府、人大及司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各机关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人大主席团定期开展视察监督。完善了基层民主制度。通过“四议两公开”, 参加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贫困户评议会、民主评议村干部会、述职述廉等会议,实现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进一步扩大了基层民主。每年镇人代会、党代会上,代表们通过填制代表建议、议案表,积极为本村、本镇发展建言献策,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得到有效保证。三是健全和完善了党委各项工作制度。研究出台了《九村镇党委议事规则》、《九村镇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九村镇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以及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规范了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完成了乡镇机构改革,完善了各单位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四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将依法治镇工作纳入4个村(社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与年度绩效考核奖金挂钩,严格兑现奖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依法惩治腐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协调配合不够。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依法治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个别部门领导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够。 二是突出矛盾纠纷化解难。一些疑难的社会矛盾由于受各种历史、地理因素的影响,突出的反映在土地的征用、流转、整村搬迁等利益问题上,矛盾纠纷一时间很难得到化解,对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 三是法治宣传方式缺乏创新,工作开展不平衡。主要是,农村事务繁忙,家庭任务重,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难落实,效果不好。一些偏远村委会,交通不便,居住分散,法治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困难,使之一部分农民群众不能接受到教育,对他们的普法教育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宣传教育的主题活动开展不够,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治专栏不多,且形式单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文艺节目组织不够,也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四是基层法治单位基础薄弱,群众的守法意识还有待提高。作为农村法治工作的主要力量的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存在着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工作难以开展。经过多年的努力,群众的法律意识虽然有了显著增强,但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有法不依、知法懂法不守法的现象还存在。 五是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不到位。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缺乏保障。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栏和财务公开栏流于形式。村“两委”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存在问题。个别村“两委”班子闹不团结。在村务管理上个别村财务管理混乱,政务财务不公开,宅基地划分不合理,导致上访事件不断出现。 六是村干部不依法行政现象很明显。一些村干部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正、不公开、不依法,有的还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和权益;土地纠纷反映的问题多,真正解决的少,有的久拖不结,使矛盾加剧;村务、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清,村民对重大事项缺乏知情权,一些村干部对集体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重违反村民自治制度,利用手中的权力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使村的资财流失,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长期申诉。 三、下步工作意见 我镇依法治镇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和全镇群众的期盼、社会发展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认清形势,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治国提出的新论断、新要求,继续将依法治镇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狠抓农村普法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此不断提高农村干部、农民的法律素质,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社会基础。一是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是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有计划地对原有农村干部进行系统的法治教育。加强农村法治宣传和教育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村两委干部的法治培训工作。应充分利用党校,举办基层农村干部法治培训班,集中时间(农闲时间)对农村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也可以以会代训,或结合工作实际举办相关的法治讲座。通过以上多种形式促使农村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推动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二是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普法教育的成功经验,突出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利用骨干培训、新闻媒体、法律工作者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和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的能力。三是多渠道地吸收熟悉法律、精通法律并具有现代民主法治观念的优秀人才到农村工作和服务。大学生尤其是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参与到农村法治建设,无疑是国家、农村以及大学生“三赢”的结果。 (二)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农村,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农村环境。加大社会矛盾摸排调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反恐怖、反邪等严打整治斗争,净化社会空气。加大对农村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三)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四)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基层民主治理创造物质基础。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多途径、多渠道地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从追求衣食温饱的羁绊中解脱出来,为民主治理创造物质基础。同时,不断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培养农民的参政意识和普及农民的法律知识,打击选举中的违法行为,保护民主权力,为基层民主治理创造外部环境。 (五)拓展村民自治,规范建章立制,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供长效机制。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让群众自我教育,干部自我约束。以村务大事民主决策制度为突破口,解决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从而提高农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民主权利,制定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规范,如村民自治章程规范、民主选举行为规范、民主决策行为规范、民主管理行为规范、民主监督行为规范、自治组织成员职责规范等。实行村民自治,真正把民主监督权和对党员、干部的评议权交给农民,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干部腐败;实现农村社会长治久安,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六)抓好“两个规范”,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规范干部行为。针对少数村干部讲“人治”不讲“法治”,擅长下命令,不愿意搞服务,重政策、轻法律,说话办事随意性大等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干部行为,通过各种学习培训,加强教育引导,使村干部工作理念上由“人治”向“法治”和“德治”转变,工作方法上由命令型向服务型转变,自身素质上由“经验型”向“市场型”转变。使村级的各项工作真正实现“公开、民主、规范”。二是规范群众行为。针对少数村民只要权利,不尽义务,重物质利益,轻精神文明,只顾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利益等问题着力规范村民行为。按照合法性、民主性、针对性和互约性原则,推广、借鉴一些“民主法治示范村”经验,制定《村规民约》,并进行必要的监督,促使村民能够识大体、顾大局,依法支持村支两委的合法决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澄江市九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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