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拳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等黑恶势力,从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澄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行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具体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采取贿赂、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二)通过“霸选”“贿选”等方式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干扰基层组织工作、妨碍基层干部行使职权,欺压群众、侵害集体利益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等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的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垄断矿产资源、无证开采、滥开滥采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沙霸”“矿霸”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车站客(货)运、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强拿硬要的“市霸”黑恶势力。 (七)在中心城区、乡镇街道等社会面区域随意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插手民间纠纷、毁坏财物等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的“街霸”黑恶势力。 (八)党员(村、社区)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犯罪问题,以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九)其他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迫卖淫、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催收非法债务、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尽,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具体事实、结果等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三)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一)举报电话110、0877-6911816。(二)来访及来信地址:澄江市公安局扫黑办(澄江市凤麓街道人民西路延长线3号)。澄江市公安局门口设有实体举报信箱。
澄江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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