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澄江市公安局依法依规对以下8个涉案冻结账户办理资金返还,将下列账户冻结资金按比例返还相关被害人,现公告如下:1.账号:241348004****8395,户名:贺顺连,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120000元。2.账号:62350109509****0567,户名:叶海斌,开户行:河北高碑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小区分理处,拟定给被害人返还100000元。3.账号:200000606893000****8246,户名:北京儒满商贸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琉璃厂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50000元。4.账号:62148329****3601,户名:汪喆,开户行:中国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城南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8000元。5.账号:62179211****2455 ,户名:周祁东,开户行:浦发银行深圳沙井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3598.24元。6.账号:62179965100****2109,户名:李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双流区彭镇营业所,拟定给被害人返还39024.21元。7.账号:1266****0188,户名:江南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隆昌支行营业部,拟定给被害人返还60341.53元。8.账号:62226251700****9447,户名:庞强,开户行:交通银行泸州泸县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27921.36元。以上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30天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澄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审核,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视为对公告内容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的涉案资金。联系人:李警官、程警官,联系电话:0877-6911816,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人民西路延长线3号。 特此公告
澄江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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