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公安局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过程中,对若干涉案嫌疑账户查明后依法进行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澄江市公安局现对以下8个涉案冻结账户资金按比例返还相关被害人,公告如下:1.账号:62226005900****4343,户名:汤汝芬,开户行:交通银行昆明永昌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881.74元。 2. 账号:62128818170****1699,户名:邹福泉,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恩施分行恩施鹤峰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44615.22元。 3.账号:62134710210****3534,户名:韩玉林,开户行:北京顺义银座村镇银行石园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18060.78元。 4.账号:62365212010****9104,户名:战永才,开户行: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定给被害人返还4829.80元。 5.账号:62227596****2360,户名:吴成涛,开户行:江西银行吉安峡江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140753.63元。 6.账号:62133604799****0571,户名:石邦国,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酉阳麻旺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1185.58元。 7.账号:62145864808****8083,户名:曾祥滢,开户行:海南农商银行临高东发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9895.52元。 8.账号:62307801000****2517,户名:杜治权,开户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拟定给被害人返还9825.83元。 以上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30天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澄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审核,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视为对公告内容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的涉案资金。 联系人:钱警官、程警官,联系电话:0877-6911816,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凤麓街道人民西路延长线3号。 特此公告 澄江市公安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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