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江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来源:澄江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11-14 17:52 点击率: 12打印 】【 关闭

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制定玉溪澄江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部署、提出全市应急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制定全市应急工作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应急计划;

)重大行政合同的签署

其他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或者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本目录、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31110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滇公网安备 53042202000011号 备案号 滇ICP备11001977号 网站标识码 5304220003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877-207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