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 为积极稳妥地开展好我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为公众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现已在“澄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澄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澄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权要求本行政机关向其提供有关的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澄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五种形式提出: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邮箱申请:申请人可在澄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填写电子版《澄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澄江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股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提交申请,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4.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澄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申请公开”专栏,在线填写《澄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5.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受理和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申请时间规定 (一)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二)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本机关会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五、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二)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附件:澄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