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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1-26 16:19 点击率: 766打印 】【 关闭

 

江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澄江市供销社编制了《澄江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澄江市供销社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上查阅《指南》,网址为:http://www.yncj.gov.cn/cjxzfxxgk/cjxgxs5397/,也可以到本社办公室获取,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信息分类

澄江市供销社政府公开信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范围规定,并依据澄江市供销社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按易为公众理解的主题分类为主,辅以机构分类和体裁分类构成澄江市供销社政府公开信息分类体系。详见《澄江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编排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检索、查阅信息的需要以及管理技术平台实际情况设定,核心元数据为索引号、信息名称、生成日期、著录日期、发布机构、信息分类、文号等。

  1. 主动公开

  2. 公开范围

    澄江供销社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本社的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等。具体参见本社编制的《澄江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社办公室进行查阅。

  3.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社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社办公室进行查阅。本社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策法规、机构设置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社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社办公室进行查阅这类信息。

  4.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社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供销社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获取。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点:澄江市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

    办公地址:澄江市凤麓镇振兴路1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传真):08776911477

    电子邮箱:cjgx477@sina

    澄江市供销社受理机构为办公室201室

    (一)、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澄江市供销社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cj.gov.cn/cjxzfxxgk/cjxgxs5397/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我单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yncj.gov.cn/cjxzfxxgk/cjxgxs5397/我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根据申请内容,我单位受理机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内做出书面答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3对不属于我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4、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5、我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申请人应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6、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社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澄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月26日

     



  5.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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