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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所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右所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1-05-13 16:28 点击率: 743打印 】【 关闭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右所镇编制印发《右所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右所镇编制的《右所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1.通过澄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http://www.yncj.gov.cn/cjxzfxxgk/)进行集中公开。

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载体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右所镇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右所镇人民政府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右所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右所镇人民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澄江市右所镇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办公室;办公地址:右所镇柿花园9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联系电话:6710018;传真号码:6710018;电子邮件:ysz96128@126.com;邮政编码:652599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右所镇人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右所镇人民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右所镇人民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申请时间规定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本机关会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五)申请收费相关事宜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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