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0日,澄江县接到《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第25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集中精力抓交办件LD20160722027号涉及问题的排查、落实和整改,目前该举报件已办结,按照省、市关于对转办件验收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就整改情况自检自查如下: 一、问题描述 投诉人反映:“抚仙湖污染出现蓝藻,同时距离其6公里的违规建设的高尔夫球场对维护草坪灌溉和施用化肥和农药会对抚仙湖水质产生污染隐患,云南其他的高尔夫球场均存在这些环境问题”。 二、整改措施、要求 此举报件基本属实(调查发现,2002年5月,抚仙湖南部湖湾约3平方公里水域受星云湖泄水影响而首次爆发了铜绿微囊藻为优势种的藻),目前该举报件已经办结。按照澄江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要求,澄江县对转办件进行了立行立改,制定了相关措施: (一)为全面消除蓝藻污染,实施了出流改道工程,通过抬高抚仙湖水位,让优质湖水倒灌星云湖。 (二)为进一步改善抚仙湖水质,澄江大力推进“四退三还”,对帽天山周边14个磷矿点实施了关停禁采,关闭26家径流区企业,关闭49个砂石场,对3个大型磷石膏堆场周边面积为22800平方公里的磷矿废弃地进行生态修复。取缔278艘机动船艇、3架水上飞机营运,取缔拖捕银鱼的燃油机头1853个,取缔在抚仙湖水体区暂养水生生物的行为,抚仙湖水质自2004年总体恢复Ⅰ类并保持至今。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16至2018年在抚仙湖径流区逐步实施高效节水项目15万亩,2018年先期完成坝区5.5万亩,力争“十三五”期间抚仙湖径流区耕地实现高效节水减排工程全覆盖。 (四)实施好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项目,全面实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推进入湖河道综合治理,推广中水回用项目,实现抚仙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型势。 (五)启动“增绿添色·点亮澄江”行动计划,实施抚仙湖径流区植被恢复治理工程10.35万亩。 (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年内完成澄江化石地保护立法和抚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 (七)市、县政府及县环保局、水利局、抚管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多次通过现场督导、巡查和下发通报、整改通知、约谈项目负责人等方式要求项目方在已采取的环保、水保措施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环保、水保要求,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有效环保处理措施,确保抚仙湖水质和周边群众安全。 (八)鉴于高尔夫球场前九洞工程停建后部分区域土层裸露,存在水土流失隐患,为应对雨季防治水土流失,建设方对原已完成造型的1—9号裸露地块采取修建挡墙、边坡治理、种树、排洪沟、植被绿化及临时覆盖、沙袋拦挡等工程措施,对项目区裸露面积区域实施水土保持及石漠化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及时消除环境及地质灾害隐患,确保项目区雨季防洪安全和地表径流入湖水质安全。 (九)由县农业局、环保局、抚管局负责,加强对高尔夫球场施用化肥和农药的监管,严禁施用高污染类农药。 (十)严格要求老鹰地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使用的化肥、农药必须符合农业部的要求,在化肥、农药专用房方面做到规划规范,分类存放化肥、农药,健全库存,并明细进出库台账及管理制度,确保真实反映农药化肥使用情况,严防施用的化肥和农药对抚仙湖水体造成影响。 (十一)监测部门加强对周边水域水质的监测,密切关注水质变化。 三、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整改要求,澄江县全力狠抓问题的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措施一落实情况:调查发现,2002年5月,抚仙湖南部湖湾约3平方公里水域受星云湖泄水影响而首次爆发了铜绿微囊藻为优势种的藻。为全面消除蓝藻污染,实施了出流改道工程,通过抬高抚仙湖水位,让优质湖水倒灌星云湖。 措施二落实情况:为进一步改善抚仙湖水质,澄江大力推进“四退三还”,对帽天山周边14个磷矿点实施了关停禁采,关闭26家抚仙湖径流区企业,关闭49个砂石场,对3个大型磷石膏堆场周边面积为22800平方公里的磷矿废弃地进行生态修复。取缔278艘机动船艇、3架水上飞机营运,取缔拖捕银鱼的燃油机头1853个,取缔在抚仙湖水体区暂养水生生物的行为,抚仙湖水质自2004年总体恢复Ⅰ类并保持至今。 措施三落实情况:澄江县着力实施抚仙湖径流区轮作休耕项目,计划重点打造2万亩优质烤烟(水稻、油菜)水旱轮作基地、1万亩绿色生态除虫菊及2万亩以景观绿化苗木带及蓝莓、荷藕等经济作物为主的创意农业田园综合体,优化抚仙湖径流区种植结构。当前,抚仙湖径流区耕地休耕轮作项目有力有序推进,共筹集资金6.8亿元,完成了5.7万亩土地流转,引进种植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346家,完成1万亩绿色生态烤烟和2000亩香根草种植;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土地流转休耕腾田交地、资金兑付等扫尾工作,并完成3万亩油菜播种和2000亩的除虫菊栽种工作;于2018年11月底前与市烟草公司、玉溪三农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启动4000亩农业梦工场的建设工作;计划2019年内重点打造2万亩优质烤烟(水稻、油菜、小麦)水旱轮作基地、1万亩香根草种植基地、1万亩以景观绿化苗木带及蓝莓、荷藕等经济作物为主的创意农业田园综合体。项目完成后,抚仙湖径流区5.7万亩耕地年均可以就地削减纯氮(N)50%,削减纯磷(P2O5)38%,从根本上解决抚仙湖径流区内大水大肥种植造成农业面源污染严重问题。同时还将实现农业发展方式的4个转变——土地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耗肥耗药型作物种植向节肥节药型作物种植转变、常规种植向绿色种植转变、单纯农业种植向“农业+”一三产业融合转变,最终实现抚仙湖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 措施四落实情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和李克强总理保护抚仙湖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相关部署,澄江县启动了保卫抚仙湖雷霆行动及抚仙湖综合保护治理工作,本工程作为“两污”治理重要推进工程,及时组织实施了以沿湖、沿河、沿库村落截污治污为重点的工程建设,截至2018年12月14日,到位资金8.54亿元,主要包含:社会资本方资本金6亿元、山水林田湖草中央补助资金2.19亿元、省级奖补资金3500万元,完成投资概算约4.72亿元。共启动村组截污治污工程建设137个,铺设污水主管113.2千米,安装入户支管178.9千米,安装支砌检查井6604座,安装支砌化粪池1594座,在建环保垃圾屋14座、垃圾房6座,在建旅游公厕2座、一类公厕1座、三类公厕32座,在建污水提升泵25座,安装污水一体化设备31套,铺设供水管道4.25公里,道路广场硬化31.35万平方米,外立面改造26.57万平方米,垃圾应急填埋场垃圾清运4.03万立方米,填埋场防渗膜铺设1.25万平方米。 措施五整改情况:为全面提升抚仙湖径流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森林澄江”建设步伐,大幅度提高抚仙湖径流区森林覆盖率,改善抚仙湖径流区生态环境,不断增强环境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共澄江县委办公室、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澄江县增绿添色·点亮澄江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澄办发〔2016〕36号)文件精神,澄江县计划在抚仙湖径流区开展植被恢复10.35万亩,其中:耕地植被恢复4.05万亩,石漠化地区林地植被恢复6.3万亩,项目总投资169291万元。项目实施后,径流区森林覆盖率从33.17%预计提高到40%,植被覆盖率从40.5%预计提高到47.5%,每年可减少入湖泥沙约2万吨,减施化肥约4000吨。澄江县“增绿添色·点亮澄江”项目现已完成方案设计,城市道路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于2018年9月14日以总承包EPC方式完成招标,并于2018年9月30日开工建设。 措施六整改情况:澄江化石地保护立法和抚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完成,《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于2016年9月29日修改完成并公布实施。 措施七整改情况:市、县政府及县环保局、水利局、抚管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多次通过现场督导、巡查和下发通报、整改通知等方式,要求企业在已采取的环保、水保措施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环保、水保要求,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有效环保处理措施,确保抚仙湖水质和周边群众安全。企业按照项目环保、水保方案及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相关要求,针对整个项目区(含高尔夫球场区域)存在的上述环保及地质灾害隐患,对项目区裸露面积区域实施水土保持及石漠化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及时消除环境及地质灾害隐患,确保项目区雨季防洪安全和地表径流入湖水质安全。 措施八整改情况:由于项目所实施的环保、水保工程部分处于批而未供地块内,2013年县国土部门对该项目前九洞807.42亩高尔夫球场中动工实施环保、水保工程的515.8017亩用地进行了查处(包括2013年4月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查处的32.9805亩项目方擅自占用土地),查处后球场建设项目至今均全面处于停工状态。 措施九、十整改情况:县农业局为加强对沿湖企业绿化地用肥用药的监管,下发了《关于抚仙湖沿湖企业景观苗木和草坪绿化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的通知》(便笺〔2018〕17号)通知,不定期对沿湖非农企业使用化肥和农药进行检查,并与大阳山、樱花谷等企业签订禁用农药承诺书,禁止企业购买和使用国家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并要求相关沿湖企业制定化肥农药使用管理制度,积极宣传和引导企业推进科学用药,推进科学用肥,采用物理防治及生物防治为主,选用生物农药和有机无机复合肥、控释肥等环境友好型肥料。通过检查没有发现使用禁限用农药化肥的情况。 县环保局于2016年8月至今共对太阳山建设项目检查21次,出动63人/次,严格要求老鹰地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使用的化肥、农药必须符合农业部的要求,严禁施用含氮、磷等高污染类农药;分类存放化肥、农药,健全库存,明细进出库台账及管理制度,确保真实反映农药化肥使用情况;采取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低污染手段防治草场病虫害,尽量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通过检查没有发现使用禁用、限用农药化肥的情况。 措施十一整改情况:澄江县环境监测站对抚仙湖水质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周边水质未发生明显变化,2017年澄江县环境监测站对高尔夫球场周边地表水水质进行了6次监测,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排放标准。 四、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澄江县各行政职能部门依法严格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2018年4月24日县环保局在对太阳山建设项目监察过程中发现该项目生态公园批建不符,依法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该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15.8万元,并责令停止建设。 五、责任追究情况 各行政职能部门监管履职到位,未进行责任追究。 六、信息公开情况 此文件已在“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 七、问题整改成效 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抚仙湖稳定保持Ⅰ类水质,沿湖企业、项目的守法意识明显提高,抚仙湖周边的违法行为明显下降,各责任单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澄江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