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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医保局对澄江市第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0-11 10:38 点击率: 563打印 】【 关闭

杨露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补偿标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商澄江市人民医院、澄江市中医院,现答复如下:

关于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保障待遇目前我市现行的两病患者门诊保障待遇实行分类保障,一类为20199月省医保局、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指导意见实施方案》(云医保2019123号)中明确的:对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但需服用降血压、降血糖药物的两病参保患者,降血压、降血糖的药物纳入普通门诊支付范围,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普通门诊合并累计计算,不得低于400,此类患者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诊断后可直接办理另一类为需要长期服用降血压、降血糖药物,符合门诊特慢病病种准入标准(经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医师诊断为高血压2级高危及以上、糖尿病)的两病患者,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办理成功后慢病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病种提升至1440元,糖尿病患者18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城乡居民患者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此类患者需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我市自实施门诊两病确认备案管理工作以来,有效减轻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取得较好成效。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参保群众15.5万人,截20228月底,我市纳入门诊慢病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参保患者(不含职工医保参保患者),高血压病种5044人,糖尿病病种2732。目前我市需要长期服用降血压、降血糖药物的城乡居民两病患者的用药需求是能得到有效保障的。

关于慢特病门诊待遇的备案流程:为方便患者及时能享受医保相应待遇,对于需要长期服用降压药、降糖药但未办理门诊慢特病确认备案的患者,玉溪市不断优化,缩短经办时间与经办流程。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从最开始的一年集中办理一次,到半年办理一次,一个季度办理一次,一个月办理一次,到目前的及时办理;经办流程由医保中心定期组织专家评审到20207月下沉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进一步优化了经办流程、压缩了办理时限。

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于2022330日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省内异地申请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确认备案工作的通知》(云医保办202214号),明确20224月起全省全面开展门诊慢特病病种省内异地申请确认备案工作,凡参加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医,可以在就医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慢性病病种确认备案,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经办流程:

()参保人在就诊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后,可持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向就诊医疗机构医保办()申请办理门诊慢特病病种确认备案,无需填写门诊慢特病申请表。门诊患者只需提交该院具备资质的专科医师按诊疗规范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即可办理;住院患者出院时向医保办()申请即可办理。

()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接到申请后,审核参保人的申报资料及医院HIS系统中的就诊资料,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办理即时享受待遇,并打印《云南省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申请情况告知书》给参保人;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

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经办流程的持续优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措施的深入推进,有力保障了我市两病患者的门诊医疗需求,有效减轻了患者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针对需要长期服用降血压、降血糖药物但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的两病患者,下一步工作中,澄江市医保局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会同卫健部门,加强对门诊慢特病确认备案政策及待遇的宣传,强化对我市经办机构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积极鼓励符合申请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病种确认备案条件的群众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申请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病种待遇,保障糖尿病、高血压患病群众的日常用药需求得到满足,不断提升我市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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