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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机构年检的通知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8-07 16:28 点击率: 15打印 】【 关闭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机构年检的通知

各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现将2018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机构资质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省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资质条件符合情况。重点对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能力考核合格情况、盲样考核情况(盲样检测结果需全部符合要求)、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及计量认证情况、工作场所面积、仪器设备种类和数量等内容进行核查。

(二)资质管理合规情况。主要检查各机构资质及证书使用和管理情况,专职技术人员从业情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重点对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违规委托检测等情况;是否存在使用非本单位专职技术人员从事技术服务;是否按要求对仪器设备进行了定期计量检定或校准;是否按要求进行评价报告信息公开;是否按要求进行技术服务档案管理;是否制定和实施人员培训、期间核查、内审和管理评审等年度计划等内容进行检查。

(三)技术服务能力情况。重点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危害程度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评价结论与建议等评价能力进行评估。

(四)技术服务规范情况。主要检查各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客观真实性情况。重点对现场调查和工作日写实、评价方案和检测计划、现场采样和测量、样品流转和状态标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过程实施的规范性等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机构自查。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重点围绕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机构自查,列表说明各项检查内容的符合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能力考核和盲样考核。我局将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和盲样考核,向年检机构统一发放考核盲样(每个单位考核3个盲样,包括金属类、无机类和有机溶剂类),盲样检测结果报告完成后提交我局。各参加年检的乙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合格人数不少于20名,盲样考核必须合格,方可通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

(三)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主要通过查阅档案资料、人员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抽取的技术报告以近三年(20161月以来)的报告为主,检测报告数量不得少于2份,评价报告不得少于2个行业(每个行业至少抽查1份报告)。必要时,到其服务的企业进行核查。

四、考核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和盲样考核拟定于8月底至9月中旬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机构年检工作,紧紧围绕是否依法从业、人员素质是否过硬、服务质量是否达标、从业行为是否规范、内部管控是否有效开展一次自查自纠,进行全面排查与整改。在排查和整改中,要认真分析原因,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并形成自查报告于81517时前报我局。

(二)严格程序。机构年检工作将按照相关规范流程有序开展,原则上参照《云南省2017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延续换证评审手册》进行。检查结束后,省安全监管局将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机构的年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标准。参加年检的机构,发现不满足资质条件的,将按法律法规取消其资质;技术服务能力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核减其业务范围;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实施行政处罚。

(四)廉洁自律。检查组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检查组专家差旅费、劳务费等相关费用已由我局统一承担。被检查机构违反廉洁建设规定的,将立即终止现场核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由本人所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统一组织报名,我局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检测类和评价类报名汇总表需加盖公章(附件12,可从云南省安全监管局网站职业健康子站下载);

2.参加考核人员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无异,本人签名按手印并经所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盖章确认);

(二)参加能力考核人员范围: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合格者有效期三年。2017年参加省安全监管局组织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能力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不参加本次能力考核。

(三)参加能力考核的人员报名截止时间:201882717:00。请各机构严格按照附件1和附件2的格式、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及时将能力考核报名相关材料报送至省安全监管局(含电子版)。

(四)联系人及电话。

省安全监管局:游德龙,0871-68371028

冯泽立,0871-68025595

电子邮箱:ynajzjc@126.com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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