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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长寿补助、老年人意外伤害险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8-23 14:29 点击率: 50打印 】【 关闭

一、老年人长寿补助

 1、按照属地管辖原则

凡属于澄江县辖区内常住户口(含托管的路居镇、海关、海镜社区)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均可申请领取“保健补助”

2、保健补助标准

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年满10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3、流程及要求

凡符合享受领取保健长寿补助条件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向当地村居民小组提出申请,由小组长盖章申请,并留身份证农村信用社卡号复印件。

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

1、参保对象

长期居住在我县、年满50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可作为被保险人(一年内住院一个月以上、卧床三个月以上和经医院确诊已罹患重大疾病的老年人不能参保)。

2、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办理承保手续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2019年生效日期为2019年8月10日00:00分起-2020年8月9日24:00分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3、参保方式

原则上由老年人个人或其家庭成员为其投保。倡导和鼓励以单位、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或老年协会(分会)等作为投保人为辖区内的老龄人群投保。

4、保险方案

保障内容

保险金额

保费

意外伤害身故金

20000元

 

50元/人/年

(中国人寿已优惠10元)

意外伤害伤残金

20000元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50元/天

(全年累计60天为限)

每人最多可投保1份。

备注:具体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

5、保险责任范围

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劳动生产、乘坐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等,因遭受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的事件直接导致老年人身故、残疾(按照残疾等级进行比例赔付)或是发生住院医疗,均属于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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