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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览表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01-06 09:19 点击率: 2打印 】【 关闭

附件1

行政批服

 

单位名称(盖章):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事项

编号

事项名称

是否有部门业务系统支持

业务系统名称

承办科室

1

 

加油站原址改造预审核

市场流通科

2

定点屠宰场(点)设立预审查

市场流通科

3

 

新(迁)建加油站预审核

市场流通科

4

 

拍卖企业设立初审

市场流通科

5

 

酒类流通经营备案登记

市场流通科

6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

贸易外经科

7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贸易外经科

8

“中华老字号”初审

贸易外经科

9

全国商业示范社区初审

贸易外经科

10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工业技改)

经济技术科

(本部门入驻政务中心标识(打“√”):已   

 

 

 

 

 

附件2

行政批服信息表

单位: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项目名称

加油站原址改造预审核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行政服务其他

审批机关

市场流通科

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资料齐全)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审批方式

单独审批    联合审批

有无年检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是否进驻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受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机构电话

0877-6910000

设定依据

法律   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具体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加油站因消防安全不合格,油罐、管道或加油机等配套设施需要更换,在原加油站站址进行改造。

申报程序

县商务局审查后,报市商务局核准,报省商务厅备案,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营。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文件;2、消防、安监部门整改通知书;3、《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土地使用证(协议);5、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消防建审等意见。

备注

 

 

行政批服信息表

单位: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项目名称

定点屠宰场(点)设立预审查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行政服务其他

审批机关

市场流通科

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资料齐全)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审批方式

单独审批    联合审批

有无年检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是否进驻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受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机构电话

0877-6910000

设定依据

法律   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具体依据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1、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2
、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
3
、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4
、有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或者兼职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5
、有必要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及污染物处理设施;
6
、有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7
、有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防疫条件。

 

申报程序

1、县商务局受理后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2、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并作出准予设立或不予设立的决定;3、准予设立的,发文确认;不予设立的,返回承办科室,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

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选址情况和建设平面图、交通图及周边环境示意图;4、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的应提供规划部门的审批意见;5、环保部门的环评意见;6、商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

 

 

行政批服信息表

单位: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项目名称

新(迁)建加油站预审核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行政服务其他

审批机关

市场流通科

审批时限

20个工作日(资料齐全)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审批方式

单独审批    联合审批

有无年检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是否进驻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受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机构电话

0877-6910000

设定依据

法律   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具体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一)符合当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三)加油站的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四)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五)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等有关规定; (六)面向农村、只销售柴油的加油点,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可规定具体的设立条件。              

申报程序

1、加油站拟经营者首先应参加市商务局委托拍卖公司组织的加油站规划点拍卖会,取得经营权. 2、县商务局收到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转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审查后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迁建、扩建加油站(点)等设施,须符合城乡规划、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在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规划确认文件,并办理相关部门验收手续后,报省、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申报材料

(一)申请文件;(二)油库、加油站(点)及其配套设施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核发的油库、加油站(点)及其他设施的批准证书及验收合格文件;(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四)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五)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六)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除提交以上规定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具有长期、稳定成品油供应渠道的法律文件及相关材料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加油站(点)土地使用权的,还应提供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人投标或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书》。

备注

 

 

 

 

 

 

 

 

 

 

 

 

 

 

 

 

 

行政批服信息表

单位: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项目名称

拍卖企业设立初审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行政服务其他

审批机关

市场流通科

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资料齐全)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审批方式

单独审批    联合审批

有无年检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是否进驻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受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机构电话

0877-6910000

设定依据

法律   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具体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申请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四)有三名以上取得拍卖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拍卖师;并有与主营业务密切联系的行业从业资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五) 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六)符合商务主管部门有关拍卖行业发展规划。

申报程序

1申请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应当先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转报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2、申请人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拍卖业务规则;(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四)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明;(五)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 (六)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

备注

 

 

行政批服信息表

单位: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项目名称

酒类流通经营备案登记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行政服务其他

审批机关

市场流通科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资料齐全)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审批方式

单独审批    联合审批

有无年检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是否进驻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受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机构电话

0877-6910000

设定依据

法律   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具体依据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1、酒精度大于0.5%的含酒精饮料;2、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的单位或个人(酒类经营者)。

申报程序

1、酒类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天内,到注册地的商务部门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2、填写《登记表》,并向商务部门提交由法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商务部门在接到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加盖印章;4、商务部门建立备案登记档案;5、若有变更,酒类经营者应在变更之日起30天内到当地商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申报材料

1、按《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要求填写的《登记表》一式二份;         2、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

 

 

 

行政批服信息表

单位: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项目名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行政服务其他

审批机关

贸易外经科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资料齐全)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审批方式

单独审批    联合审批

有无年检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是否进驻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受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机构电话

0877-6910000

设定依据

法律   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具体依据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

申请条件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需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

申报程序

1、上网登录资料,在线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提交保存成功后,系统给出系统编号,记录此编号并在打印时输入,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第二页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企业公章。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填写,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2、《登记表》及申报材料报送澄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窗口;

    3、政务中心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窗口正式受理后审核打印《登记表》。

申报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交经所在国(地区)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备注

 

 

行政批服信息表

单位: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项目名称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行政服务其他

审批机关

贸易外经科

审批时限

5个工作日(资料齐全)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审批方式

单独审批    联合审批

有无年检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是否进驻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受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机构电话

0877-6910000

设定依据

法律   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具体依据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境总局令2007 年第 8 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说明》的通知

(商改字〔200754号)

申请条件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申报程序

1、申请备案的经营者在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备案登记证明(一式两份)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经营者向备案部门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备案登记证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按照本说明要求对备案登记材料予以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登记,核发备案登记证明,并加盖商务主管部门印章。

备案变更程序相同。

申报材料

1.经营者向备案部门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备案登记证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案变更申报材料相同

备注

 

行政批服信息表

单位: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项目名称

“中华老字号”初审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行政服务其他

审批机关

贸易外经科

审批时限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审批方式

单独审批    联合审批

有无年检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是否进驻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受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机构电话

0877-6910000

设定依据

法律   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具体依据

商务部《“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商务部“振兴老字号工程”工作方案

申请条件

(一)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品牌创立于1956年(含)以前。 
  (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七)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有关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报表,并报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二)资料提交:所在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评,确认申请有效的,指导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有关资料,并报所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三)调查鉴别: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机构、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调查与鉴别,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报振兴委员会。 
  (四)认定评审:振兴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资料进行分析,必要时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研,提出评审意见,撰写认定报告。 
  (五)公示:在有关媒体公示拟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名单,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振兴委员会提出异议。 
  (六)做出决定:拟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振兴委员会做出决定,认定为中华老字号 
  (七)复核:申报单位对认定结果有疑义的,可向振兴委员会提出复核,复核结果在接到复核申请后30天内做出。 
  (八)注册存档:认定过程涉及的所有资料均由振兴委员会存档保留,并负责管理。 

  (九)核发证书:对通过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以商务部的名义颁发牌匾和证书。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为“申请条件” 栏中的七项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行政批服信息表

单位: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项目名称

全国商业示范社区初审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行政服务其他

审批机关

贸易外经科

审批时限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审批方式

单独审批    联合审批

有无年检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是否进驻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受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机构电话

0877-6910000

设定依据

法律   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具体依据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评审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5]55号)、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申请条件

“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申报仅限于已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称号的社区,由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评价规范”组织推荐,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商务部,每省限推荐2个社区,含计划单列市的省限推荐3个社区,计划单列市不再单独报送。

申报程序

(一)初审
  初审由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委托中国商业联合会行业发展部负责,主要审查是否按规定要求报送申报材料。未按要求报送的,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补报的,作不合格处理。
  (二)评审
  评审由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社区进行。评审原则上针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采用现场及时评分的方式。专家组按照社区商业全国示范社区评价规范(附件4)逐一打分,按总分从高到低,评选出50个全国示范社区。
  (三)抽查回访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将视情况组织专家组,对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抽查回访。如调查情况与上报资料有较大差异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取消示范资格。如取消示范资格,则从备选社区中再次进行审查补充。

申报材料

1、社区商业规划(图)及说明。
  2、社区商业建设的工作报告或典型材料介绍(可附取得成效的图片、表格等)。
  3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附件1)。
  4、示范社区商业网点情况汇总表(附件2)。
  5、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表(10份)(附件3)。
  6、推荐单位的评价材料。
  7、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备注

 

 

 

 

 

 

 

 

 

 

 

 

 

 

 

 

 

 

 

 

 

 

 

 

 

 

 

 

 

 

 

 

行政批服信息表

单位: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项目名称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工业技改)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行政服务其他

审批机关

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审批时限

3个工作日(资料齐全)

审批对象

法人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    

审批方式

单独审批    联合审批

有无年检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是否进驻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受理地点

县政务服务中心

监督机构电话

0877-6910000

设定依据

法律   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具体依据

《云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办法(试行)》

申请条件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申报程序

企业直接向我局申报,权限内的我局予以答复、备案,超出权限的转市级备案。

申报材料

1、项目备案申请文书;  2、《云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  3、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4、企业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批文;6、省、市工信委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省、市工信委备案项目)。申报材料需一式35份。

备注

拟建地在抚仙湖径流区内项目,须有玉溪市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批文。

 

 

 

附件3

部门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组织机构情况统计表

单位: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李家德(局长)、郭水平(书记)李家元(副局长)

罗强(副局长)、曾伟(副局长)吕平(副局长)

负责人姓名

李家德

职务

局长

效能政府四项制度

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姓名

平静

联系电话

0877-6911126

  

0877-6919525

  

652500

  

北正街81

电子邮箱

Cjgxj6911126@126.com

是否具备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地址

 

本部门

职责职能简述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内外贸易、科技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地方性工业行业规章和产业导向,拟定全县内外贸易发展、利用国内外资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县科技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招商引资、内外贸易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对东盟、港、澳、台等国别经贸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内对外开放的工作部署。

 

本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不够填另可附页)

事项编号

事项名称

是否有部门业务系统支持

业务系统名称

承办科室

1

加油站原址改造预审核

市场流通科

2

定点屠宰场(点)设立预审查

市场流通科

3

新(迁)建加油站预审核

市场流通科

4

拍卖企业设立初审

市场流通科

5

酒类流通经营备案登记

市场流通科

6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

贸易外经科

7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贸易外经科

8

“中华老字号”初审

贸易外经科

9

全国商业示范社区初审

贸易外经科

10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工业技改)

经济技术科

 

 

出处: 发布人:澄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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