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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澄江市海口镇海关社区公开事项、办事服务清单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8-21 11:01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玉溪市澄江市海口镇海关社区公开事项清单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
  ( 要素 )
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体主动依申请

  一 、基本公开事项
1机构信息村级概况村组概况、村级代办点、负责人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办公时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村 (居)
委会职责
依照法律确定的村委会职责及村委会设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2

政策文件
行政规范
性文件
县 (区) 级、街道 (乡镇) 印发的一般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一般文件县 (区) 级、街道 (乡镇) 印发的一般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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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划总结计划总结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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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公开村级财务村级财政收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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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事信息人事任免各村 (社区) 人事任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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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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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管理应急管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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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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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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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点领域公开事项
1社会救助办事指南1.办理事项
2.办理条件
3.救助供养标准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时间、地点
7.联系方式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2.《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社救 ﹝ 2017 ﹞ 18号) 3.《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2号                 5.《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2号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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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信息1.新增纳入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2.终止供养名单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2.《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社救 ﹝ 2017 ﹞ 18号)                
3.《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2号
5.《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2号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临时救助
审核审批
信息
1.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

2.救助金额
3.救助事由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52号
3.《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2号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2养老服务老年人补贴1.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
2.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
3.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
4.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
5.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
6.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
7.办理流程
8.办理部门
9.办理时限
10.办理时间、地点
11.咨询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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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3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
投标信息
审批核准信息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招标事项审核或核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信息形成之
日起20个工
作日内
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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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 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2017〕97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信息形成之
日起20个工
作日内
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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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 ),以及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文件规定公示 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2017〕97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10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2013年第20号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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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
改造相关
文件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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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村集体
土地征收
拟征收土地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信息形成20各工作日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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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村宅基
地使用
宅基地使
用审核
宅基地相关政策、私人建房审批登记汇总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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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农村土地
流转
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
权流转
土地流转政策、各村(社区)土地流转情况汇总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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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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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8扶贫对象贫困人口
识别
1.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2.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3.识别结果(贫困户名单、数量)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贫困人口
退出
1.退出计划
2.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3.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
4.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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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缴费人员
增减申报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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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缴费申报
与变更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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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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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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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费延缴申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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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费欠费补
缴申报
1.事项名称
2.事项简述
3.办理材料
4.办理方式
5.办理时限
6.结果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
9.办理机构及地点
10.咨询查询途径
11.监督投诉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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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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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入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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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全生产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
察问题
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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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澄江市海口镇海关社区办事服务清单
序号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实施部门设定依据备注
主项名称子项名称
1村(居)法律顾问
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44号)(四)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加强基层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司发通〔2019〕97号)附件第16项  服务项目: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对象:村(居)民;服务内容:每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村(居)依法治理,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服务提供主体:村(居)法律顾问。

2人民调解
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第七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司法部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司发通〔2019〕97号)附件第14项  服务项目:人民调解;服务对象:矛盾纠纷当事人;服务内容:人民调解组织依申请进行调解,或主动调解,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疏导,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服务提供主体:人民调解组织。

3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具体经办,村(居)协办员协助办理。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和地市社保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考核本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社保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衔接、基金申请与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确认。乡镇(街道)事务所负责参保资源的调查和管理,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村(居)协办员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领取、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第九条  参保人员的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县社保机构应允许参保人员本人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或线下服务渠道直接填报最新信息进行变更,无需审核。参保人员的姓名、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变更时,县社保机构应允许参保人员本人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提出申请,填写新的《登记表》,上传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变更或携带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变更。

4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条  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保险费征收、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与支付、基金管理;编制上报本级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数据应用分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审计稽核与内控管理;档案管理;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等工作(地级及以上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经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参照执行。下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具体经办,村(居)协办员协助办理。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和地市社保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考核本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社保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衔接、基金申请与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确认。乡镇(街道)事务所负责参保资源的调查和管理,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村(居)协办员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领取、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

5社会保险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二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衔接、基金申请和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内控稽核、宣传咨询、举报受理等。第三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具体经办,村(居)协办员协助办理。

6养老保险服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九条  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二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衔接、基金申请和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内控稽核、宣传咨询、举报受理等。第三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具体经办,村(居)协办员协助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二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包括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衔接、基金申请和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内控稽核、宣传咨询、举报受理等。第三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具体经办,村(居)协办员协助办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具体经办,村(居)协办员协助办理。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20号)第九条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7养老保险服务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云人社办〔2017〕56号)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基本养老金是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保障。离退休人员因失踪等原因被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之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期间被暂停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不再予以补发;离退休人员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其家属应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当离退休人员再次出现或家属能够提供其仍具有领取养老金资格证明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应补发其被暂停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在被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期间国家统一部署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也应予以补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十一条  社保机构应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的要求,及时开展参保人员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第三十二条  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本村(居)上月死亡人员名单(含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死亡日期等基本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乡镇(街道)事务所汇总后上报县社保机构。第三十三条  对通过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发现的疑似丧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社保机构应当暂停待遇发放,并调查核实。对调查核实后确定仍然具备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社保机构应当立即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8养老保险服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十二条  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上月死亡人员名单通过乡镇(街道)事务所上报至县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发放处理,待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对死亡人员进行养老保险关系注销。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基本养老金是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保障。离退休人员因失踪等原因被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之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期间被暂停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不再予以补发;离退休人员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其家属应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当离退休人员再次出现或家属能够提供其仍具有领取养老金资格证明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应补发其被暂停发放的基本养老金,在被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期间国家统一部署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也应予以补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三十一条  社保机构应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的要求,及时开展参保人员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第三十二条  村(居)协办员应于每月初将本村(居)上月死亡人员名单(含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死亡日期等基本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乡镇(街道)事务所汇总后上报县社保机构。第三十三条  对通过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发现的疑似丧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人员,社保机构应当暂停待遇发放,并调查核实。

9生育登记
行政确认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
10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
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11健康教育
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发〔2016〕23号)第二篇 普及健康生活。第四章  加强健康教育。第一节  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能力,从小抓起,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健康文化,移风易俗,培育良好的生活习惯。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积极建设和规范各类广播电视等健康栏目,利用新媒体拓展健康教育。
1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二、服务内容(一)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 件,及时报告。(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三)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协助。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 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五)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576号)四、工作要求  各地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协管员配备数量与辖区内职责任务相匹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乡聘村用的方式,将计生专干、村医等人员纳入协管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同时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评估,确保完成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承担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人员,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服务技术规范等要求,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监督协管相关工作表的填写及信息报送,重要情况立即报告。

1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变更、退保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二、整合基本制度政策(一)统一覆盖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各地要完善参保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1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开具
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5基本医疗保险公告信息查询服务全省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相关的服务。

医保参保人个人权益信息查询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提供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相关的服务。

16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办理
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 : 二、人员身份的核查认定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
17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照料
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二、(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六、(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
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民政部要牵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在2016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各级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地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相关责任。

18人社就业政策咨询
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19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服务
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24号):二、贫困户建档立卡   方法和步骤,3.做法。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2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受理
公共服务海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第三条: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玉溪市澄江市海口镇海关社区办事服务清单.pdf

玉溪市澄江市海口镇海关社区公开事项清单.pdf


主办:澄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澄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6911520 电子邮箱:cjzfbxx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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